18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20-08-17 21:10: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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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介绍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2018年我校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药学硕士、农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出版硕士、护理硕士)。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的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五个招生专业领域之一(加工制造、轻纺食品、信息技术、财经商贸、旅游服务)一致或密切相关。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已经获得“规培”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硕士。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报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报考点的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缴纳报考费、照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点(3214),并按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五、学制与培养费

(一)学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制:

(1)所有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临床医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药学硕士、农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护理硕士,学制三年。

(3)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法律硕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出版硕士,学制二年。

2、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

(二)收费标准:

研究生收费标准请查看我校财务处的收费公示

六、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名手续: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网上报名,并按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3、单独考试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的70%。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新生入学时还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的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人;此外,学校还设有各项捐赠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九、其它

1、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4、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

8、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0512-********,传真:0512-********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5006。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创建于1997年,校训为“学以致用”,现位于江苏省苏州,是一所农业性质的本科院校。拥有国家重点科研项目0个,院士0人,博士点0个,硕士点0个。如需联系该校,请拨打电话:0512-571836660512-57182128,或者直接联系:江苏苏州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AppliedTechnologyCollegeofSoochowUniversity)位于中国第一水乡——周庄古镇旅游区2公里处,距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20公里。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体现了“小桥、流水、书院”的建筑风格,校园空气清新,设施一流,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

学院成立于1997年11月,2005年改制为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现有机电工程、电子信息、服装艺术、旅游、经贸、外语、财会等7个系科,设有28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校生7000余人,担任专业课的苏州大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者约占60%。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依托苏州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本院的骨干教师,利用灵活的办学机制,依靠一支优秀、高效、敬业的管理队伍和卓有成效的管理模式,已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受企业欢迎的实用型人才。学院平时注重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技能的训练,十多年来,学生在全国各级专业和技能大赛中荣获大小奖项已达300多项,其中有江苏省高等工科院校数控实习教学比赛等省级奖200多项、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全国奖20多项。

学院始终坚持培养应用性技术人才为宗旨,注重与企业、行业合作,在加强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突出学生实践能力与现场综合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养成,不断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一致好评。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九年超过96%,名列苏州大学各学院前列,苏州市是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是全球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开发区之一,苏州高新区又被列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为学院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2006、2008年学院连续两年度被评为“苏州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院注重依托本省,特别是苏南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培养贴近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质量的应用性技术人才,力争办成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让百年学府在千年古镇创造出新的辉煌。

档案学:

学校档案专业最先提出档案信息技术课程体系的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档案学教学计划中已将信息技术课程增加到了4门。近年来,积极开展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教学研究工作,在档案专业教学中不断加强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现代化的内容,并建有专供档案专业学生使用的计算机实验室。2001年,又专门成立了“档案数字化研究所”,首开全国档案高校之先河。

法学:

2003年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行政法、法理学研究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现学院拥有宪法、行政法学博士点,有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硕士点六个,并为法律硕士培养单位。

汉语言文学:

教学非常注重基础学科研究与实践的互相结合,分三个方向:文科基地、师范方向与文秘方向。学院会经常邀请名家前来讲学,并逐步形成了完整的讲座体系,极大丰富了学生的学习。教学实习实行双向、多渠道的教学方式。不仅到实习单位实习,还会聘请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到大学讲坛进行面授身传。

纺织工程:

学科教学与研究主要特色是蚕丝生物工程,纺织系统工程与数字化纺织,蚕丝及丝绸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等。经过不断的开拓创新,专业发展硕果累累,丝蛋白人工皮肤、丝绸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大豆蛋白纤维就是其中三项最具代表性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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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23bc420e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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