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接收证明
兴仁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接收证明(存根) | 兴仁县第九小学学生入学 接收证明 | |||||||
姓名 | 廖芳丽 | 性别 | 女 | 学校: | ||||
身份证 | 年级 | 四 | 兹有贵校四年级一班学生,姓名廖芳丽,身份证号,学籍号:G,因随亲就读, 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经研究同意转入,请贵校开具转学手续,并随转该生纸质网上打印学籍档案。 | |||||
全国学籍系统 学籍号 | G | |||||||
户口所在地 | 湖北省崇阳县肖岭乡霞星村十三组192号 | |||||||
转出学校 | ||||||||
转入学校 | 贵州省兴仁县第九小学 | |||||||
接收原因 | 随亲就读 | |||||||
编入年级 | 四 | 班主任 | 曾 琳 | 同意接收 学校(公章) 2016 年 8月21日 | ||||
接收时间 | 2016.8 | 校 长 | 王兴义 | |||||
存根与转学证一起属学籍异动证明,按学年度归档。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6678d54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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