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

发布时间:2017-10-30 17:37: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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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条款

一、投保范围出生28日以上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三、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四、重大疾病

五、特定疾病

本合同所指特定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4、特定脑中风后遗症;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6、特定面积Ш度烧伤;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费率表

(每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67f3012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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