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沈抚新区管委会第二批行政职权的决定
佚名
【期刊名称】《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9(000)024
【摘要】辽宁省人政府文件辽政发[2019]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沈抚新区建设发展,省政府决定赋予沈抚新区管委会169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105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50项。沈阳市、抚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与沈抚新区管委会对接,按照"谁赋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赋权衔接工作,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及时处理赋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决定》印发之日起.
【总页数】29页(P.2-30)
【关键词】权力类型; 市场监督管理; 国资委; 沈抚新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沈抚新区管委会第二批行政职权的决定 [J],
2.自贸试验区建设怎样“高开高走”——赵晓雷教授在雄安新区管委会调研座谈的演讲 [J], 赵晓雷
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省沈抚新区管委会第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 [J],
4.以“高新”之犁深耕产业沃土——对话桂林市政府党组成员、桂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七星区委书记何运保,桂林高新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七星区人民政府区长石玉琳 [J], 李琳; 程继林; 王亚东
5.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补充修改意见的通知 [J],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999a2102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9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