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纪检监察信息
第3期
中共江西省纪委办公厅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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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赣州市切实加大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宜春市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吉安市严防监察决定、决议或建议打“白条”○萍乡市推行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廉政审计制度[简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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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赣州市切实加大重点领域
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文件颁发后,赣州市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大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全市学习贯彻省委〈决定〉宣传报道方案》。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赣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了专栏,每周报道2次,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省委《决定》情况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决定》精神。市委下发通知,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都要认真学习省委《决定》。1月6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主持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带头学习贯彻省委《决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小平以及市政府分管土地、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五位领导同志,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就学习贯彻省委《决定》作了中心发言。
三是开展对照检查,加大整改力度。市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省委《决定》认真对照检查,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市纪委将结合20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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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调查总结近几年来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情况,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明确目标,采取抓经济工作的办法、抓项目建设的举措,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将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逐项落实到位。(赣州市纪委
宜春市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
宜春市今年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活动主要是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五项主要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在项目管理中,一方面,针对惩防体系建设具有基础性和规范化的特点,科学设臵一批共性项目,做到以点带面、整体联动、推动全局。另一方面,针对惩防体系建设具有差异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在有机融合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科学设臵一批个性项目,集中力量打造“精品、亮点”,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精品化、创新工作特色化。活动将把惩防体系工作领域划分为市本级、市直部门及基层三个层面,通过在市本级实施“廉政阳光工程”,在部门实施“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程”,在各乡镇、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实施基层“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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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工程”,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各个层面的落实。
(宜春市纪委
吉安市严防监察决定、决议或
建议打“白条”
一是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行政监察造成投诉、上访以至冤假错案的,从严予以责任追究,为确保决定、决议或建议正确执行提供保证。
二是实行“会审把关”制。凡下达监察决定、决议和建议,首先由案审室对调查程序、办案程序、案件证据、事实材料、定性量纪、条规引用进行严格把关,然后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三是实行“专项督查”制。监察决定、决议或建议下发后,在法定的提请复议的时间内,由分管副局长、审理室主任和案件主办人负责决定、决议或建议的执行情况跟踪督查,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四是实行“反馈报告”制。监察决定、决议或建议下发送达后,被执行人或单位必须将执行情况按时反馈报告市监察局,否则,视情追究纪律责任。(吉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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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推行领导干部外出
考察廉政审计制度
萍乡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学习考察活动,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的同时,推行外出考察廉政审计制度。该市对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廉政审计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外出考察干部所在单位考察前必须提交考察计划及考察邀请函,详细说明考察内容、费用支出预算、参加考察人员等,交市委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由市纪委备案。考察结束后,市纪委审核外出考察干部撰写的考察报告,并联合审计局进行考察费用审计。此外,还要求外出考察的领导干部在考察事前、事中、事后遵守“三个严格”规定:一是严格禁止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二是严格考察经费管理,考察经费按照“谁组织谁出钱”的原则落实,严禁向参加对象摊派或接受下属单位赞助;三是严肃外出纪律,对违反审批规定擅自外出的党政机关干部,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组织外出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据统计,一年来,该市共对34起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进行了廉政审计,发现并纠正违规支出12起,审减开支50余万元,2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