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两会与中国两会的异同解析

发布时间:2019-02-16 16:47: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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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两会与中国两会的异同解析

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每年三月中国召开的“两会”,也越来越为其它国家的媒体所关注。这几天,几位美国朋友向我问起中国两会的一些基本情况,我也乘机向他们了解美国的“两会”。中美两国不同的历史、政治制度及社会文化,使得各自的“两会”也有一些很有意思的不同。

一、中美两国“两会”的简单介绍

先简单说说我国的“两会”。“两会”分别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其官方英语翻译分别为“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及“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懂英语的外国朋友从英语翻译就可大致区分“两会”的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立法机构,因为“Congress”一词在英语中是“议会”的意思。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开会讨论”,“Conference”一词,意思即为“开会”。

既然“人大”是立法机构,因此其成员,即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目前,“人大”共有34个代表团,其中31个为大陆地区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其余3个分别为解放军代表团,香港代表团以及澳门代表团。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代表名额为2981人。这些代表都是由相应代表团在各自范围内选举产生的。而“政协”委员主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各界人士的代表组成,是多党合作、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重要途径。本次全国“政协”会议,委员名额2237人。

以上资料来自全国“两会”网站。开始我有些吃惊,为什么全国“人大”没有台湾代表团?再一想,人大代表要由选举产生,台湾当局哪里会配合大陆选台湾地区的人大代表?台湾自己不是有立法院吗?其代表也是选举产生的,就算 “人大”的台湾版吧。全国“政协”则有台湾地区的代表。

再来看看美国的“两会”。本文“两会”,指美国联邦“参议院”(the Senate)及“众议院”(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的会议。两者都是美国最高立法机构,统称为议会(the Congress),汉语也可译为 “参众两院”。两院都由美国50个州(相当于中国的省级行政区)的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打个比方,类似于中国有两个“人大”。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设置?这是美国建国初期大州及小州在设立国家立法机构时讨价还价的结果。一般来说,议员名额多少决定于其人数,这样人数偏少的州自然会但心自己的呼声被忽视。因为其议员名额远远少于那些大州,这样他们的投票就很难对最终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协商之后便有了这种两院设置:参议院共100名议员,每州2名,大小州一视同仁。众议院议员总数为435人,根据各州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但再小的州,也保证至少有1名众议员。所有法案,都必须经过两院批准。如此一来,大州、小州都得到了考虑,也算个有创意的妥协。

二、有哪些不同之处?

可以看出,美国的参众两院,其实相当于中国的全国人大。工作方式有哪些不同呢?

首先,人数规模及专兼职决定了两者不同的工作时间安排。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兼职的,这其中又有很多是领导干部及各界精英,都有本职工作,都是忙人,显然不可能长年在北京开会。每年三月集中一次,已很不容易了。而美国参众两院的规模就小得多,而且是专职,没有领导兼任,因此美国参众两院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开会。一年之中,完全休会的时间,大致是一个月。中国人大,每年三月开一次大会,其余时间休会。当然,休会期间,人大的常委委员会一直都在工作。这可以算是美国参众两院与中国人大的第一点区别。

其次,开会的形式不同。美国参众两院,经常开的会似乎有三类:听证会、辩论会以及投票表决会。听证会,例如质询政府某个部门的工作或要求其就某一事项作出说明。与中国人大区别比较显著的,是其辩论会以及投票会。美国的法律草案,虽然也是多方协商之后提出的,但在表决之前,都有一个说明及辩论的过程。通常是草案的提出者在会上进行详细的说明,反对者,或者认为有必要修改者提出质疑,草案提出者回答。最终通过的版本往往都是折衷与妥协的结果。让我大开眼界,也可以说与我国人大开会最大的不同之一是:草案的说明及辩论过程都通过电视向美国全国实况直播,而且网站上也提供这些草案的文本。谁若对该草案感兴趣,可以边看文本边看辩论。

另外,美国参众两院的投票表决过程也通过电视向全国实况直播。每位议员,投的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会实时显示在电子屏幕上。更有意思的是,每一位议员就任以来的所有投票,包括他在重要议题上的表态,都有纪录可查,而且全在网上公开。如果是非常重要且争议很大的议题,由于参议院只有100位议员,偶然还会一一进行表决。这时,但见议员们人人神情凝重,逐一表明自己的立场:同意,或者不同意。现场气氛肃穆,还挺有点悬念。这一点与我国人大投票环节差别很大。全国人大大会的投票表决,原来是举手表决,这样还可看出每个代表的选择:即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但原来的举手表决也只是当场统计结果,似乎并不纪录每位代表的具体投票,因此也不可能查阅某一代表以往的投票纪录。据说现在全国人大的投票已经升级为按电钮投票了,不知道是不是无记名了。我个人感觉,应该公开每位代表的投票情况并为其建立档案。因为人大代表是大家选出,因此他/她的投票是代表选民在投票。如果选民都不知道你投的赞成票或者反对票,投票岂不成了代表的个人行为?

最后一点,美国参众两院议员都由所在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竞选连任)。一旦竞选成功,则必须辞去其现任官职或者现有工作,前往首都,作为自己所在选区的代表专职从事议员工作。美国议员与所在选区的选民联系,比我国人大代表与所在地区选民的联系,要更加密切。每一位参众两院的议员,都有个人官方网站,也就是一个交流的平台。另外,议员也定期到所在选区开展各类活动。议员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让所在选区的选民感觉到,他/她在议会为所在选区在努力工作。这样竞选连任才有可能。在美国,议员是一份不错的工作,而且很有前景:最出色的议员,或许可以竞选总统,干得好的议员,以后不干议员了,还有很多别的事可干,如在联邦政府行政部门任职。在我国,全国人大代表并不直接由选民选出。选民直接选出的,是县级人大代表,省级及全国人大代表,应该是逐级由代表选出。最重要的一点区别是,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兼职,不是一份工作。因此,当人大代表,是在干没有报酬的额外工作,难怪没有人去竞选。

以上这些不同之处,是一个政治门外汉看到的表面区别。外行,也就是看看热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914ec99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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