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纺织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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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

xxxx(单位名称)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才强国”“科教兴国”战略,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紧缺型专门人才。经东华大学纺织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乙方共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依托基地,以具体项目为载体,双方联合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同时进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践。
3乙方推荐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申报甲方的校外兼职导师,甲方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进行评审和聘任。
4甲乙双方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双方单位、省部和国家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省部和国家等各级各类科技奖项。
5、双方的图书、信息资源、设备、仪器对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开放。 6符合乙方专业需求的甲方优秀毕业研究生,乙方可优先接收其在乙方就业工作。 7、联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8、甲方相关技术成果优先在乙方企业转化和产业化。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细则(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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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见附件二)

四、培养经费
1、研究生在甲方进行课程学习期间费用及校方导师指导工作的津贴由甲方承担。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和答辩费用由甲方承担。
3、研究生在乙方完成学位论文期间的研究费用及乙方导师指导工作的津贴,由乙方承担。

五、领导和工作机构
由甲方研究生分管院长和乙方 担任双方基地建设负责人。各自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交流信息、商讨工作重点,出台有关项目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估办法,共同做好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其他
1、双方共同遵守对方的保密条例。
2、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可协商签订具体的单项协议。
3、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四年。合约期满,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约。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有效。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 mail: E mail: 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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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来源
甲方每年从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确定一定的名额作为甲乙双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由甲方和甲方聘任的乙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指导。

二、培养方式
1、培养工作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
由导师聘任成立指导小组,硕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一般应由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者担任,负责指导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
指导小组成员中1人须是甲方研究生导师,作为校方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研究活动,1人须是甲方聘任的校外兼职导师,作为基地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研究工作。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在甲方进行。从第二学年起,为学位论文研究和社会实践阶段,由乙方负责落实。学位论文完成后,按照甲方相关学院的安排,在甲方进行随机“双盲”评阅和答辩工作。
3、课程学习:研究生在甲方进行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具体要求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确定研究生在此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在此期间的课程学习由指导小组成员中的甲方导师负责管理,课题前期准备工作由甲方导师安排。
4、学位论文:研究生进入乙方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和社会实践。在此期间的论文研究和社会实践工作由乙方培养点负责管理。指导小组中的甲方成员可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按照《东华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会由乙方培养点和甲方相关学院联合组织实施。开题报告评审小组人员由研究生导师会同培养点负责研究生管理人员和甲方相关学院确定。开题报告地点由乙方各培养点和甲方相关学院协商确认。
5、论文答辩:研究生按照《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答辩工作的要求》,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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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甲方相关学院的安排,在甲方进行论文答辩工作。
6、学位授予: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甲方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满足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方可取得论文答辩资格。通过论文答辩可申请授予学位。

三、研究生的生活安排
1、住宿在甲方学习期间由学校负责安排;在乙方进行论文研究期间,由乙方负责安排。
2、医疗费用: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在乙方期间,急诊可就近在基地附近医院就医,门诊就医仍回甲方。
在甲方学习和在乙方进行论文研究期间,研究生的意外人身保险由甲方负责。 3、奖学金:每年评选的奖学金费用由东华大学负责。
4、生活补贴:在第二学年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后,由基地统一制定标准发放。

四、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
1、在甲方学习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
2、在乙方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及社会实践期间,除研究生导师负责外,还需由乙方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管理。
3、在乙方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期间,研究生须参加乙方各培养点的党团组织活动。乙方负责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4、甲方研究生部和相关学院应定期派人到乙方研究生培养点了解情况。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
1、研究生在乙方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甲方享有署名权。如涉及甲方与乙方双方合作科研,具体方式及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对在乙方进行论文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保密政审和保密教育,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3、研究生在乙方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期间,应遵守乙方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撰写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应经乙方审查通过后才能投稿或提交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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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本合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如遇政府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则执行新的政策规定。




附件二:


2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 二〇〇九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遴选上岗办法

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水平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为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特制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上岗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心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在企业或研究所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工作,年龄在57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工作经验,曾承担过国家、省部级、企业或研究所研发或工程项目的研究人员。

二、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程序
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由校内指导教授提名,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聘任。每年遴选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新遴选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当年即可上岗招生。具体遴选程序如下:
1、外单位人员申请担任兼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其申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 2、填写《申请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遴选条件审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二参加投票方为有效,赞成票必须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才获通过。
4、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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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和上岗审核程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为两年,到期的指导教师,需参加上岗确认工作。上岗确认工作每年4月份进行,主要确认该导师已指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质量情况及现从事的科研情况。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审查表》。
2、师生互选中每位校外指导教师一般指导不超过2名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或停止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连续两年未指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暂缓招生。
2所指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连续两年有“异议”的,暂缓招生。
3违背职业道德,不认真履行导师指责,或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取消指导教师资格。
4、暂缓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下一年申请恢复招生,需参加正常上岗确认。停止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申请重新招生,需按遴选办法进行资格申请。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
本办法一式两份,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有效。

东华大学纺织学院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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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28d621d2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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