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通行费支付类别分为储值卡和记账卡两种。储值卡是一种在通行卡中预存一定资金作为通行费的支付方式,记账卡是一种将通行卡与银行账户(或信用卡)绑定来扣取通行费的支付方式。另外,根据用户类别不同可分为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两种。
一、储值卡用户ETC办理程序
1. 个人用户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已开通储值卡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单位用户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已开通储值卡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用户需填写《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办理申请表》,如用户一次需办理多辆车,则需再填写《车辆信息登记表》。
2. 个人用户可选择现金、银行卡刷卡方式方式充值;单位用户可选择现金、支票本票、电汇转账方式充值;单位客户可根据需要申请一次性对最多200张通行卡进行批量充值,批量充值时需填写书面充值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必须在柜台使用写卡器为储值卡充值,充值完毕后即可领取充值发票。
二、记账卡用户ETC办理程序
记账卡方式用户必须在相关银行开户或持有该银行的信用卡。以下分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说明。
1.个人用户
(1)银行签约。
个人用户持信用卡至银行网点办理签约,签署《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签约所需材料:信用卡原件、身份证原件、拟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必须由信用卡卡主本人前往银行签约,签约信用卡可为非本人车辆绑定扣款)
(2)、ETC服务申请、开通
用户携带《信用卡代理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申请表》、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信用卡卡主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至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或银行各“一站式“发行网点填写《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办理申请表》即可开通使用ETC业务,如同一信用卡卡主多辆车办理ETC业务,则需另填写《车辆信息登记表》
2.单位用户
(1)银行签约。
单位用户在银行开户后,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拟签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银行办理,用户需填写“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ETC服务申请、开通
凭生效的“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协议书”、“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委托收款业务付款授权书”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或银行各“一站式“发行网点填写《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业务办理申请表》即可开通使用ETC业务,如同一账号多辆车办理ETC业务,则需另填写《车辆信息登记表》。
三、安装设备
电子标签安装在指定车辆上激活,将用户将充值后的储值卡或绑定银行账户的记账卡插入电子标签,即可享受不停车服务。储值卡在电子标签中可显示用户通行费余额,通行卡和电子标签必须配套使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可办理车型:轿车、客车及标准集装箱车辆(货车由于采用计重收费,目前无法办理ETC)。浙江省ETC采用机卡统一发放的形式,不对车辆单独发放通行卡。
2.用户提供的拟签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必须确保发动机号、座位数、最后年检日期等相关信息清晰准确。
3、通行费发票:储值卡用户充值完毕后即可领取充值发票,记账卡通行费发票每月一张,当月发票在下月10-15个工作日后提供。
4、通行记录查询方式:在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服务网(WWW.ZJETC.CN或WWW.ZJETC.NET)注册后查询或凭身份证、行驶证、通行卡到服务处查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3a9734a300a6c30c229f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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