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社交网络》中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2-12-21 10:59: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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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电影》

末论文

社交网络中的法律问题

作为全球排名第二、访问量仅次于谷歌的网站,facebook拥有超过5亿的用户和上百亿美元的品牌价值,而这个网站的创始人,却是一位从大学辍学的80后。年纪轻轻的亿万富翁,谁都想知道他在成功背后的那些传奇故事,于是,名为《社交网络》的电影也就应运而生了。《社交网络》根据本·麦兹里奇的小说《意外的亿万富翁:Facebook的创立,一个关于性、金钱、天才和背叛的故事》改编而成讲述了Facebook的创建人马克·扎克格和德华多·林的发家史。马克·扎克伯格是一个天才,他也经历过一些人生的危机,而他自己又非常了解心理学,他经常剖析自己,会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里自我挣扎,在《社交网络》里的马克,更像一个只存在于虚拟世界的人物,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人真正活在我们的世界里,所以我们知道这是一个真正亿万富翁的时候,我们感到惊叹

剧情2003年秋,哈佛大学。恃才放的天才学生马克·扎克伯格被女友艾瑞卡甩掉,愤怒之际,马克利用黑客手段入侵了学校的系统,盗取了校内所有漂亮女生的资料,并制作名为“Facemash”的网站供同学们对辣妹评分。他的举动引起了轰动,一度令哈佛服务器几近崩溃,马克因此遭到校方的惩罚。正所谓因祸得福,马克的举动引起了克莱沃斯兄弟的注意,他们邀请马克加入团队,共同建立一个社交网站。对于这位曾经拒绝了微软百万年薪的工作而立志于到大学深造的小天才而言,没有什么比他此刻头脑中的计划更刺激:马克要做一个囊括全球所有人的网站,他要大家在上面工作、学习、娱乐、交友……他的室友爱德华·维林虽然认为马克的想法太过疯狂和不切实际,可是鉴于马克之前入侵学校网络的黑客行为的伟大,爱德华最终还是决定和马克一起,设计这个无比庞大的网站。与此同时,马克也建立了日后名声大噪的“Facebook”
  经过一番努力,Facebook的名气越来越大,马克的财富与日俱增。然而各种麻烦与是非接踵而来,昔日的好友也反目成仇……
    首先我们聊下流量异常的问题。

马克在校园网搭建的网站在凌晨4点访问量暴增,2个小时内站点点击率达到22000由于占用带宽资源导致网络拥挤,最后整个校园网络瘫痪。这就是他成名的“黑客”事件。常规意义上的流量异常是受到黑客攻击,通过传送大量的垃圾数据包导致网络瘫痪,而马克做的才不是那种下三滥招数,所以他才认为自己只是侵犯了隐私权,而没有破坏网络,妨碍公共安全

接下来是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

文克莱沃斯兄弟马克剽窃,确切地说是盗用了他们的创意,因为他们觉得这么一个社交网络的主意是他们想出来的,马克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但尴尬的是,创意这个东西法律上是不怎么保护的。知识产权只保护具体的创意的表达,而不是一个抽象的想法。简单地说,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如果你对一个东西拥有著作权,别人就不能随便用了;如果抽象的思想也受到保护,那就相当于要控制别人的思想,是不现实的。文氏兄弟的问题就在于,他们只有这么一个想法,而正如马克所说,他没有用他们的代码,因此知识产权不保护他们。 
  如果不能直接适用法律条文,创意只能通过合同来保护。好莱坞影视业有很多这种情况,比如路人甲觉得自己想了一个特别好的点子可以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去找制作的人说了这个主意,人家不搭理他,结果过了两年出来一个电影,他一看,这不是我说的那个么?然后就去打官司。因为没有实实在在的故事大纲或者剧本,这个只能算是想法,于是只能告人家盗用他的想法。但问题是,好莱坞的制作人创作人员一天到晚见到无数人给他们讲这个讲那个,他们能记住谁说了什么吗?到底他们是不是用了别人的点子没给钱,还是独立创作的巧合? 
  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比如文氏兄弟马克就没有签合同,有一种叫隐形的口头合同。它要求:1,一个提供创意,另一个有兴趣使用这个创意,双方都明确认识到这一点;2,一个人的确用了人家的创意——这里面包含两个要件,一个是实质性相似,两者要非常相似,另一个是使用权,就是说做出这个跟你的创意很相似的东西的人必须接触过你的创意,不能是人家自己想出来的,那叫巧合。 
  电影里马克明显接触了人家的创意,但是双胞胎的构思跟facebook的相似性有多少,是他们在听证会当中争论的焦点之一。马克认为文氏兄弟构思的只是一个哈佛校友网站,非常内部,而facebook的社交作用远超出这个主意。另外,双方是否就使用这个创意建立网站的事达成共识,也是个争议点。一开始文氏兄弟的律师纠结马克如何回应文氏兄弟、究竟说了哪几个字,就是为了这个。如果马克明确表示他要按照文氏兄弟的思路建这个网站,就相当于他们有一个口头协议。而收到文氏兄弟的律师信之后,马克咨询了学生律师服务处,给文氏兄弟写信提出相反意见,其实就是说,你们的创意不好,我看不上,你们的事儿我不干了,试图撇清关系。  
  影片中马克说文氏兄弟告他,不是因为他侵犯知识产权,他们生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这一次不一样了,这就是他们告他的原因。从纯法律角度讲,文氏兄弟要打赢这个官司很悬,但正如最后那个参加听证的助理所说,陪审团会很主观,所以和解是最好的办法。

最后是股权稀释!

最开始创建facebook的股权分布是这样的:马克60%;爱德华多30%;达斯汀5%;克里斯5%。在天使投资进来之后:马克51%;爱德华多34.4%;达斯汀6.81%;肖恩 6.47%;彼得7%。律师解释说为什么爱德华多的30%增加了是为了股权稀释,所谓股权稀释就是在公司发起人已占据全部股权的情况下,送给新加入者股权从操作上讲就是将发起人股权的稀释。说白了就是把自己盘子里的分给别人。但!必须要签署一个转让协议,也就是同意转让。然而爱德华多之所以被欺骗,就是因为之前的股东除了他之外,谁都没签署股权稀释协议,只有他!所以,当日后新股东进来之后。爱德华多从34.4%稀释为0.03%…… 

总而言之,我觉得爱德华多的赢面比文氏兄弟那个案子要大电影描述了半天爱德华多如何无怨无悔地给马克出钱、支持他,就是为了证明,后来爱德华多的遭遇是明显不公的,应当在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之外予以一定的衡平考量。尤其他要赢真的就是只需要同情就够了,马克都没什么可辩驳的所以最后他们赔偿的钱一定很多。 

如今,文氏兄弟得到六千五百万美元赔偿,并签订保密协议。德华多·签订了一份秘密协议,拥有5%的股权,他的名字作为创使者之一被重新写进了发行者栏。拥有来自全球207个国家的5亿名会员,facebook公司市值25亿美元马克·扎克伯格是全球最年轻的亿万富翁,201012月,扎克伯格被《时代杂志》评选为“2010年年度风云人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9307d17f1922791688e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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