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模板】

发布时间:2023-01-18 20:47: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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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6各省辖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1228日,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此前,省政府办公厅也对此项工作作了明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现就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事发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和应急值班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事件相关情况,争取早一分钟发现、早一分钟报告,为应对处置工作赢得时间。绝不允许出现信息报送滞后于网络消息的现象。二、事件信息报告时限及有关要求(一)重大、特别重大事件须在发生后15分钟内向省厅电话报告、35分钟内以书面
形式报告。(二)较大事件须在发生后1小时内书面上报至省厅。(三)一般事件须在发生后6小时内书面上报至省厅。(四)较大及以上事件每天上午8点前、下午17点前各续报1次,特殊情况随时续报,续报直至事件抢险救援结束。领导对事件信息有批示的,按照领导的批示及时跟踪续报事件抢救进展情况。工矿商贸领域事件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件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变化当日续报。(五)接到省厅值班室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各单位原则上要在20分钟内电话反馈;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在依照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直接报告省厅。各级在事件现场的处置人员、应急值班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国家应急管理部值班室电话(********/********、省委值班室电话********省政府值班室电话********和省厅值班室电话********/********按照要求准确如实报告事件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三、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和方式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状态、伤亡情况、事发单位或发生地基本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db7064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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