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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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20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厅。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区实验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能力,促进我区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区从事实验科研、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等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第五条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条件,按照《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发〔2007〕65号)规定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统一规定。
第六条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一)申报(认定)实验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
2.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实验师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取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实验师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实验师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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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实验师工作满6年。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工作满2年。
2.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实验师工作满6年。
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
第七条申报实验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与本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从事实验技术操作或技术管理的实验人员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承担实验教学的实验人员,能独立进行本、专科生一门以上的实验课的全部准备工作,并能独立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教学效果好。
3.具有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经历。
(三)业绩成果
担任助理实验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获奖人。
2.科研项目获地(市)、厅级科技进步奖2项的获奖人。
3.对实验工作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技术改造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效果明显者(须有本单位提供的证明)。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5.参加编写已出版使用的讲义、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个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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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研究的专利项目获得专利证书,并在生产中应用(须有相关证明)。
7.参与起草的技术标准,已颁布实施。
第八条申报高级实验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具有全面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较好的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和理论。
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实验技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