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9-03-14 10:07: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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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新个税法的计算方式和预扣预缴税率表如下,

1.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它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止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3.个人所得综合所得第一次汇算清缴将于20203月份开始,相关政策未出台。

1:如老员工20193月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月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月×3个月)。

2: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仅为1000(1000/月×1个月)

3:如某员工20193月新入职本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儿女相关信息。则当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3000元(1000/月×3个月)。

4: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件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元;

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直使用3%的税率,因此个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5: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件扣除2000元,没有减免收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d44099c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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