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docx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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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
3、吸纳至少3人就业;
4、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5、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创业扶持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发展计划书(包括项目市场机会、管理团队等 3、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5、申请表涉及资格、资质、许可及知识产权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扶持资金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报创业地所属的区人才交流中心初审,审核后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报市人才交流中心(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各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报创业地县人才交流中心。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审核与公示。当地人才中心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将审核结果报人社局就业办,局就业办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社局就业办拟定资金申请报告,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5000元创业(开业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创业(开业)补贴申请条件: 1.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2.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
3.补贴标准是每人5000元。

申报创业(开业)补贴所需资料及受理部门:
1、大学生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 4、《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5、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工作人员均需提供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到创业所在地的区人才中心申报,在各县创业的大学生,可到创业地所属县区人才中心申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e43c0270042a8956bec0975f46527d3250ca6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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