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21号)和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邯职改办字〔2019〕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
成立邯郸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朱勇赵新生
副组长:张英良侯书根王永芹
成员: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纪委、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成立邯郸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贵禄
副主任:张路安赵明彬韩学坤刘丽梅宋全保王树民
成员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纪委、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职称办由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日常安排、摸底统计,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公示,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材料卷宗的整理上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制定2019年度邯郸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2.与上级职改部门核准确定2019年度各等级申报评审指标数。3.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
4.负责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各级评委会的组建工作。
5.负责接受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二、岗位设置和申报数量
邯郸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数850,其中正高级84,副高级255,中级383,初级128。申报数量由邯郸市职改办审核,并将申报数量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
备案确认后的申报数量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核准申报数量内开展教师系列自主评审以及非教师系列申报推荐工作。本年度正高级指标数4个,副高级25个,中级10个。今年在申报推荐环节,采取教师系列与非教师系列分列申报推荐指标的做法,以各自的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基数,按比例计算分配指标。其中,教师系列正高级4个,非教师系列正高级0个;教师系列副高级23个,非教师系列副高级2个。
三、申报程序
1.由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牵头,成立由单位领导和业绩突出的高级职称人员(教学单位不少于5人,行政教辅单位不少于3人)组成的申报考核评议推荐小组,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推荐,并对申报人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河北省职改办修订了含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在内的27个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条件,我校将于2020年起执行新修订条件,对应系列职称的旧条件同时废止。认真落实好推荐前申报材料公示和推荐后结果公示。在指定地点和局域网进行实物和电子文本不少于5日的“双公示”。2.学校组织人事、教务、科研、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课题等原件进行审核。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邯郸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标准》量化排序,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审查通过人员量化排名表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在省职改办核准的申报指标范围内,按照量化排名顺序,非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职改办,教师系列评审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开具委托评审函。
4.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组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7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开评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由省职改办会同邯郸学院职改办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建本年度评委会。
5.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实行封闭管理。评审结果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评审结果实行核准备案制度,评审结果报主管部门核查后,报省教育厅职
改办审核同意再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由省职改办统一发文、统一颁发证书。
四、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组织人事、教务、科研、教育教学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课题等原件进行审核,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种证件、材料真实性的核对。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系部)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利用学信网对申报者学历进行验证。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评委会专家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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