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如何建立人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20-02-14 11:18: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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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劳局,市直各委、办、局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人事行政执法责任,规范人事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率,现就建立我市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监督检查目的。全市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人事制度改革及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对各区人劳局、市直各委办局人事部门及市人事局各处贯彻落实人事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平时的监督和每年的检查,进一步促进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人事执法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全面提高人事工作者的执法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实施人才战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监督检查内容。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将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人事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等重要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各项人事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人事执法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度具体监督检查内容另行通知。

三、监督检查主要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平时监督和自检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了平时的监督,各区人劳局、市直各委办局人事部门每年第四季度要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先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然后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市人事局将根据省人事厅、市政府办布置要求,视情况适时进行抽查,然后对自查和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要求,市人事局成立了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我市人事依法行政工作及监督检查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5095600),向社会公布。同时,完善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保证措施,把严肃人事纪律作为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对依法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宣传推广并给予表彰;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通报批评;对不按人事政策法规办事、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各区人劳局、市直各委办局人事部门要通过平时的监督和每年的检查,认真总结经验,着眼于制度的完善和各项法规规章的落实,通过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推动人事人才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附件:1.2006年度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2.《厦门市人事局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日

 

附件1

2006年度人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人事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二、人事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调动、任免、奖惩、辞职、辞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四、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是否实行了竞争上岗,竞争上岗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是否按规定开展了轮岗交流和回避工作。

五、机关非领导职务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配备。

六、是否有违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擅自增加津贴、补贴或提高工资标准的问题。

七、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公开招聘,是否认真履行聘用合同。

八、各项人才优惠政策是否得到落实。

九、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和人才交流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十、人才引进流动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是否按照规定管理人事人员档案。

十二、职称评定、职称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十三、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有关政策是否得到落实。

十四、人事上访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十五、各部门是否按规定开展了年度考核和培训工作。

十六、是否有违反其他人事政策法规的问题。

十七、人事行政执法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在人事法制建设上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加强。

十八、是否对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工作中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意识是否得到了加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f0b7805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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