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连锁经营加盟许可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甲方系“ ”农产品连锁经营体系的组织者,乙方是“ ”农产品连锁经营体系的加盟商。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连锁经营计划同意乙方加盟该连锁经营体系。
2、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农产品连锁经营,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商业模式和产品定位,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和监督。
3甲方为依法成立的法人,乙方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能力,享有维护各自利益的权利。双方在经营和经济上各自独立,各自享有经营利润,各自承担经营风险及债权、债务。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全同,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加盟许可经营期限
1、乙方加盟连锁许可经营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2、许可经营期满,乙方希望与甲方继续合作时,可在合同许可期满六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许可期限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许可期限。
第三条 加盟许可经营的内容、范围
1、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使用“东安农业”的标志、标识、外观设计、CTS系统(企业思想、行为规范、品牌视觉)、甲方注册的商标等“东安农业”品牌及管理模式等资源,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源变更或转让。
2、所有带有表示“东安农业”或与之有关的标志均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志,亦不得将甲方标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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