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材料清单(2020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02-16 10:47: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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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业务办理材料清单(2020年修订)

序号 类型
名称
并提交多份申请表。 请表
转让方提供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查询信息单(可通过中国结算营业厅微信公众2
二、证券查询信息
号等渠道获取证券查询信息单电子凭证)
证券查询信息单需要包含拟转让证券持有信息单及冻结信息单。
拟转让股份已经设定质押的,需提供质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质权人同意函参考格式见附件3-5
提交股份转让协议原件。股份转让协议附生效条件的,需提通用3
材料 三、股份转让协议
供协议生效说明。
涉及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依法生效的补充协议原件。补充协议内容涉及变更转受让主体、转让价格或者转让股份数量的,计算转让价格时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作为定价基准日。 境内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1
四、转让双方有效4
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3-2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境内自然人:
①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代办,参考格式见附件3-3

说明
一、深圳证券交易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涉及多个主体的,按照一转一的原则填写1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 境外法人:
所在国(地区)有权机关核发的证明境外法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未包含该法人合法存续内容,还需提供该法人合法存续证明)
授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关于协议签署以及业务办理的授权)
境外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授权人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 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境外自然人: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外国(地区)公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有外国(地区)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的永久居留证明及中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代办,参考格式如附件3-3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
境外主体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外国(地区)申请人提交的文件,需要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身份证明手续。如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其提供的文件,需要经该国(地区)外交机构或者其授权机构和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地区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人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香港公证文书专用章。
澳门地区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经澳门政府公证部门或者我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加盖核验章。
台湾地区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274e6bc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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