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工资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05-18 19:02: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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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军队工资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翻了一倍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及总后勤部已联合发出2006《军队工资制度调整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先摘录:1、参加工资制度调整改革的人员:

(1)军官、文职干部、士官

(2)离休干部、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

(3)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2、军官、文职干部的基本工资由以前的四项变为三项,即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没有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军衔工资按不同的级别和档次增加不同的金额,军龄工资按每年10元计算。士官的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

3、建立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制度:

(1)生活性补贴:文职干部和离退休干部每人每月560元,二级以上士官和退休士官(志愿兵)每人每月460元,一级士官每人每月320元。

(2)工作性津贴: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工作性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工作性津贴:a.批准离休、退休、转业、复员的,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停发,也就是说离退休人员没有工作性津贴,自主择业干部也没有这部分工资。b.其他就是擅自离岗15天以上的,非因公连续病休超过3个月的,被立案审查的也要停发工作性津贴。

42*****年及以前批准转业、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志愿兵),不参加这次军队工资制度调整改革。这里牵涉到的是05年以前批准转业的留滞人员,他们不参加工资套改。另外就是05年以前的自主择业干部也不在此之列,我想应该会有一个专门的文件。

5、军人职业津贴、生活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和生活补助等,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这里没有提到地区生活一项,这一项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应该不会取消,因为艰苦地区的这项补贴很高的,不可能取消的,也没听单位财务提起。

6、本实施办法,自20067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不会从一月份补起。      根据这个文件,解读一下可得:

1、职务工资:副团725起每档加35正营630起每档加30,副营一档565起算,每档加25,正连515起算每档加20,副连480起算每档加15,排职460起算,每档加10;

2、军衔工资:衔资:中校720起每档加25,少校560起每档加20,上尉440,每档加15,中尉380起每档加10少尉350起每档加5;

3、原工资中的生活补贴,职业津贴福利补助,伙食补助,房补等算一项不变:副团:625正营:590,副营570,正连535,副院长连535 ,由此得出重大变化在以下三项:

4、增加生活性补贴不分职级每月560,

5、工作津贴正师380,副师330,正团290,副团260,正营240,副营及以下逐级差10元;

6、第六项是军龄工资变为每年10元. 这样一来一个本科毕业,中尉级军官,原来1200,现在250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411d71ca8114431b90dd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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