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
◆创业公司早期最为核心的四类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 股权架构基本上是要满足早期这核心四类人的诉求:
•创始人维度来看, 本质上的诉求是控制权, 创始人的诉求是掌握公司的发 展方向,所以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创始人控制权, 有一个相 对较大的股权(一般建议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 2-4 倍);
•合伙人维度来看,合伙人 / 联合创始人作为创始人的追随者,基于合伙理 念价值观必须是高度一致。 合伙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 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 参与权和话语权。 所以,早期必须拿出一部分股权来均分(这部分股权基本上 占到 8%-15% ) 核心员工维度来看,他们的诉求是分红权,核心员工在公司高 速发展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股 权预留出来, 等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期权就能真正意义派上用场 (通常建议 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释预留
10%-25% )。
•投资人维度来看, 投资人追求高净值回报, 对于优质项目他们的诉求是快 速进入和快速退出,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 投资人要求的优先清算权和优先认购 权是非常合理的诉求, 创始团队在面临这些诉求的时候, 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理 解。
• 从微观层面上,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 (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 经营决策权、选举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等) ,其中,表现最为 重要的是投票权和分红权。 当我们在早期真正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可能需要考 虑更多的是这四个宏观维度背后具体的细节分析。 而题主的问题仅是创始人宏观 维度背后股权分配中的股权比例确认 (股权怎么分 )的问题,事实上,在人力资本
驱动的创业时代, 我们要思考的不仅仅是股权比例的问题! 而是围绕着股权做体 系化设计。
◆创始人层面:主要关注的是控制权。
• 一、股东会: 为了严谨,先约定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同股同权】 • 1/67% 绝对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 • 2/51% 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 • 3/34% 否决权(股东会的决策可以直接否决)
• 4/20% 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 了) • 5/10% 有权申请公司解散 (超过公司 10% 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5% 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超过 5% 的股权所有权就要举牌)
•7/3% 拥有提案权(持有超过 3% 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注释:这里就再简单讲一下【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一般采用投票权委托 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来约定从而实现同股不同权的效果,如果你想做 AB 股/ 双层股权架构设计, 或者三层股权架构设计, 就要考虑在海外上市了, 不然就不 用想了。
二、董事会: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区别于股东会,按照【一人一票制】
*注释: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1/ 三分之二以上,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2/ 半数以上,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
应当
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 特殊约定除外(例如:一票否决权)【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以上 描述的这些都是控制权要点, 而创始人层面要思考的是如何绊随着融资节奏一步 步稀释,整体防止控制权的丢失, 这里就不展开讲, 涉及的内容是从公司层面整 体出发的,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基本上都是个性化设计的!
三、股权分配: 主要是量化分配【量化】和分期兑现【动态】 【量化】在 早期股权分配的时候, 通常情况下, 我们只用考虑到创始团队成员之间的股权分 配的问题,那么股权怎么分比较合理呢?
•在这里我们要区分的是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和财务资本驱 动的重资产行业,我的以下观点是基于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考虑的:
*注释:我们把这个股权比作一个蛋糕,先切成四块。然后每个人在每个维
度根据个人实际现状进行量化分配,最后加起来就是你们的股权分配结果。
•1、创始人股:为保障创始人控制权,通常情况下会有一部分蛋糕是创始 人独占的,我建议是 20%-30% (具体根据发起人人数确定)
•2、身份/发起人股: 为保障联合创始人话语权, 这个维度上的蛋糕是大家 一起均分的,建议是 8%-15% 之间(具体根据发起人人数确定)
• 3 、风险/资金股:回到最开始讲的早期风险的承担者和价值贡献输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