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成书与流传

发布时间:2014-06-02 23:19: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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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采集与《诗经》的成书与流传

有关《诗经》的编集与成书诸问题,古今学者谈过很多看法。但由于这方面缺乏较直接的证据,间接证据也不多,很多论著只是在依据材料的取舍上有所不同,或作了不同的解释而已,所以大家仍然在重复着一些老问题、老话题,或者在一些无谓的问题上争来争去,因而关于《诗经》的成书过程的研究,似乎并无多大进展。多年前我曾有《周宣王中兴功臣诗考论》与《论〈诗经〉的编集与〈雅〉诗的分为“小”、“大”两部分》两文论此,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今再依据其他材料,从另外的角度重新加以观察希望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所裨益

一、 “采诗”说与人们的普遍误解

《汉书》的《艺文志》和《食货志》中都说到上古的采诗制度。《艺文志》中说:“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食货志》中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规牖户而知天下。”魏时何休在《春秋公羊传注疏·宣王十五年》更说:

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采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另外,“轩使者”、“遒人使者”、“遒轩之使”之说,出于刘《与扬雄书》及扬雄答书《与扬雄书》云:

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 代语

僮谣、歌戏。

许慎《说文解字》中说

遒人,以木铎记诗言。

关于这些说法的可信程度,前人看法不一主要疑问是:、在两三千年前的奴隶社会中,会不会有这种制度?《诗经》中何以有的诸侯国和地区有诗,有的没有?有的多,有的少?

关于第二点,孔颖达《毛诗正义》作过解释,但其看法对当时的政治有些理想化我认为《诗经》中有的诸侯国没有诗,有的多,有的少,这会有各种原因如距王畿之远近(决定采诗之方便与否),同王室之关系(决定是否献诗或献诗之多少);也会有各种的偶然性(如存佚、编者的政治态度与好恶等),所以这不能成为否定春秋以前采诗、献诗制度的理由。关键在于第一点:两三千年以前会有那样组织严密、覆盖普遍的采诗制度吗?

人们看问题时总是脱离不了今人的意识,总是以对今天社会的认识,去看古代社会。这就象带着有色眼镜看东西,难免带上了一种预设的色彩。古代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组织以至于交通状况肯定没有今日的完备,可以说差得很远,但当时人们的意识也没有今天的复杂。当时国家政治上的举措,在是权力核心区认识的转变;其意识方面的影响,主要在城邦之内,至于鄙野农民,主要承担公田劳动及徭役赋贡之外,罕问其他。当时王朝并没有多少向下室达的政令,也并不是常常制定法律、修改法规,其很多举措是借助于长久形成的习俗、礼仪来完成的,王者多在于顺应习俗和加以引导而已。但那时候也没有假新闻,民间也不会有不合实际的虚张声势的“遵命文学”。王公大人要娱乐,要听各种新歌甚至新的曲调。从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讲,宫廷、贵族之家的乐师即使水平再高,也不是完全由自己编造可以应付得了的;实际上,所有有成就的艺术家,他们的水平也正是在大量接触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取得成就的,而不是闭门造车状况下成长起来的。由于这个原因,乐师们必然要求下面有新的歌词,新的唱法提供给他们。因为这是关系到君、卿、大夫的生活喜好的,从下属一些人看来,甚至比关乎国计民生的事还重要。所以,这条“献诗”的渠道,自然会形成的。文献中所说先秦时“制度”,也并不一定即如后代明文规定、立为章程的东西,有些不过是惯例,或礼俗,即如《礼记》一书中所记先秦时代很多“礼”,其实有不少并非是很死的规定,不过是礼俗、习惯作法而已,有的只是在个别场合实行的,或者是讲述者认为的理想的作法,未必周天子统治下各诸侯国皆如法实行。关于“献诗”,有的是为了天子或诸侯国乐师不断丰富演唱内容的需要,个别是天子或诸侯国的君王在治下某卿大夫处听到好的歌词、曲调, 因为喜爱而命自己的乐师研习之,甚至并其乐人一并要来,这都是可能之事。至于卿大夫因为讽谏的需要引述一些民间歌谣,这在当时也是正常的事,因为那个时候论述问题不一定有今日之细致的调查、作较全面的量化的说明或论证。当时“政”、“礼”、“俗”三者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尚无明确的界线。

现在,最关键的便是第一个问题的第一道环节——采诗制度是否可能存在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汉书》、《说文》和何休《春秋公羊传注》中说法是不一样的。可以肯定的是:《诗经·国风》中作品从地域来讲东至于齐,西至于秦,北至于今河北,南至于今湖北,这么广阔地域上的作品要收集起来,编为一书,总要有一个集中的过程,有一种集中起来的方式。何休的说法似乎太理想化。古代的乡邑未必如后代有专门管文化的官员,负责收集民歌之类,并层层上移,如今日的行文渠道一样。但何休所说:“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大体是不错的。当然,人民也有欢乐的时候,也有谈情说爱的时候。我们以何休的这两句话来说明当时诗歌完全是出于歌者内心,并无虚增、掩饰的成分,是对的,但也不能认为只有“男女有所怨恨”时才唱。因为这一点也关系对到古代采诗目的的认识。不能以为古代的采诗完全是出于“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班固、许慎之说虽然从对采诗制度的美化方面说,与后来的何休一样将采诗活动完全政治化了,但从对采诗制度存在形式的看法上,同刘歆、扬雄一致。从刘歆的行文看,此前古代文献中应有关于采诗的记载。

关于西周春秋时代民间歌谣的作者,除服徭役者外,当时的劳动者主要是农民。无论自由农民还是农奴,还是农业奴隶,他们的生活一年中有很强的节奏性。这从《诗经》的作品中可以看出,《豳风·七月》就生动地表现了这一点。农民无论男女,一年忙忙碌碌,基本上在田野劳作。没有一点空闲,直至年底,“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才“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算落了家。严冬之时冰天雪地,大多是守在家中而已。至开春之后,天气渐暧,大自然也透出一点春意,人们在河中洗浴也有可能,地里的活又尚未开始,于是,人们象过节一样欢会唱歌,借以抒发情绪,调整心理。男女青年更是借此短暂的时机,互相了解、交流思想,建立感情。 “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贵族们的庆典活动,也是顺应了这种生产与生活的节奏。孙作云先生的《诗经恋歌发微》对此也有详细的论述。以此言之,《汉书·食货志》中说的“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云云,并非完全向壁虚造。也就是说,在此时有人到各地去采集歌谣,应为可能之事。

既然要采集歌谣,那么这些人就知道哪些是旧有的,哪些是新的,也应该精于音乐,熟悉诗歌,属于艺人一类。只是我们从《汉书·食货志》所说“孟春之月,群居将散”等语分析,这些人活动在民间,初春各地有歌会之时采集民歌,而农忙时间,也一样地参加劳动。《诗经·小雅·大田》中说:“彼有不获穉,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则即如何休所说:“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也并不可能全都靠采诗以为生计,三千年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可能完善到比现在还好。所以,这些人也应该是双重身份;农民艺人。如果我们把这些人看作像现在的新闻记者一样那就错了,如果看作象新闻系统的通讯员一样,还差不多。前人认识的错误,也在这一点上。

二、从“春官”风俗看古代的采诗诗制度

现在就要谈一谈散布在民间收集民歌的这些半民间、半官方的下层“乐师”或曰民间艺人,是否存在的问题。

只要我们不是僵死地理解文献中的记载,不去死抠字眼,而联系当时社会状况,联系民俗方面的某些文化遗存来看,春秋以前有采诗的人,是可能的,不能完全否认刘歆、扬雄、班固等人的说法。同刘歆、扬雄、班固、许慎说的采诗者有些相近的,是直至近代、直至今天尚存在于甘肃陇南、陇东的“春官”。

在甘肃陇南的西和县坦途关,礼县雷坝、王坝,成县鸡山下,历史上是出春官之地。庆阳也有些地方有,而以西和县坦途关的最为出名。

西和县全县只有坦途关一个村出春官。他们每年腊月、正月要到全县城乡各处“说春”。村里旧俗说:谁家有男子而不出去说春,对家中不利。春官为成人男子,他们记的歌词多,口才好,唱腔好,能随机应变,出口成章。每年冬至前后外出 “说春”,送“春官贴”(即《二十四节气表》,上面还绘着一个人,骑着一头牛),到立春前后结束。这个时间正是农闲,人们准备过年,以及欢庆春节、走亲访友的时期,也是各行各业的人最高兴的时期。

说春的一般是两人一路,也有一人单独走的。一般抱着一个木雕的小青牛,上面缠着五彩丝线,叫“春牛”;肩上搭一个搭裢,里面装有“春官贴”及外出日用之物。手里拿着唱春时的敲击乐器木梆简板或竹板。有的还拿一个鞭杆(用以护身和上山接力的棍)。到人家后,将所带春牛置于桌上,给主人家放一张“春官贴”,然后唱。唱的内容根据主人家的具体情况而定,多为祝贺庄稼丰收,六畜兴旺、生意兴隆、发家致富及老少平安的词,如《二十四节气歌》、《新春喜》等;还有专门在城镇各业门前唱的《铺子春》、《木匠春》、《铁匠春》、《生意春》、《店子春》、《裁缝春》、《药王春》、《染房春》、《漆工春》等。另外也有些属于劝世及教育的歌如《二十四孝》、《劝世春》、《女儿春》、《懒人歌》等。有一首《春官歌》中说:

春官肚子是个宝葫芦,要哈有哈样样有。唱它十天半个月,才唱了葫芦一个小口口。

走到任何一家,都是见生情,出口成章,唱得又贴切又生动,而且总是含着鼓励的意思春意盎然。内容风格同春秋之时“诗教”所主张的差不多。他们所唱大多为传统的词,往往根据眼前景况临时加以修改、组合,也临时编词。这同“帕利——劳德理论”所揭示民歌形成、演变的规律一致

我这里主要要说的是春官的习俗与有关“制度”。这些春官虽然大部分时间中是农民,但在整个说春活动的准备阶段、进行当中和结束之后都有一套制度,这对我们认识先秦时代的“采诗之官”、“行人”、“遒人”会有一定的作用的。

出村官的村内青年男子学春官,要拜师。虽然家中大人、老人都一辈子说春,从小耳濡目染,已记得不少词,但拜师仪式要举行。村内有春官头,当地人叫“官相”,是推举村内记得多、唱得好、走得广、见识多的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春官头的责任是:

(一)在冬至前召集村内各家拿事的,摆设香案,贡上春牛(上骑一人。人们的解释不同,我以为是牵牛星君),行祭礼,然后分配路线,并选定各路的领头春官(又叫“代相”),以具体协调各路中人员要走的片,作到不留空白地,也不重走,保证一年中每一家不进去两拨人(万一走到当年已说过春的人家,即退出)。

(二)负责印制当年的二十四节气图(木雕板印,一页。六十花甲内每年不同)。(三)协调确定大家的说春路线和地盘。

(四)说春结束后处理违反约定的人和事。如有人违犯了原定的路线,罚下一年不外出说春。

据说过去每年说春前春官头先要拜地方官,取得颁发当年节气表的资格,而且要参加“打春”仪式。坦途关人唱的春官歌中说:

造起皇历十三本,传与天十三省。州传府,府传县,县官传与春官人。春官上前领牒文,领上牒文往前行。上山不问山头路,过河不问摆渡人。

后两句的意思是:已经通过官府,哪儿都可以去。根据“十三省”的说法,这首歌起自明代初年。坦途关的春官在确定大体路径(东路、南路、西路、北路等)之后,第二天先在附近村镇说,当天的收入(一般是说唱完后主人给钱,也有给面或吃食的),全部交春官头,第三天以后的收入全部归己。其他地方则是在说春结束之后给春官头交一部分钱物。

春官头不是世袭制,也不是终身制,年老有病能理事或大家有意见时,可以另选,很有“轮流坐桩”的味道。

过去的社火之中也有春官,甘肃一带称为“仪程官”。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中说:“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东蕃厘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一,春姐二,春吏三,皂隶二,春官一。”说到春官的来历,人们自然首先想到的是《周礼》中的“春官”,是“掌邦礼”的。唐武则天称帝之初,光宅年曾改礼部为春官,不久又复旧,“春官”遂为礼部的别称。唐宋到明清,司天官属有春官正、夏官正等五官正。历代“春官”的司职有所变化,但总同礼仪、节气、劝农有些关系。

我们现在要说的是:这个制度何以能一直流传下来,至今不绝。现在陇南、陇东都在将此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我认为这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的需要。一则他们每年送《二十四节气表》,其功用相当于今日之挂历,在文化不发达、图书缺少的山区,对老百姓掌握农时,很有必要;则那时间山区文娱活动太少,也需要这些人在一定的季节来唱一唱,调济心情和表达人们对生活的愿望。

(二)官府支持。一则春官们宣传、推广了皇历,体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二则也利于疏通民情,又造成一个昇平的气象。

(三)春官们所在村庄一般是交通不便、又缺乏土地的山区,他们在腊月、正月农闲时的说春活动,可以补贴春荒期间的生活。

我觉得先秦时代的“采诗之官”、遒人(行人)实际上正好合于上面所说三个条件。关于第一点,似乎春官是唱给人听,遒人是采集。但实际上,遒人恐怕也是在游唱的当中采集谣,不然,各地的歌手也不一定会有很高的热情去对他唱,象现在对待电台、电视台的记者一样。关于第二点官府的支持,刘歆、扬雄、班固的话中都透出了这一层意思。至于第三点,依刘歆、扬雄、班固之言,似乎这些人就是官府的委员。我想当时恐未必有如此完善的政治与文化制度,何休所说由衣食无着的人来承担,“官衣食之”的说法比较可信,但未必是“男六十,女五十以上”者,这里还有一个能否胜任的问题,有些人一生未出过村庄,东西南北辨不清,在人口稀少的古代,方言又多,一般人是无法胜任的。因之,也必然是自年轻时就会唱,又因家庭或什么原因衣食无着的人(大体像赵树理笔下所写“李有才”一类的人)。

此外,关于刘歆、扬雄和许慎所讲“遒人”、“逌人使者”、“遒轩使者”究竟是负何种职能的问题,这里也讨论一下。刘歆、扬雄之说,其实是本于《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之语:“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孔安国注《古文尚书·胤征》说:“遒人为宣令之官。”如果这样,今甘肃南部、东部的春官与之相近(春官颁布新一年的皇历)。不过,我以为刘歆、扬雄之言,也非无据:这些人并非专司一职,大都是有所宣布,也有所采集。但即使宣布之时,也不可能一下招集很多人来听,像现在开会一样,而只是采取唱歌吸引人的办法,在唱的当中,把要宣布的内容加进去,这很有点像走江湖做生意的人招集人的办法。《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这个“迹”字乃是“ ”字之误。但学者们对于“ ”或“遒人”的理解也不完全一样,说明事情并不是很单纯的。

我希望通过对陇南、陇东春官风俗的考察对春秋以前的采诗制度有一个较确切的认识:不是完全否定它,但消除对它的种种误解。这个问题很多方面难以从理论上辨清,可据的文献又不多,故述春官制度情形如上,算是提供一点民俗学方面的新材料。很多学者说,研究古代文化问题,应该在王国维提出的双重证据之外还应加上民俗学、文化人类学方面的证据。春官风俗在认识春秋以前的采诗制度上是可以给我们以多方面的启发的。

三、由春秋时的“赋诗言志”看西周以前的与讽谏制度

如果说《国风》中的作品主要来自民间,那么,大小《雅》中的作品主要来自贵族和史官、乐师。《国风》中作品主要是由乐师挑选之后演奏或歌唱给大夫、卿以至于天子,但也有大夫献之于卿,或卿大夫献之于诸侯,以至由诸侯、卿献于天子的情况。但大小《雅》中的作品的汇为一书,就难以完全用这个说法来解释。应该说,用于一般仪式上之歌诗当是史官、乐师所作,如《小雅》中的《彤弓》《车攻》、《吉日》。《大雅》中的《文王》、《大明》、《绵》、《皇矣》、《生民》、《公刘》等所谓周民族史诗,以及《棫朴》、《旱麓》、《思齐》、《灵台》、《下武》、《文王有声》等。还有的可能是祭师所作,如《大雅》中的《既醉》、《凫鹥》等。但其中有些显然是抒发个人情感或表示对某些事情上的看法之作。所以,明白了诗的采集问题,尚不能完全解决《诗经》中那样内容广泛的作品被汇为一书的问题。因此下面谈谈陈诗与讽刺的问题。因为对春秋以前的陈诗、献诗制度,学者们也一直有所怀疑。

我认为这当中同样有一个将春秋以前礼俗制度、君臣关系等用按秦汉以后的法律、制度、伦理关系来看待的问题。当然,一个人看问题总离不开自己头脑中已有的各种认识模式;在差不多的情形下,也总是用现成的概念去套自己正在认识的东西(古代的或外国的、外民族的)。学者们对这种“意识偏见”克服的程度,取决于对研究对象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的了解程度。

首先我们对先秦时代的君臣关系要有一个接近于真实的认识。陈登原先生《国史旧闻》第十九条《君臣不甚间隔》,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殽之战以后一段文字:文嬴请三帅,使归就戮于秦,公许之先轸朝问秦囚公曰: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先轸怒曰: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堕实而长仇,亡无日矣!’不顾而唾。又引《诸子语类》卷九一:“古之朝礼,群臣皆立。……三代之君见大臣皆立,乘车亦立。见大臣,谒者赞曰:‘天子为丞相起。’古时天子见群臣有礼,先特揖三公,次揖九卿,又次揖左右,又次揖百官。”因此说:“古时君臣礼貌并未隔绝。”以下又引《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舆人之诵以谏晋文公,《文公二年》“楚子将以商臣为太子,访诸令尹子上”等,谓“古时君臣意见并未隔绝”;以下又引诸文献,认为“古时君臣礼貌并未隔绝”,“古时君臣共饭共座,生活并未隔绝”等,言皆甚是。

根据这个认识,春秋以前臣子向国君献上自己所收集到的民歌(当然是由乐师和身边其他人所采集),借以反映社会情况,或劝谏中引述诗歌作品,是完全可能的。这并不需要怎样特别的仪式和程序,在尚无严格的监察、统计和报告制度,也未形成新闻媒体系统的情况下,引述民歌民谣,应该是较能反映社会状况和民心的一种手段。

另外,卿大夫甚至下层官吏也可能直接写诗表达自己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或直陈周天子,或互相抄示,最后被史官收存。《小雅·节南山》中说:“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大雅·民劳》中说:“王欲玉汝,是用大谏。”《大雅·板》中说:“犹之未远,是用大谏。”从这些诗句中就可以看出。此外,文献也有相关的记载。《国语·周语上》载召公谏厉王提到“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诵百工谏

《晋语六》范文子也说到:

吾闻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妖祥于谣,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

我想,这些不是西周每代每王都作到,但毕竟是有其事,不是凭空捏造的。《左传·襄公四年》:

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

《左传·昭公十二年》: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

这便是两个具体的事例。

《左传》、《国语》中记载了大量赋诗言志的事例。《左传》中第一次记载的老百姓因国家、公廷之事而赋诗,是隐公三年(前720)因卫庄公取齐得臣之妹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可见民间也确实利用歌谣表示对国事的关心,也借以发表一些对于国事和社会某些问题的看法。其第一次记载公卿聚会中的赋诗言志是僖公二十三年(前637),秦穆公享重耳,“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赵衰曰:‘重耳拜赐。’……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可见赋诗便是为了表示自己对某事的看法,听者也要从中体味对方之意。杜预注这段文字说:“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因诗以见意,是赋诗言志的实质,也应是他的最初目的。虽然同陈诗献诗制度之间有明显的不同,但二者之间也有相同,相通之处:

第一.都是用诗来表达意思,只是陈诗是反映当时现实的作品,“赋诗言志”是借《诗经》中现成作品表达思想。

第二,都是在正式的场合,也都是国君、卿大夫这些上层人物之间带有公务性的一种活动。只是陈诗活动的目的在于反映下情,而赋诗言志扩展到一般的外交活动,而从主旨上衍变为一般的交流思想,表达思想意向。

由二者的异同可以看出,赋诗言志实质上是陈诗献诗制度蜕化的产物。制度是要求某些人能时时遵守,对人有一定的约束性,但历史上所有的制度行之既久,没有不蜕变走样的;实质性的举措慢慢变得只流于形式,是古今一些制度发展演变的现律。这一则由于社会在变化,制度到后来总会同现实存在一定的不协调;二则人们的惰性总会造成一种使制度向形式主义方面发展,从而失去实质意义的张力。与这种陈诗献诗制度相应而产生的两件事,正好给这种使制度的功能转变、泛化和形式化提供了条件:

(一)周王朝衰落、天子地位下降和礼崩乐坏;

(二)《诗经》的从初次集结到编定成书。由于前一个原因,第一,向周天子献诗变得可以完全只是走走形式。《左传·文公四年》宁武子说:“昔诸侯朝正于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则到春秋时诸侯对周天子已用“赋诗言志”之法。第二,诸侯甚至卿大之间也可以照样流于形式地进行赋诗的活动。

由于后一条理由,无论是随着潮流的转变进行赋诗言志的活动,还是装腔作势附庸风雅,总有了现成的材料可以取用。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赵衰引《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用。’”杜预注:“赋纳以言,观其志也。”《夏书》中说的是“献诗”的事,杜预却解释为“赋诗言志”的事,可见二者有时确实也难以分清。

对赋诗言志风气之起,总要给一个解释,因为任何社会风气的形成都不是没有原因的,只从当时的贵族都习《诗》和外交辞令的委婉表达这两点尚不能说明“赋诗言志”风气形成的原因。我以为上面的看法可以说明献诗制度的消亡,和“赋诗言志”风气的兴起。可以说,“赋《诗》言志”的“来龙”,正是“陈诗”、“献诗”制度的去脉。

这里还要补充说明一点,本部分开头所说《左传》中第一次载赋《诗》言志之例,重耳所赋《河水》一诗不见于《诗经》,或以为是佚诗,其实是《小雅》中《沔水》之误;而《六月》也见于《小雅》。此次赋诗时间在前637年。按我的看法,那时《诗》只是完成了第一次的结集,《雅》诗部分只有《小雅》部分的诗,尚未完成全书的编定。

四、《诗经》的编排看最初的结

我在《论<诗经>的编集与<>诗的分为“小”“大”两部分》一文中提出,《诗经》的第一次的编集只收了《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和《小雅》,这些作品基本上是产生于西周末年至春秋初年,正是周、召二公为周王朝的复兴作出了杰出贡献一段时间的作品。《周南》、《召南》是周公旦、召公奭后裔封国内的作品。《毛诗序》云: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又云:

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都之风,故系之周公。南,化自北而南也。

这几句话,古代论《诗》者都只是空泛作解,未能说透。近代以来学者多以为是儒家夸大周朝礼乐制度影响的空话。实际上,周王朝在江汉流域确实分封了很多姬姓小国。从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楚国所吞并江汉流域姬姓小国就有 (其地在今钟祥县西北)、息(今河南息县)、应(今河南鲁山县东)、蒋(今河南固始西北)、道(今河南磪山县东)、蓼(今河南固始县北)、唐(今湖北随州市西北)等。《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即是指此。韩诗《叙》言,周南、召南“其地在南郡南阳之间”(《水经注》卷二四引)。南阳即今河南省西南部,湖北省北部,南郡即今湖北江陵一带。西周以前,这一带基本为土著居民和当时的少数民族如扬越等。从周初开始不断分封其同姓,逐步扩展至江汉一带,周文化因而得以向南传播。召穆公在国人起走厉王,又要杀死太子以斩草除根之时,牺牲自己的孩子,保住了太子静的一条命;及厉王死,又扶太子静继位。他扶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忠心耿耿竭尽心力,对周王朝的贡献是巨大的。周宣王本人在其初年也由乃父的下场受到教训,又由于召穆公救下他的一条命,因而能配合召穆公等而勤于政事。《竹书纪年》厉王十四年:“召穆公帅师追荆蛮以至于洛。”又《毛诗序》:“《江汉》,尹吉甫美宣王也。能兴衰拨乱,命召公平淮夷。”则江汉一带之封建不少姬姓小国,正同召穆公之功业有关。故所谓“化自北而南也”,也并非纯粹夸张赞美周朝礼制影响之空言,而是赞美宣王时周、召二公,尤其是赞美召穆公的不朽功业的一句话。可惜儒家后学如僧人诵经,传之既么,只死记得这一句话,到汉代已不明其意,故《毛诗》将其中有关宣王时周、召二公的文字多误解为赞周初周、召二公者,遂使很多学者迷不知返。乌乎!两千年《诗》说之陈陈相因,积重难返,如是夫!

《邶风》、《鄘风》、《卫风》都是卫风。因为其地靠近王城洛阳,采集方便,所以所收最多,且也按其地域分为三组。又卫康叔为武王少弟,同周公旦、召公奭同时所封,历史上地位相侔,而且在西周末年当厉王败国之后,卫武公和也同样为周王朝的中兴作出了大的贡献。所以二《南》后即为《卫风》。

为什么说第一次结集时只有二《南》和《邶》、《鄘》、《卫》?因为如果这次集结时有《王风》,以下各“风”,则无论如何是要将《王风》置于篇首的。因为第一次只是要收集西周末年、春秋初年反映召穆公、周定公、卫武公前后有关他们政绩、史迹的诗歌,并没有打算编一部大体反映周王朝势力范围内诗歌全貌的选集(后人看作“总集”),所以在《周南》、《召南》之外只收了地位上同周、召可以并举在室王中兴事业中其君同样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卫国的风诗。

由《国风》开头的这五个诸侯国和地区的诗作已可以看出编者的用意,在于突出周召二族的历史功绩,而再结合《小雅》中作品看,编集者的目的则更为明显。《小雅》中作品大部分产生于宣王朝,而且也大部分反映了周宣王在召穆公、周定公等辅佐下缓和宗族内部矛盾,平定外患的历史事实

《小雅》、《大雅》,前人总从音乐或内容等方面去讲区别,其实都是郢书燕说,自我作古,反倒掩盖了很多的事实,影响了对《诗经》编集过程的认识。《小雅》、《大雅》只不过是两次编集而成,又由于篇幅太大,才分为两部分。春秋以前人区分相同篇章或同一部分书中的两部分,习惯于用“小”、“大”加以区分,“小”在前,“大”在后。《国风》和大、小雅中一些同名篇目也是用此方法加以区分的。

《鹿鸣》的《诗序》说:“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这首诗应是周定公所作,其置于《小雅》之首,同《国风》中置《周南》于《召南》之前同例。厉王之时弄得上下离心,宗族内部矛盾也很大。《史记·周本纪》中说:“厉王出奔于彘,……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竹书纪年》中说:“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鹿鸣》的内容完全是亲和宗族的。看来宣王前期是周公主内,而召公主外。大、小《雅》中反映使臣活动动的诗多,反映出征、平定周边民族的诗多,也说明了这一点。

《小雅》的第二篇《四牡》即写使臣之作,似乎也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左传·襄公四年》载穆叔(鲁叔孙豹)之语:“《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这是因为诗中反复说到“王事靡盬,我心伤悲”,“王事靡盬,不遑启处”等意思。后来用以慰劳使臣,也因为它是中兴初期的作品,故定为礼仪用诗,以肯定当时使臣为国辛苦奔走的精神。

《小雅》第三首《皇皇者华》是使臣奉命外出咨询诸侯国国君意见的诗,同样反映着“安定四国”的意思。

《常棣》、《伐木》、《天保》为召穆公所作,这些我在《周室王中兴功臣诗考论》中已有考述。《出车》为宣王时大臣南仲所作,《六月》为宣王时大臣张仲所作。此外,《采》是宣王时公卿太夫之作。《采薇》是戍边士兵归来之作,这几首诗或赞美尹吉甫北伐 狁的胜利,或歌颂方叔南征荆蛮的声威,或写征戎之艰苦,“忧心烈烈载饥载渴”,但都表现出“以匡王国”、“以佐天子”、“以定王国”的思想,及“蠢尔荆蛮,大邦为仇”这样严励斥敌的豪迈的气魄。即使战士之作,也是一方面描写了征戍之苦,另方面又说“王事靡盬,不遑启处”,“靡室靡家, 狁之故”,“不遑启处狁之故”,把为国征戍看出应尽的义务。其中写到将帅所乘车马的豪华强壮,但又说是“君子所依,小人所腓”,这就正是所谓的“然而不怒”。这些一方面生动地展现了召伯平定外患的业绩,另方面也反映出了编选者的用心。

《小雅》中也有些幽王时作品,反映了当时坏人当道,正确意见不被接受反而受到打击的悲愤以及国事日非,亡国之日可待情况下的忧伤与恐惧,实际上也反映了召周二族及其党属当时的努力抗争与痛伤心情,只是具体作者和本事已文无法弄清。

由以上这些可以看出《诗》的第一编集,其目的是为了彰显召穆公、周定公辅政期间为国家的转危为安、国祚延续所做的不懈努力,彰显和保留下召周二族、的功业。

由此可以肯定,《诗》的第一次编集是由周定公、召穆公的子孙完成的。而从各方面看,是由召穆公的后代完成的,这主要有以下两点理由:

第一,宣王之继承大统甚至保下命来,完全是由于召穆公家族作出了巨大牺牲与不懈努力,可以说在这段时间中召氏家族的功劳最大,最值得称道。

第二,宣王后期,召穆公、周定公、卫武公死去,大约当时宗族内部矛盾并未能彻底弥合,王朝和诸侯国之间的关系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如周代前期,因而政治衰微,至幽王之时,召、周二族肯定是被疏远,最后至受到排挤。《史记·鲁周公世家》中说,鲁武公九年,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为鲁太子,樊仲山甫谏之不听。其后戏立为君,是为鲁懿公。懿公九年,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弑懿公,而立伯御为君。伯御立十一年,周宣王伐鲁,杀伯御,又立懿公之弟称。“自是后,诸侯多畔王命”。则作为王卿士的召公、周公的地位也非昔可比。周庄王四年(前693)周公黑肩欲杀庄王而立王子克,即可看出周、召的地位及与王室间的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召穆公的子孙收集能反映其祖上功业的诗歌汇为一集,也便是情理中之事。

《诗经》的第一次编集是由召穆公的子孙完成的,如上所述,其中关于歌颂召穆公功业的作品最多,也是显然的。也有个别是直接歌颂召穆公的。如《甘棠》一诗,全诗是赞美召公,而以往被误解为周初的召伯奭,结果使一些史实被掩盖。

从《召南》,所收各篇《诗序》中即可看出。所收作品侧重于歌颂召伯、宣扬召伯业绩的事实。如

《行露》,召伯听讼也。……

《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纪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

殷其雷,劝以义也。召南之大夫远,行从遑宁处,其家室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

有梅,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文化,男女得以时也。

《周南》十一篇中,前八篇都解作“后妃之德”、“后妃之志”之类,后三篇则泛论所谓“文王之道被于南国”、“文王之后”之类,却没有一篇直接提及周公(周定公)的。可以肯定,编者采录之时也是有所选择的。孔子曾经对他的儿子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儿女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似乎孔子也体味出了这一点。当然,召穆公是希望从王统上延续周祚,结果确实也作到了几十年的中兴局面,孔子则是在西周盛世已一去不复返的情况下希望从道德上维持周公之业。从这一点上说。他们确有着共同之处。

《国风》前五国作品及《小雅》中作品最迟产生于春秋初,所以第一次的编集大约在前七世纪中叶。

五、《诗经》的成书与编定者

关于《诗经》中十五《国风》的次序,《毛诗》玄《诗谱》、《左传》所载季札观乐演奏次序,三者有所不同,而前五“风”则各家一致。这也反映了前五“风”为第一次结集时编定,后人循之,无所变动。今将后十”的异同比较如下:

《毛诗》:《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

《左传》:《王》、《郑》、《齐》、《豳》、《秦》、《魏》、《唐》、《陈》、《桧》、《曹》。

《诗谱》:《桧》、《郑》、《齐》、《魏》、《唐》、《秦》、《陈》、《曹》、《豳》、《王》。

《左传》与《毛诗》都以《王风》开头,且“王、郑、齐”这前三国相同。《左传》产生得时间早,《毛诗》也传授有自,应该都是可信的。关于《诗谱》之顺序,孔颖达在其《毛诗正义·王城谱疏》中说:

王诗次在郑上,谱退下者,欲近《雅》、《颂》,与王世相次故也。

似乎郑玄这样列是有道理的。但《郑志·答张逸》云:“以周公专为一国,上冠先公之业,亦为优矣,所以在《风》下,次于《雅》前。”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一《杂考各说·诗谱次序考》云:

君亦以豳居《风》。未尝以《王》退《雅》前。此可以证《诗谱》之紊乱者也。

这样看来,《诗谱》的次序本也以王、郑居首,在这一点上与《左传》和《毛诗》并无不同。现在的排列是后之浅人妄加改窜。

至于其他几处不同,欧阳修、魏源、皮锡瑞皆有论述,这里不详论。总之《王风》、《郑风》领先,这是只有在后面十“风”另行编定才可能产生的。如果十五《国风》是一次编成,无论怎样,《王风》总会置于最前面,因为当时虽然周天子地位下降,但无论哪一诸侯,要发展自己又不给自己设下障碍,总得玩“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把戏。这由春秋中期“五霸”的行为已可看出;在春秋初期,这一点更不可能被忽视。

增编后面十个国家和地区的“风”和《大雅》及三《颂》的工作是由什么人完成的,也就是说由谁完成了《诗三百》基本规模的编辑工作,以前除孔子删诗说之外,似乎再无其他说法。我探讨的结果,以为是郑武公的后代完成的。原因有三:

(一)《王风》之后即为《郑风》,反映了编者尊王称霸之意。

(二)《郑风》21篇,在后面辑的十“风”诗中数量最多。在十五《国风》中也是数量最多的。

(三)唐在郑以西,12首;陈在郑之西南,10首。虽为小国,而收诗不少,也因其距离郑国较近,采集方便之故。

(四)当时从血缘上说,郑同周王室关系最近。《史记·郑世家》: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雒之间,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之

郑桓公是周厉王的少子,周宣王的庶弟,宣王二十二年(前806)被封于郑(今陕西华县),封三十三岁,至幽王六年(前774)又任命为周王朝司徒,皆得到百姓的爱戴。河雒之间,人便思之。他看到周王室失去法度,诸侯或畔之,因而听太史伯之言,寄财物与宗亲人民于虢(东虢,在今河南密县东)、郐(当今河南蒙阳以南)之间(今河南新郑)。西周灭亡,平王东迁之后,灭虢、郐等十邑而立国,其西与王畿(今河南洛阳一带)接壤。郑之增辑《国风》及《雅》、《颂》的时间,从作品本身看,其上限为《陈风·株林》产生之后,下限为季札观乐(前544)之前十余年的,30多年之间。结合第一次编集的时间(前七世纪中叶)和春秋初年列国历史看,可以肯定在公元前六世纪前期。

《国语·郑语》中记载郑桓公求教史伯:“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的答辞,《郑语》中录之甚详。其分析了王室以南、以北、以西、以东诸国之后说:

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夷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为大,虢恃势仲恃险,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与贿焉,不敢不许。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若克二邑,邬、弊、补、舟、依、 、历、华,君之土也。若前后河,右洛左济,修典型以守之,是可以少固。

以下又对楚、齐、周、晋国等的形势加以分析。桓公于是寄帑、贿并徙其民于之间。对这一件事,《史记·郑世家》中所载,文字较《国语》概括:

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乎?”太史伯对曰:“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之君见君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之民皆公之民也。”“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楚其后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后也,伯翳佐舜怀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

我们从这一段话中似乎可以看出《国风》中何以没有收《楚风》的原因:楚之兴,非郑国之利。又《国风》中《齐风》11篇,秦风10篇,唐风12篇,虽不算多,也算居中,似乎体现着对“齐、秦、晋、将兴”的想法。因为此四国相距较近(唯秦较远),联系又多,不能不加以关注,使形成“天下一体”的假象。

各国所收作品的内容,也大体与史伯所论一致。如《汉书·地理志》言,秦地“其民有先王遗风,好稼墙,务本业,然而“阻险轻薄,易为盗贼,常为天下剧 其下并引《秦风》中诗论之。唐地则“其民有先王遗教,君自深思,小人俭陋”,下引《唐风》之诗证之。《汉书·地理志》总括这些国家诗作之思想与风俗,也与史伯所论一致。

由以上文字可以看出,史伯自然是一位深知天人之际,能洞察历史,预见形势的了不起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提出的居于之间“后河,右洛左济”之地,“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修典型以守”的策略,及对各国形势的分析,实不亚于九百八十年后诸葛亮的《隆中对》。然而郑桓公也是一位头脑清醒、知人善任又明于攻守进退之理的人物。其在位三十六年,看到周王室败亡颠覆的局势,已作保全自身、待机收拾残局以谋发展之想,所以会留意典册遗文,包括原在太师处所藏各处献诗及所采集“风”诗。《国语·郑语》中言“乃东寄帑与贿”。《战国策·楚第一》载《莫敖子华对楚威王》,说到春秋时吴楚战于柏举,吴师入郢,楚臣蒙谷,“入大宫,负离次之典,以浮于江、逃于云梦之中。昭王反(返)郢,五官失法,百姓昏乱。蒙谷献典,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比蒙谷之功,多与存国相若”。则以郑桓公之智,更不会不知此。当时朝政紊乱失法,幽王视先世典册、诗礼之类如糞土,郑桓公能与王之太史言王室治乱,乐师之类希与之结好,也不待言。那么,王室太师所藏《雅》、《颂》及献诗之类也被收拾而迁于虢、郐之间,应为可能之事。从史官、太师方面说,由宣王的庶弟保管,总比毁于一旦好;从郑桓公方面说,一以存先代事迹,二以承周王朝之道统。此皆为将来承王室正统奠定基础,至少为将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的资本。可以说郑桓公是第一个领教、接受了“尊王攘夷”、“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思想的人。

这只是说的郑国何以能得到周王室所存《大雅》中作品和三《颂》之作。而第二次编集而与第一次的合为一书,则在公元前六世纪前期。在此期间郑乐师应也采录收集了一些《风》诗,其产生时代最迟者为《陈风·株林》。则收集此诗及编定《诗经》应在此后的三四十年中。

我所推定的这个时段即鲁成公(前590——573)初年至鲁襄公(前572——542)初年,也即郑襄公十五年(前699)至郑僖公(前570-566)时代。这段时间大体为郑国公子喜(子罕),及其子公孙舍之(子展)的活动时期,也是子罕当政和子展显露头角之时。

子罕为郑穆公之子。穆公卒,子夷立。夷立一年,因无礼于郑卿子公,子公弑之。欲立子夷之弟去疾,去疾曰:“必以贤,则去疾不肖;必以顺,则公子坚长。”于是立子夷的庶弟子坚,是为郑襄公。子罕活动直至郑僖公元年(鲁襄公三年,前570)以后,应为郑襄公和去疾之弟。看来去疾以贤称,而子罕富于智,有安国保民之才。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郑执政表》,子罕自鲁成公九年(郑成公三年,前582)至鲁襄公三年(郑僖公元年,前570)当政。其执政前,郑成公因其私盟于楚朝晋时被执,可谓国事艰难之际。其明年,晋又率诸侯伐郑。子罕赂以襄钟,使子然盟于修泽,子驷为质,救郑伯归,首先使国内安定。其后又伐许、侵楚,皆得取胜,使郑国在复杂的周边矛盾中稍得解脱。尤以鲁成公十六年(前575)一役令宋、齐、卫皆失军,显出振兴郑国之势。

子展于《左传》中初见于鲁襄公八年(前565)。此前因郑僖公先后适晋、适楚,不礼于子罕、子丰。其朝晋时子丰欲诉于晋而废之,子罕止之。鲁襄公七年将会于 ,子驷相,又不礼子驷,子驷使贼夜弑之,立其子,即简公,年五岁。此后郑国发生子一系列严重的内乱,而子展一直在缓和宗族矛盾、处理同楚、晋及周边关系上作出很大努力,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时郑国更年轻些的政治家有子产。鲁襄公八年,郑子国(子产之父)等侵蔡,获司马,郑人皆喜,唯子产说:“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子国怒而斥之:“尔何知!国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将为戮矣!”则当时子产尚未及二十岁(二十岁行冠礼为成人)。然而其料事高于老成。他与子展开始活跃于郑国政治舞台的时间大体一致。鲁襄公十年(前563)郑国五族之徒发动西宫之变,杀子驷,子孔当国;鲁襄公十九年(前554)郑人杀子孔而分其室,子展当国,子产为卿,鲁襄公二十年平游氏之乱,立子大叔。此后子展与子产携手处理一系列重大事件,使郑国在国君幼小、宗族矛盾尖锐、列国夹击的当中得以相对保持稳定。

我以为,郑国的编定《诗经》,就是在子罕当政前后。子展看到了乃父武功上的成绩尚不能稳定国内的政治,同子产一样抱着“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的看法,在自己尚无力左右朝政的情况下,潜心于典籍的整理,对郑桓公之时所收集王室诗歌加以编集。其编辑《诗》的目的是:

(一)以之为弘扬文德的一个举措当时已形成赋诗言志的风气但主要是赋《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及《小雅》郑国处于大国之间,对外交际频繁贵族子弟学习也应有完整的《诗》的教材,以增强文学和文化方面的素养。

(二)顾历史,突显郑同周王室亲近的血缘关系。

(三)继承和弘扬郑桓公识时审势、避难安国的思想。

(四)和谐人心粉饰社会,造成一种安定的社会文化氛围。

根据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我认为《诗》的编定是由郑国的子展主持完成的。年轻的子产也可能参加了这项工作。

六、从《左传》载赋诗引诗所涉及作品看《诗经》编定的时间

《左传》中所载“赋诗”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作诗而赋之,一种是赋所记诵现成之作(如赋《诗经》中某篇某章)。引《诗》即辞令,议论中引述《诗经》中某些句子。前人论此者甚多,而没有人从这方面来考察《诗经》成书的过程与时。今依次录之于下,然后加以分析。

1隐公元年(前722)郑庄公与其于地道中,分别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

此为《左传》中第一次载赋诗言志之事情。赋诗言志风气之始,似乎同郑国的文化传统有点关系。

2.隐公三年周郑交恶,《左传》引“君子曰”,有“《风》有《采蘩》、《采》,《雅》有《行苇》、《泂酌”之语。《采蘩》、《采》皆出于《召南》;《行苇》出于《小雅》,《泂酌》出于《大雅》。

3鲁庄公二十年(前672)齐敬仲引逸诗“翘翘车乘”四句。又追叙陈厉公(前705—700)卜敬仲之事,引 “凤皇于飞”数句,前二句或为逸诗用为卜辞。

4.鲁僖公五年(前655引童谣“丙之晨”八句。

5.鲁僖十二年(前648)“君子语曰”评管仲,引《大雅·旱麓》二句。

6.鲁僖十五年(前645晋韩简引《小雅·十月之交》四句。

7.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鲁大夫文仲引《小雅·小》三句,《周颂·敬之》三句。

8.鲁僖公二十年(前637)秦穆公享晋公子重耳,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水》杜预以为逸诗,《国语·晋语四》韦昭注云:“当为沔,字相似误也。”如此则二首俱《小雅》中作品

此为《左传》中所记第一次“赋诗言引《诗》。从鲁隐公元年(前722至鲁僖公二十二(前638年的85年中,无赋诗言的记载。又,此八十多年中君卿大夫议论中引《书》,引《易》及引谚较多,赋诗、引诗少:一次赋诗,属自作之例;《左传》纪事正文引诗四次,计诗6首,逸诗、卜辞共童谣各1首,其馀3首皆属《小雅》。

“君子曰”二次,引诗5首,2首出于《召南》,1首出于《小雅》,二2首出于《大雅》,1首出于《周颂》。但所谓“君子曰”多为后来之人的评论,尚不能来作为考察《诗》集结年代的依据。

鲁僖公二十七年(前633)晋赵衰评郤縠说:“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可知当时《诗》的第一次结集已经完成。看来《诗》之第一次结集是完成在上面所说这段时间的后期,也即前六世纪中叶。此后有一段传播期,和习《诗》、赋《诗》风气的形成期此前只有引诗和赋自作之诗的事情,至鲁僖公二十三年方见关于赋的记载。

第一次赋诗只有《小雅》中诗,也说明第一次结集中《雅》诗只有《小雅》部分。

为便于观察比较,下面论列引《诗》、赋《诗》之例,以下四类不再列:(一)“君子曰”引诗。(二)新作之诗歌。如鲁文公六年(前621),秦人为三良之死赋《黄鸟》;鲁成公十七年(前574)声伯梦中作歌“济洹之水”四句; 鲁襄公四年(前569),鲁国人诵“臧之狐裘”六句,鲁襄公十七年,宋筑者讴“译门之皙”四句。(三)所引为佚诗。如鲁襄公八年,郑子驷引佚诗“俟河之清”六句,国子又赋逸诗“辔之柔矣”,鲁襄公二十八年,叔孙豹以便宴接待庆封,赋佚诗《茅鸱》。(四)乐章名。鲁襄公十年,宋公享晋侯,用《桑林》之乐。

鲁僖公二十四年以后列引《诗》、赋《诗》中涉及《诗经》中作品之例如下:

9.鲁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周之富辰引《小雅·常棣》中六句。

10.鲁文公三年(前624)晋侯享鲁文公,赋《小雅·菁菁者莪》,鲁文公赋《大雅·嘉乐》。

11.鲁文公四年鲁文公会卫宁武子,文公赋《湛露》及《彤弓》,皆《小雅》中作品。

12.鲁文公十三年郑伯与鲁文公宴,郑大夫子家赋《小雅·鸿雁》、《鄘风·载驰》,鲁季文子赋《小雅·四月》,《小雅·采薇》。

13.鲁宣公二年(前607)晋士季引《大雅·荡》二句,《大雅·丞民》二句。

14.鲁宣公十二年晋荀林父引《周颂·酌》二句。

15.同年楚孙叔敖引《小雅·六月》二句。

16.同年,楚庄王引《时迈》五句,《武》中一句,《赉》二句,《桓》二句。这几首皆属周颂中的《大武》乐章。

17.鲁宣公十六年晋羊舌职引《小雅·小旻》三句。

18.鲁宣公十七年晋范武子《小雅·巧言》四句。

19.鲁成公八年(前583)鲁季文引《卫风·氓》四句。

20.鲁成公九年,鲁成公享季文子,季文子赋《大雅·韩奕》,穆姜赋《邶风·绿衣》。

21.鲁成公十四年宁惠子引《小雅·桑扈》四句。

22.鲁成公十六年申叔时引《周颂·思文》二句。

23.鲁襄公四年(前569),晋侯享叔孙豹,奏《肆夏》之三(乐章,已佚),工歌《文王》之三,《鹿鸣》之三。叔孙豹说:“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使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咨于周’。……敢不重拜?”“《文王》之三”指《大雅》的前三篇,即《文王》、《大明》、《绵》。“《鹿鸣》之三”指《小雅》前三篇,即《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由这一段文字看,《诗三百》此时已经编成,《大雅》以首篇称之,曰《文王》;《小雅》也以首篇称之,曰《鹿鸣》。《大雅》、《小雅》前三篇的次序与今本完全相同。

24.鲁襄公七年,晋韩穆子引《召南·行露》二句,《小雅·节南山》二句。

25.同年鲁叔孙豹引《召南·羔羊》二句。

26.同年,郑子驷引《小雅·小旻》六句。

27.同年鲁襄公享晋范宣子、宣子赋《召南·摽有梅》,季武子赋《小雅·角弓》、《小雅·彤弓》。

28.鲁襄公十年,鲁孟献子引《邶风·简兮》一句。

29.鲁襄公十一年,晋魏绛引《小雅·采菽》六句。

30.鲁襄公十四年,鲁叔孙豹赋《邶风·匏有苦叶》。

31.同年秦士鞅言:“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在甘棠”。《召南》中有《甘棠》一诗,反映人民对召伯(指召穆公)的思念。此虽未引诗,而言及诗之本事。

32.鲁襄公十六年,鲁叔孙豹赋《圻父》,又赋《鸿雁》,皆《小雅》中作品。

33.鲁襄公十九年,晋侯享季武子、范宣子赋《黍苗》,季武文赋《六月》,皆《小雅》中作品。

34.鲁襄公二十年,季武子赋《常棣》,又赋《鱼丽》,鲁襄公赋《南山有台》,皆《小雅》中作品。

35.鲁襄公二十一年(前552)晋叔向引《小雅·采菽》二句。

36.鲁襄公二十四年(前549)子产致范宣子书中引《小雅·南山有台》二句

37.鲁襄公二十五年(前548)卫大叔文子引诗二句,见于《邶风·谷风》,也见于《小雅·小弁》。又引《大雅·烝民》二句。

38.鲁襄公二十六年,晋侯享齐侯、郑伯,晋侯赋《大雅·嘉乐》,齐景子赋《小雅·蓼萧》,郑子展赋《郑风·缁衣》,又赋《郑风·将仲子》。

39.鲁襄公二十六年,声子引《大雅·瞻卬》二句,又引《商颂·殷武》四句。

40.鲁襄公二十七年,鲁叔孙豹与庆封食,为赋《鄘风·相鼠》。

41.同年郑伯享赵孟,子展赋《召南·草虫》,伯有赋《鹑之贲贲》(即《卫风·鹑之奔奔》),子西赋《小雅·黍苗》,子大叔赋《郑风·野有蔓草》,印段赋《唐风·蟋蟀》,公孙段赋《小雅·桑扈》。

42.同年晋侯享楚 罢, 罢赋《大雅·既醉》。

43.鲁襄公二十八年叔孙豹评郑伯有,述《召南·采蘋》诗意。

44.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鲁荣成伯赋《邶风·式微》。

同年吴季札至鲁,叔孙豹陪同观乐,所反映《诗经》各部分组成,与今本基本相同。鲁为周公之后,对于反映宗周礼乐文化的各种文献自然是重视继承与传播的。但作为远离王都的诸侯国,要直接得到原藏于周天子乐师或守奘史处的典册文献是不可能的,只有在春秋初年作为周王卿士的郑桓公乘乱取得这些典藏,又由其后代在召穆公子孙所编《诗》的基础上增编而传于世,才可能得到。由此推测,《诗经》的第二次编集,应在此前二三十年以前。

以上所列《左传》中载44次引诗、赋诗之事,除去隐公三年和僖公十二年的两次“君子曰”引诗,隐公元年所赋自作之诗及庄公二十年,僖公五年引逸诗与卜辞,共引诗、赋诗72首次(其中二句既见于《邶风》,又见于《小雅》,今重统计)。重引之诗皆为《雅诗》:《小雅》重7篇,《大雅》重2篇。

按《诗经》的分类分别加以统计:“召南”6首,《邶风》5首,《鄘风》2首,《卫风》2首,《郑风》3首,《唐风》只1首;《小雅》29首次,去其重24首;《大雅》11首次,去其重9首。《周颂》7首,《商颂》1首。

则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引诗,赋诗所涉及《雅》诗中主要是《小雅》,《国风》只有《召南》、《邶风》、《鄘风》、《卫风》、《郑风》、《唐风》。《召南》最多,《邶风》、《郑风》次之,《唐风》最少。

今再以鲁襄公二十二年(前551)为界分别统计,从鲁隐公元年(前722)始,至鲁襄公二十二年止,引诗、赋诗共46首次,其中《召南》3首,《邶风》4首,《鄘风》1首,《卫风》1首,《小雅》30首次,去其重27首,《大雅》7首,其中1首为仪式上奏乐,两首为外交仪式上赋诗,两首晋士季所引。《周颂》7首(4首是《大武》乐章,楚庄王所论及)。

看来《大雅》和《周颂》中某些作品在结集起来之前曾有单独流传。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国风》中除了《召南》、《邶风》、《鄘风》、《卫风》之外,其他一首也不见,《小雅》引述和赋诗共30首次,《大雅》、《颂》都只有很少几首。这就有力地说明了《诗经》中作品在此前结集起来的只有二《南》、《邶》、《鄘》、《卫》和《小雅》,编集者为召穆公的后代,故虽然在编排上置《周南》于前,而对外传播则着重在《召南》和《小雅》。

《左传》中所载鲁襄公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的引诗与赋诗,《召南》3首,《邶风》、《鄘风》、《卫风》各1首,《郑风》3首,《唐风》1首、《小雅》4首、《大雅》4首、《商颂》1首。值得注意的是:

(一)《国风》中《郑风》和《唐风》出现了,《颂》诗中《商颂》出现了。

(二)《大雅》出现的频度升高,已同《小雅》一样。

这就反映了这个时期《国风》中后面的十国之《风》和《大雅》、三《颂》都已结集起来,并开始流传。

《国语》中也有关于引诗、赋诗的记载共13次,其中赋诗的两次分别与《左传》中鲁僖公二十二年秦伯享重耳及鲁襄公四年晋侯亨叔孙豹重复(秦穆公与重耳赋诗多出两首,所多出两首并出于《小雅》),5次见于重耳周游于外时他人谏说中所引,有夫妻私言中所引者;还有2次见于太子晋谏周灵王。这两部分文字都近于小说家言,当是后来之瞽史增饰所撰,难以依据。因此,《国语》的引诗、赋诗情况不再作具体分析。

归纳以上事实,我在《论<诗经>的编集与<>诗分为“小”“大”》所提出最初的结集大约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叶,第二次编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前期的看法,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我在那篇文章中,认为第一次的编集者是周定公或召穆公的子孙,而从二《南》、二《雅》中都有些歌颂召穆公功业的作品,二《雅》中还收有召穆公的作品而不见歌颂周定公的作品这一些来看,由召穆公的子孙编成的可能性大。现在我认为,第一次的结集就是由召穆公的子孙完成的,而第二次的集结和编定是由郑国的贵族完成的,这个人很可能是公孙舍之(子展),公孙侨(子产)也可能参与了这项工作。

、孔子对《国风》编次的订正

《诗三百》在孔子之前已经编成,是没有问题的,不必再为此白费口舌与笔墨,浪费各种资源。但孔子不是没有作任何的工作。我以为孔子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四点上:

(一)调整了《国风》中《豳风》与《秦风》的顺序。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季札观乐时演奏的次序,《国风》的次序,前八个国家和地区同今所传《毛诗》的一样,后七个国家和地区的则有所不同。总览第二次所编,后面十个国家的地区之诗的顺序是:

《豳风》、《秦风》、《魏风》、《唐风》、《陈风》、《桧风》、《曹风》。

这个编排看来除了将《王风》、《郑风》置于最前有所用心,齐是大国又是太公之后,置于《郑风》之后可能有所考虑之外,其他似乎比较随意。世传《毛诗》(即今本)移《秦风》于《魏风》、《唐风》之后,因为魏、唐都是周初所封同姓国,而秦为非姬姓民族,相当时间中是独立发展的,至周穆王时其祖造父为穆王御而长驱救乱,才被封于赵城;周孝王、周宣王时才同周王朝有更多的联系。所以,以《魏风》《唐风》居于《秦风》之前,正体现了孔子重周礼、讲宗法、尊文、武、周公的思想。关于居《豳风》于《国风》之末、《小雅》之前,郑玄《答张逸》云:“以周公专为一国,上冠先王之业,亦为优矣,所以在《风》下,次于《雅》前。”此虽就《诗谱》言之,但也说明了孔子以《豳风》于风格属“风”,但它是“雅”诗的上源,其中有的作品与《小雅》中作品无别,故置于《国风》之末,《小雅》之前。

(二)调整了个别篇目的归属。《论语·子罕》中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史记·孔子世家》中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汉书·礼乐志》中说:“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此虽就音乐论之,但离不开具体的可歌的诗篇,因为当时毕竟还没有完备的记谱符号,不能不依靠具体作品来体现。春秋时代社会战乱,改西周之时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以各个诸侯国既摒弃周代的礼乐制度,又利用周代已形成的礼乐仪式来装扮自己和抬高自己的地位,因而造成《雅》、《颂》诗乐应用上的混乱。孔子既然以捍卫周礼自任,就不能容忍这种状况。他曾对季氏说:“《八佾》舞于庭,是可丑也,孰不可忍也?”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他还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不仅坚持维护周礼,而且将《诗》、礼、乐联系起来看待。我们从诗歌作品整理的角度来理解《汉书·礼乐志》中所说孔子论定《雅》、《颂》的那几句话,那就应该是指将应属《雅》诗而混入《颂》,本为《颂》诗而混入《雅》的加以纠正,使完全能体现音乐上的特征。这当中可能也还有将应编入《郑风》而被编入《雅》诗的个别作品加以调整,仍归于《郑风》的可能。《论语·阳货》中说:“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从中似乎透露出这个信息。郑国被封之后顺应民俗,如姜太公之至齐“因其俗,简其礼”,故多男女唱情欢会之诗,也正反映其政得人心,人乐其生。郑国的贵族、乐师增编之时将出于郑国之诗置于《雅》诗,是为了显示郑国的特殊地位。对此,孔子从儒家正统观念及《诗》教的角度不能不予以改正。

(三)个别段落、句子重复而于结构上并不需要者,去其重。《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诗经》在孔子之前已成书,但不一定在作品的整理上作得十分完善。《诗经》中的民歌部分,根据其民间歌谣形成的一般规律,总会凭借着一些成句、固定的比兴模式以及固定的意象而创作成,难免有思想、意境、句子甚至段落相重合者。宋欧阳修说:

马迁谓古诗三千余篇,孔子删存三百,郑学之徒,以迁为谬。予考之,迁或然也。今书传所载逸诗何可数也?以《诗谱》推之,有更十君而取一篇,有二十君而取一篇者,由是言之,何啻三千?又删《诗》云者,非止全篇删去。或篇删其章,或章删其句,或句删其字。如“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之远而!”此小《小雅·常棣》之诗,夫子谓其以室为远,害于兄弟之交,故篇删其章也。“衣裳尚 ,文之著也”。此《风·君子偕老》之诗,夫子谓其尽饰之过,恐其流而不返,故章删其句也。“能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此《小雅·节南山》之诗,夫子谓‘能’字为义之害,故句删其字也。”(《吕氏家塾读书记》引)

其后一部分论“篇删其章”,“章删其句”,“句删其字”甚为精辟,唯相信孔子由诗三千而删为三百之说,则不可取。当然,在这方面,他的论述中也有部分可取的成份,这便是古诗之数,绝不止三千。卫、郑等地春三月都有男女欢会群歌之俗,每年产生的新歌,也会成百上千。但采之而集于天子乐师处者,未必会有数千首,而第二次编集成书者,更不会达于三千,由今所见出于《诗经》之外的逸诗数量并不很多,便能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如果说在郑国贵族增编之时乐师所存古诗千余篇,子展等去其重,编为三百零五篇,还比较接近于事实。事实上至今《诗经》中还有些重句、重段。因为孔子的整理只能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去其不必要的重复,而不可能完全改变民歌的性质,完全删去重章、重句。我以为“去其重”应该是指的删除诗与诗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即从诗本身来说可以删除的部分。所以说,司马迁说孔子整理《诗经》“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应非完全向壁虚造,只是传说既久,其间发生了误解而已。

(四)对个别文字的错讹加以订正。今本《诗经》为《毛诗》与《齐诗》、《鲁诗》、《韩诗》皆有文字上的差异,阜阳出土汉简《诗经》也有异文。这些应大多为后代流传中形成,但也有可能受到春秋时代不同传本,即孔子所整理文本同乐师所存郑国整理原本不同文字的影响。

应该说,孔子是《诗经》的最后编定者。从孔子开始,《诗经》形成了流传二千四百多年的定本。

归结以上各部分所言,我国在春秋以前是有采诗制度的,但这些采诗的人大体属于民间的艺人,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从事演唱与采诗。他们采诗既为了个人演唱,有的也同一些卿太夫或诸侯王的乐师有一定的联系,承担为乐师提供新的歌谣的任务,也从而因此得到一定的报酬。但他们的生活来源应主要靠农业或其他生产劳动。春秋以前也有献诗的制度,但不会像后人所说那样具有严格的程序或固定的渠道,也不一定就是为了“观风俗、知薄厚”,相当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天子、诸侯或卿太夫娱乐的需要。至于臣下劝谏中引述民歌民谣以证明其事,在当时并无严格统计、汇报制度的情况下,是很自然的事。《诗》的第一次编集者是召穆公的子孙,时间在公元前七世纪中叶,其增编而成书的工作是由郑国的王族成员完成的,其主要人物是公孙舍之(子展),公孙侨(子产)也可能参与了这个工作。但孔子在编排上和文字上做了最后的订正与加工。也就是说,《诗经》的成书,经过了三次工作,最后才形成今天的样子。我们既不能抹杀孔子的功劳,也不能抹杀了他以前一些人物的功劳。而且只有这样,才能解开两千多年来《诗经》研究中留下来的一些谜团。

由于孔子在《诗》的解说、鉴赏方面的工作,也由于他对《诗》在人文素质教育方面作用的重视,以及他关于《诗》教的理论建设,通过他的学生、门人的持续不断的研习与传授,使《诗三百》进一步得到普及和流传。虽然战国时代文人策士汲汲于功名,而儒家的传《诗》学术并末中断,所以直至汉代,《诗经》仍能完整的流传下来。并且,孔子及其学生、后学的一些诗论,对每首诗的解说,也能较完整的流传下来。新发现的《孔子诗论》同《诗序》之间的关系,便我们相信孔子的诗学理论是一脉相传,直至汉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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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成书与流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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