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正方观点

发布时间:2019-08-11 08:05: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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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个正方观点:
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我酒香,哪怕方圆十里都能闻到,自然有人能品味我酒的香醇。人啊,有了能力,就不怕没有人来赏识自己,俗话说,好的千里马,只要遇到自己的伯乐,必能驰骋天下。难道不是么?多少名人隐士隐居于山水之间,如古人孙叔敖,管夷吾等人在民间,不也照样被那些闻香而来的人举荐?所以啊,这个咱们只要酒够香,是不怕巷子深的。

广告到底能否全面地传递信息,它传递的信息是全面的吗?它是否侵犯了大众消费的知情权? 目前,在现实生活中虚假广告到处都是,他们滥用溢美之词,诱骗消费者过高估计广告中所宣传商品的性能、质量、功效

"好酒不怕巷子深"这句话早也成为民间的通俗语句,融入中国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和旺盛生命力的俗语文化之中。它指好的东西哪怕寻找起来十分困难,人们都会力尽艰辛地找到,这句话传遍了大江南北真是好酒不怕巷子深啊。在美国也不用担心"好酒巷子深",美国有很多Headhunter(猎头公司),只要你确实才华出众,猎头公司就会不请自来,邀请你去一个更好的职位。美国的人才评价机制很好,就算你平时不怎么Show UP(作秀),学校或者公司都会请一个外部评议团来评价你的业绩,而这些人都是非常公正的。在这种情况下,巷子深不深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这个人是不是一瓶好酒。美国的"作秀"文化虽然可能可以让一些人得逞,但是在美国只要你是好酒绝对不用担心自己被埋没。广告不利大众消费

我们所说的"好酒不怕巷子深",关键是产品要有好的质量,其次我们也不反对适度的广告宣传,广告有利于大众消费,但还得由消费者去其糟蹋太累了,能不能多点实际的广告少点虚假的成份,甚至可以做"诚信广告"这样的形式,让商品使用者自己来做自己的广告。其实一个好的消费产品,一传十,十传百,比广告的威力大多了。渴望广告能够努力降低一些成本,让商家多一些花销在产品的开发上,这样一来,可能适合消费者的产品会多些。对方辩友所称的"首先是质量,其次才是宣传"的观点,这正是我方"酒好不怕巷子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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