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古诗词之吟诵

发布时间:2020-02-11 15:42: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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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古诗词之“吟诵

吟诵的基本特点在于其曲调(指吟诵中的声音及其变化,包括旋律和节奏等),因此,声学、音乐声学和音乐理论(相当于中国古代乐律学)是研究吟诵的有力武器。本文就从这一角度来谈谈“什么是吟诵?”、“怎样的吟诵才是好的吟诵?”这是吟诵学理研究和实践的根本问题。希望本文能为建立吟诵研究框架尽一份力量。

鉴于本文的对象多是语文工作者,因此采用以语文现象做比拟的浅谈方式并配以示唱。

一、什么是吟诵?

(一)吟诵是表达诗词文章的方式: 表达诗词文章的方式有很多,大致有文字、声音、图像三类方式。 最常用也是最实用的方式是文字方式,即用文字把诗文写出来。这种方式很准确,一目了然,其中也包括艺术化了的书法。

其次是声音方式,把诗文用声音说或唱出来。这种方式使用也很广泛,不足的是同音字较多、且各地方言又不一致,还须辅之以文字(如对照文字稿或打字幕等)才能表达准确。另外还有图像方式,包括绘画、照片、动画、舞蹈等。这种方式也须辅之以文字,如诗画配等。 其中,用声音表达诗文的方式有多种:

第一种是“唸”,这是最常用的,就是用语音把诗文唸出来、读出来。如常见的唸书、读书、听写等。在这里语音的作用是传达作品内容。

第二种是“诵”,就是用语音把诗文有抑扬顿挫地朗读出来,在这里语音的作用除了传达作品内容外,还表现了诵者的感情。如各种用方言或普通话有表情地朗诵。

第三种是“吟”,就是把诗文哼唱出来,或者半诵半唱。多即兴而发,曲调简单,重表达吟者情绪。如古今读书人的“吟诵”,本文中所用的“吟诵”一词也是指此。

第四种是“唱”,就是把诗文唱出来。这里有事先创作的艺术化的曲调,往往还加上音色变化、和声等因素,重表现作品内容,重感染别人,其表现力最强。古代的“乐府”就是专门的音乐机构,教坊、瓦舍、勾栏等都是排练或演唱场地,《诗经》、唐诗、宋词、元曲等是歌词,有宋《白石道人歌曲》、《事林广记》、明《谢琳太古遗音》、《风宣玄品》、《乐律全书》、清《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等书中上万首记谱资料留存。大家熟知的诗词歌曲有汉魏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隋唐的《玉树后庭花》、唐王维的《阳关三叠》、宋李清照的《凤凰台上忆吹箫》、姜夔的《杏花天影》和《扬州慢》、元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等歌曲(笔者都有留存),以及现今的毛主席诗词歌曲等。

“吟”、“唱”与“唸”、“诵”之间的区别,在于“吟”、“唱”有了唱的成分,而“唸”、“诵”只用语音,不唱。 作为吟诵,就要哼唱起来,尤其是每句结尾的音(本文中称“落音”)必须要唱起来。“吟”是介于“唸”和“唱”之间的,从“唸” 的角度看它可以叫做“唱读”;从“唱”的角度看它可以叫做“唱腔口语化”,这在中外戏剧中是常见的事。 “唸”和“诵”虽然同样只读不唱,但“唸”只按文字读音,不表现感情;而“诵”有抑扬顿挫,它表达诵者的感情。

“吟”和“唱”虽然都要唱,都有曲调,但“吟”的曲调是“按字行腔”得出的,即是按照诗文哼唱出来的,这种曲调仅是语音的模仿或“译音”,即诗文中各字音的高低长短的标记,它本身不能独立表达意义,即脱离该诗文的字词而仅演奏此曲调则不能表达任何意义;而“唱”的曲调则可以独立表达情景或情绪,给人以感染。这样的曲调才是音乐艺术,因为音乐艺术就是用曲调来表达情景和情感的。脱开词光听《孟姜女》的曲调就能感受到一位女子如泣如诉的情感,光听《满江红》的曲调就能使人激昂壮烈,演奏古曲《苏武牧羊》能感受到沧凉悲壮,毛泽东的《为女民兵题照》的曲调飒爽英姿,《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的曲调气势恢宏„„。其感染力是“吟”的曲调所不及的。

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就是要用乐音(物体做有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有一定音高,悦耳好听)的高低长短变化即曲调来表达情景和情感,以激起听众共鸣。如白居易的《琵琶行》中描述琵琶声“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呜。曲终收拨当心划,四弦一声如裂帛”。初中音乐课中的欣赏资料琵琶独奏曲《十面埋伏》,描述我国历史上楚汉相争、项羽刘邦下决战的情景,其曲调模拟出雄壮的不同吟诵者所处的地域不同,会有着不同的方言吟诵。特别是在富庶的江南,由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影响,商业交换不发达,男耕女织,丰衣足食,除了盐巴需要从外供给以外,很少与外界交往,因此往往形成十里不同音,同处一省州却互相听不懂对方的话的现象,于是出现各种不同的方言吟诵。 当然,除了用于研究外,今人的吟诵还是要提倡普通话。

(二)吟诵者的习惯性曲调 吟诵者受当地民歌小调、曲艺、戏剧音乐的熏陶影响,随口哼出的曲调带有较浓的地方色彩,形成吟诵者的习惯性曲调。不同吟诵者所受的地方音乐熏染不同、音乐素养不同,就形成各种不同风味的吟诵调。 有人以学所谓“唐调”,学某某名人的调为荣,这是完全不必要的。你有你自己的方言和习惯性音乐语言,何必采用异乡的方言和自己不习惯的曲调去体验和创作诗文呢?

(三)人为的规定。如吟诵中字音的长短高低问题 关于吟诵中字音的长短高低问题,中华吟诵学会曾采访了很多老先生,有说“平长仄短”的、有说“平短仄长”的、有说“平低仄高”的、有说“有规矩但没依”的、也有说“没有规矩”的„„。真可谓百花齐放! 需要指出的是,规定是人为的,规律是客观的,人为的规定必须服从客观的自然的规律。比如关于字音的长短停顿,前面说过,自然的规律是:要以字义、句式、段落为依据来处理。在服从这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无论怎样规定“平长仄短”或“平短仄长”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置客观规律于不顾,把人为规定如“平长仄短”置于自然规律“以字义、句式、段落为依据”之上,则会变成:“白—日依—山—尽黄—河—„„”,那就拗口、别扭,像说话结巴,自然会被人抛弃了。 另外,同一个字在不同方言中的平仄也是不同的。同一个字,在这种方言里读平声,在另一种方言里可能读仄声。同一个字,过去读仄声,后来又变成平声了。如用笔者家乡常德的方言读“白日依山尽”,则为“平平平平平”。所以,不能以字定平仄。

以上方言、曲调风格、人为规定等构成吟诵特点的非本质的个性的因素,有了这些因素,就使吟诵出现了色彩纷呈的局面。你有戏曲风味,我有民歌风采,你有塞外气势,我有江南韵味,你有你的派规,我有我的门风。各有各的特色。„„ 但是,只有前述客观的本质的共性的因素才是衡量吟诵是非好坏的标准,人为的非本质的个性的因素是不能作为衡量吟诵是非好坏的标准的。不能说只有这一种方言或地方曲调的吟诵才是吟诵或好的吟诵,另一种方言或地方曲调的吟诵就不是吟诵或不是好的吟诵;也不能说只有遵循“平长仄短”或“平低仄高”等规定的吟诵才是吟诵或好的吟诵,不遵循“平长仄短”或“平低仄高”等规定的吟诵就不是吟诵或不是好的吟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6a1090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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