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震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3-08-10 01:29:3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深圳市地震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科学统一、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工合作,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区域波及我市的,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地震灾害事件。
2组织体系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秘书长,深圳警备
区副司令员。
执行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局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由下列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区(新区、深汕合作区)、部门、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市委外办和市委大湾区办:协调处理在深外国人员及港澳人员在灾后的管理重要事项等。
3)市委台办:协调处理在深台湾地区居民在灾后的管理重要事项、服务保障工作等。
4)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5)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开展地震监测及趋势分析,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及损失评估;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次生灾害;指导协调全市做好灾害后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承担本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统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77bba23a1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3e.html

《深圳市地震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