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申请表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
学院 | 专 业 | |||||||||||||||
申请理由: 类型:1、转学( );2、转专业( );3、辅修( );4、联合培养( );5、其他( ) 本人因 申请将 年 月至 年 月修读的以下课程进行学分认定转换。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序号 | 转换前课程 | 转换后课程 |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成绩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属性 | 学分 | 学时 | 成绩 | |||||||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分管教学领导: (盖章)日期: | 开课学院意见: 分管教学领导: (盖章)日期: | |||||||||||||||
说明:1.本表通过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本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同一开课学院的课程填在同一张表中,不同开课学院课程分表填写随表附上转换前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3.学生所在学院会同开课学院对学生所修课程进修转换认定,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成绩、学分转换,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录入。4.本表一式贰份,一份于申请通过一周内交教务处备案,一份存学生所在学院,转换前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保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9caa786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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