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教办发〔2010〕30号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定
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评定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宫等教学机构的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城市教师在小学任教的应具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在初、高中任教的应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农村学校教师在小学任教的应具备中师及中师以上学历,在初中任教的应具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在高中任教的应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在所申报学科的教学一线任教。
3、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被评定为区、县(市)级或相当于区、县(市)级学科骨干教师,现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
三、评定标准
申报参加评定市级骨干教师者必须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科研能力,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 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1、具有献身于教育事业的专业理想,关爱每一名学生,全心全意为每一名学生服务,师生关系和谐。
2、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哈尔滨市教师(教研员)行为五条禁令”的行为。
3、具有团结协作,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的良好心理品质。
(二) 钻研业务,专业知识扎实
1、具有丰富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新课程教育理论。正确应用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指导教育教学,对具体的学科知识做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解释。
3、积极参加所在学校以及区、县(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时学分。
(三)专业技能娴熟,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1、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新课改的精神和理念,教育教学成绩显着。近五年来,在区、县(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中至少做两节以上高质量的公开课。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基于新课改中的问题开展教育研究,承担校级以上科研课题,近五年来,至少有两项教研(或科研)成果或两篇经验总结在区、县(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至少有一项教研(或科研)成果或一篇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3、承担班主任工作或积极配合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
(四)在培训指导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1、在校内或区域内研训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能指导新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和作业批改。近五年内,至少指导一名学科教师参加区县(市)级以上赛课活动。
2、能开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专题讲座,能在岗位练兵和校本研修中发挥引领作用。近五年内,至少进行过两次校级以上或一次区级以上专题培训讲座。
3、具备开发重组教材的能力,积极参加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
四、推荐评定的原则和办法
(一)推荐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均衡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评定市级骨干教师。考试与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申报人所在学校评价分值10分,区、县(市)级业务考核分值15分、奖励加分分值5分、理论笔试分值30分、市级业务考核分值40分。
全市拟评定市级骨干教师名额按全市中小学(中职)专任教师总数的2%评定。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按本地区、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3%推荐上报市教育局。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劳技及其它新兴学科教师,教学业绩突出者(指在市级或以上学科比赛获奖;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或以上学科竞赛、技能竞赛获奖;担任过已结题的市级或以上课题主要负责人等)和工作在农村乡以下、城市郊区学校,以及民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区、县(市)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可不占名额申报。
(二)推荐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认真传达部署并及时下达学校申报名额计划。
本文件将在哈尔滨教育行政网(www.hledu.net)发布,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告知基层学校和申报教师阅览,全面掌握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在下达推荐申报名额计划时,要覆盖普通中小学所有学段、学校和学科,做到城乡兼顾,学科相对均衡。
2、各基层学校认真组织好本校教师的申报、评议和推荐工作
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5—9人组成的骨干教师推荐机构,负责骨干教师评议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公开申报条件和名额。学校向全体教师公布市级骨干教师评审条件和区、县(市)下达本校的推荐名额。
(2)个人申报。凡具备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申报。
(3)个人述职与群众评议。申报人员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述职,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及近5年来取得的主要教育教学业绩,由群众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推荐。由学校组成的骨干教师推荐机构根据申报教师的师德表现、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评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按《学校推荐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评分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要求,对申报人量化评分并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5)公示结果。在本校公示市级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公示期为一周。被推荐教师填写《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审批表》,将相关申报材料和量化评分表一并上报区、县(市)教育局。
各基层学校的推荐工作,建议在7月5日以前完成。
3、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好资格初审和考核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市)教育局成立由行政和业务两方面人员组成的骨干教师推荐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骨干教师申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和考核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区、县(市)骨干教师推荐领导小组应根据市级骨干教师评定标准和区、县(市)业务考核细则(见附件4)的要求,对申报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并量化评分,按学段、学科相对集中汇编成册。
(3)各区、县(市)教育局骨干教师推荐领导机构经审议后,将推荐申报人选名单连同校、区(县、市)考核成绩名册及有关呈报材料汇总后,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市直属单位直接报市教育局。材料报送时间:7月13日、14日;材料报送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61号市招生办大楼(市电大后身)五楼。
4、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级骨干教师的评定
(1)资格复审。对于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推荐申报人选及其相关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将组织复审,并进行综合奖励审核计分。
(2)遴选办法。选拔认定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组织笔试。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再列入市级考核范围。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步,对于列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由市教育局、市教研院组织市、区(县、市)专兼职教研员、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专家考核组进行业务考核(有关业务考核标准见附件)。业务考核时间定于8月下旬(开学之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步,依据学校评价、区县(市)考核、综合奖励加分、笔试、市级业务考核五项得分累计记分,按学段、学科,由高分向低分排序取舍。为促进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遴选过程中,将适当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小学科、班主任、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和有支教经历(一年以上)的教师倾斜。
(3)颁发证书。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在哈尔滨教育行政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由市教研院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证书并输入哈尔滨市骨干教师资源库。
(4)在本次评定市级骨干教师过程中,不收取申报教师任何费用。
五、本次评定的骨干教师包括科研骨干
凡申报科研骨干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全市笔试,其他环节如申报、业务考核等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六、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骨干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水平的荣誉称号,应履行下列义务和职责。
(一)在所在学校承担规定课时的本学科教学任务。
(二)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承担对普通教师的教学指导任务,经常开示范课、观摩课,对本校和本地区教师进行教学示范。
(四)承担对本校和本地区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薄弱学校和农村地区的免费培训授课和讲座,承担《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记实手册》解读任务。
(五)承担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布置的教学改革和教科研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学校推荐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评分标准及量化评
分表
3、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审批表
4、拟任市级骨干教师所在区、县(市)业务考核细则
5、申报市级骨干教师人员呈报材料目录
6、申报市级骨干教师人员名册
7、市级骨干教师奖励计分细则
8、哈尔滨市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9、哈尔滨市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0、哈尔滨市初中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1、哈尔滨市高中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2、哈尔滨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3、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艺体学科市级骨干教师
业务考核标准
14、哈尔滨市信息技术教育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5、哈尔滨市民族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6、哈尔滨市中小学德育学科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17、哈尔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市级骨干教师
业务考核标准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评定△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教研院,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2印发
附件1
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
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学校推荐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评分标准及量化评分表
(满分10分)
学校
附件3
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审批表
附件4
拟任市级骨干教师所在区、县(市)业务考核细则
附件5
申报市级骨干教师人员呈报材料目录
1、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市级骨干教师审批表。
2、学校推荐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评价评分标准及量化评分表
(附件2)。
3、区、县(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4、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学历证书、奖励证书和论文、着作、教材、成果证书等,论文证书要附论文原文)。
5、教师资格证书。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原始呈报表。
7、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8、申报人2008-2009学年度和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师德档案记实评价表。
以上各种材料均需原件。
9、各区、县(市)要将推荐人员按小学(含幼教、特教)初中、高中、职业高中分类,中专分学科打印推荐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必须用A4纸)随材料袋上报。同时上报3.5寸软盘或光盘。
附件6
申报市级骨干教师人员名册
区、县(市):
附件7
市级骨干教师奖励计分细则
附件8 哈尔滨市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附件9
哈尔滨市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附件10
哈尔滨市初中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附件11
哈尔滨市高中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附件12
哈尔滨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奖励、课堂教学、教研活动、教育科研共四个方面(总分40分)。
二、考核方式
采用看(备课、听课笔记、业务奖励证书材料)、查(相关佐证)、听模拟课堂教学、量化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标准
1.业务奖励(5分):国家(1分)、省(1分)、市专业获奖(3分)(含市公开课等大练兵活动获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经验交流讲座或公开发表文章、指导教师奖等)
2.教学研究(2分):自主或与他人合作开发教材并被采用(1分),参加教研活动听课、备课情况等(1分)
3.教育科研(3分):科研课题研究(1分)、课题研究成果(1分)、科研成果论文获奖情况等(1分)
4.课堂教学(30分):参评教师需根据所报学科自选一个较完整的、能较全面展示教师的教学技能的教学片断写出教学设计,并做30分钟的模拟课堂教学。具体评价标准:
课堂教学评价参考标准
附件13
哈尔滨市中小学(中专)艺体学科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附件14
哈尔滨市信息技术教育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一、评价内容
在学科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及影响
评价权重:10分(各项得分可累加,同项不累加,但最多不超过
10分)
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
1.省级以上教学(含课堂教学、说课和教学课件制作)比赛一等
奖(5分),区、县(市)级(2分);
2.哈尔滨市信息技术教学大赛综合一等奖(6分),综合二等奖
(3分);
3.市级公开课(5分),区、县(市)级公开课一等奖(3分)校
级(1分);
4.在省、市级为教师培训或在集体备课中作专题讲座;
5.市兼职教研员(5分),区县兼职教研员(3分);
6.在省、市、区信息技术教学各类比赛被聘为评委(3分);
7.教研组长(5分),备课组长(2分)
二、评价内容
课堂教学(一课时)
评价权重:25分
三、评价内容
设计一个教学活动
评价权重:5分
附件15
哈尔滨市民族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评价内容一:教学设计(一课时)
评价权重(5分)
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
1.教学目标设计:准确、合理,可落实(1分)
2.教学内容设计:把握的深入、系统、准确(1分)
3.教学过程设计:能够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主线,围绕着问题的发生过程、知识的形成过程和问题的解决过程(对不同的课可以有所侧重)合理地设计教学过程,既有利于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又有利于学生的自主探究和相互交流,教学设计要体现新课改的思想和自己的独到之处(3分)
评价内容二:说课
评价权重(5分)
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
1.分析教材、分析学生(1分)
2.说明教学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教学目标的基本思路(1分)
3.说明优化教学过程结构的设想。(1分)
4.说明教学方法的择优和教学手段的优化(1分)
5.说明教学效果的预测(1分)
(注:教师在说课时必须说明教学设计的总体思路,具体内容及理论、实践依据。)
评价内容三:课堂教学能力
评价权重(20分)
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
1.学生在创设的情境中愉悦学习(4分)
2.学生在问题的解决中领会学习(4分)
3.学生在经历体验中感悟学习(3分)
4.学生在合作交流中深化学习(3分)
5.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应用学习(3分)
6.学生在信息技术的启迪下联想学习(3分)
评价内容四:评课能力
评价权重(10分)
评价项目及评分标准:
1.从教学目标上分析(2分)
2.从教材处理上分析(2分)
3.从教学程序上分析(2分)
4.从教学基本功上分析(2分)
5.从教学效果上分析(2分)
(说明:评课时要反映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本节课的优点、经验、特色是什么?②本节课的不足或需要探讨的问题是什么?③你的建议是什么?)
二、考核方法
1、看教学设计
2、听说课
3、看课堂教学
4、听评课
附件16
哈尔滨市中小学德育学科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
附件17
哈尔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市级骨干教师业务考核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b2c74eab2717fd5360cba1aa8114431b80d8e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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