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0 21:02: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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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 x 委办公室、 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 人民政 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xx13 号)和《中共 X 委办公室、 X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X 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xx18 号),保留 X 公安局,正科级,为主管治安行政管理和 刑事执法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承担反恐怖协 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和警务指 挥调度的职责。

(五)加强侦查、实战、重大警务活动指挥和街面巡逻、技术防 控的职责。

(六)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的职 责。

(七)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 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 导和指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 影响社会稳定和 社会治安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搜索、 综合、研判、报送工作, 掌握情况, 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 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 为,组织指导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特殊场所、 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类治安保 卫组织、重点建设工程治安防范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我县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 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消防、警卫工作,实施抢险救 援,警卫守卫国家规定的目标、场所和设施,对驻县武警部队执行公 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七) 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秩 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网上相关案件 侦查。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 实施并指导、监督我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 作,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规划和指导我县监所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 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负责管理劳动教养对象的审批和有关劳教对 象申诉案件的受理工作。

(十一) 组织实施并指导我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 承 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处置 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 负责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 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四)规划、组织并落实全县公安被装、装备、经费的配备、 使用、管理和勤务保障工作。

(十五) 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指导全县公 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 管理全县公安宣传、 教育、 训练、抚恤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六)组织和指导我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制 定我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分析队伍状况; 组织实施并指导 我县公安督察工作, 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 查处或督办全 县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 20 个职能科(室、大队、中心、所)。

(一)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内设: 1、办公室; 2、科技 科; 3、业务科; 4、事故处理科; 5、法制宣传科; 6、财务科; 7、 交通设施科。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内设: 1 、情报中队; 2、 机动侦查中队。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内设: 1 、一中队; 2x 队。

(四)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内设: 1、一中队; 2x 队。

(五)禁毒大队(副科级)

(六)看守所(副科级)

(七)指挥中心(副科级,挂信息通信科牌子)

(八)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内设: 1、办公室; 2、案件 侦查中队; 3 、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4、大案中队; 5、信息作战中 队; 6、技术中队; 7、案审中队; 8 、城区中队。

(九)拘留所 (十)办公室(挂信访室牌子)

(十一)政工科 (十二)户籍管理大队

(十三)督察大队

(十四)法制大队,内设: 1、执法监督中队; 2、劳教中队。

(十五)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十六)出入境管理大队

(十七)警务保障科(挂装财科牌子)

(十八)情报大队

(十九)老干部科

(二十)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 231 名,其中交通警察大队政法专项编 制 17 名。

局机关领导职数:局长 1 名,政委 1 名,副局长 4 名,副政委 1

名,纪委书记 1名。交警大队大队长 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 3

县交通警察大队南港中队、 泗溪中队、墨山中队、公路巡逻中队, 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副科级单位, 其中公路巡逻中队加挂交通秩 序科牌子;县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中队更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 队,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副科级单位; 增设县交通警察大队城区 x 队,为县交通警察大队下属正股级单位。副科级中队领导职数设置 为二正二副。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cad58bba0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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