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

发布时间:2016-01-21 17:52: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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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职工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同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购买本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本村改造房的,提供户口本或原宅基地证(房产证)、拆迁安置(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及有关政府批文。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补缴差价款的收据。

2.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程预(决)算报告;所建造的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批准建房证明、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工程预(决)算报告。

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产证和工程(预)决算报告;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镇政府以上修房证明、宅基地证明和工程预(决)算报告。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再次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职工的身份证、还款证明。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

2)在省直、铁路分中心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和以往不同,本次必须提供相关银行贷款科打印的还贷明细)

3)在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证明。

4. 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

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故、自然灾难或其他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5. 租房用于自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20%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

租住廉租住房的,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6. 离退休支取公积金,办离退休手续第二个月方可支取,需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及额度

1. 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房屋共有人首次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发生2期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至少留存一年还贷额;连续发生3期以上逾期还款的,在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贷人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一次。

3. 因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患者本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4.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可办理销户提取。

三、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非自住住房(如别墅、商业性公寓、商铺、写字楼、车库、车位等)以及房屋装修的;

2. 购买违规住房的;

3. 因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产的;

4. 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3期以上情况的;

5.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cec4d26f61fb7360b4c65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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