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无偿献血将纳入征信系统,“征信很忙”引热议

发布时间:2020-06-18 09:26: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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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

无偿献血将纳入征信系统,“征信很忙”引热议

国家卫健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中国官方: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中新社北京1119日电 中国官方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6月,中国无偿献血人次和采血量连续20年增长。2018年,无偿献血人次接近1500万,采血量达到2500万单位。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印发的通知要求,应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血站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强化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区域间血液调配不得收取互助金。

通知强调,应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

在提升血站服务水平方面,通知要求,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全面推进血站信息公开,增进社会信任。

通知还提出,应持续提升血液安全。指导血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高危献血者屏蔽和淘汰制度,健全血液预警机制。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完善血液筛查策略。

通知还称,要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保障能力。将提升贫困地区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作为完善血液供应体系、保障民众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内容,加大贫困地区采供血网络建设力度。

促进无偿献血,征信系统可以发挥更多作用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此新闻中关于征信对献血的意义引发热议。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中国无偿献血人次和采血量连续20年增长。2018年,无偿献血人次接近1500万,采血量达到2500万单位。成绩值得肯定,但我国无偿献血存在结构缺陷,即个体自愿低于团体组织,这需要更多激励机制点燃个体献血热情。

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是一种有效激励机制。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让守信者处处受益的待遇,无疑可以激励更多人。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迈出探索步伐。比如,山东威海去年出台相关文件,参与无偿献血将作为良好信息为个人信用加分,目前数万名获得信用加分的献血者将有机会在公立医院、金融活动、行政许可、评先选优等活动中享特殊待遇。

上述文件力图推动全国各地加入到无偿献血与征信系统挂钩的行列。期待各地有关方面早日采取实际行动,让征信系统在激励无偿献血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此举不仅有利于保障血液供给,还能培养各地市民的公益精神、信用意识和公民素质。

过去,无偿献血领域存在着某些混乱现象,影响着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比如,在浙江温州等地曾出现过献血功臣的亲属无法优先用血的现象。这既不符合献血者优先用血和其配偶、直系亲属优先等量用血政策,也容易造成一些献血者寒心。再如,一些地方的血头”“血贩子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类似现象,征信系统应该参与治理。

当然,通过征信系统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只是一方面,此外还要完善其他的激励措施,比如研究和改进无偿献血的制度设计,培育形成正确的导向,包括采供血机制要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大医保覆盖输血相关费用范围等。当我们把征信系统、互联网、医保等要素都纳入无偿献血体系中,必将加快助推献血事业的发展。

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要产生误解,别担心不献血等于失信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虽然我国建立无偿献血制度超过20年,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但就整体而言,我国无偿献血率仍然不高,很多地方不时发生血荒。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无偿献血人次超过1500万,采血量达5000吨。

在这种情况下,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确实很容易让人理解成今后没有参与无偿献血将属于失信行为,不能接受。但这只是一些人的一种误读,完全理解错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初衷和目的。根据《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倡导性行为,而非法定义务,不是强制性行为。而且,对参与无偿献血者有健康要求,并不是每个有意愿无偿献血的人都有资格参与无偿献血。这决定了没有参与无偿献血的群众不可能作为失信人群处理,没有参与过无偿献血的人不必有这种担心和顾虑。

事实上按照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制度设计,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是要将那些没有参与无偿献血的群众作为失信人群对待,对没有参与无偿献血的人群进行限制,而是要对参与无偿献血的人群进行激励,是通过社会征信协同完善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激励机制。

目前,按照各地政策,无偿献血者可享受的优惠待遇其实很少,基本上只有本人和直系亲属、配偶享受一定的免费医疗用血、优先用血待遇,没有其他的优惠待遇。而且,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无偿献血者要想享受到免费医疗用血待遇并不容易,报销程序相当繁琐,报销成本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人们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不过,在这一点上,令人感到欣慰的是,20201月底前,北京等15个省市将全面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打通各个部门、系统的衔接,对无偿献血行为给予更多的激励措施、优惠政策,让无偿献血者可以得到更多货真价实的实惠。这显然很有必要,能够直接引导更多民众参与无偿献血,提升人们无偿献血的动力和积极性,提高国民无偿献血率。

总而言之,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但不是洪水猛兽,相反是一件好事,大众不要误读,不要误解社会征信系统是个筐,什么都里面装。

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与惩戒无关

日前,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印发的通知强调,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

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引发少数公众误解。一些人以为,拒绝无偿献血会受惩戒,无偿献血会变成强制献血行为。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是我国《献血法》的规定。而对于社会征信系统,并不是只有失信行为才会被纳入其中,守信行为同样也是征信系统的组成部分。所以,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意在强化“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原则。

其实,将无偿献血行为与诚信挂钩,一些地方已有尝试。比如,南宁市将无偿献血的各类个人奖项,纳入个人诚信档案。杭州“市民诚信卡”将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纳入信用积分,在公交、普惠金融等领域拓展信用便民服务。南京市对无偿献血满4000毫升的市民开通“市民诚信卡”,在借用公共图书和公共出行等方面可享受便利优惠。

近年来,我国的无偿献血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但是由于各地献血人群的差异、用血的差异以及季节的差异,血不够用的现象依然存在。鼓励和促进无偿献血,激发公众献血热情,需要政府各部门主动作为。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鼓励更多的人参与献血、公益互助,便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引争议 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

最近,征信很忙。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北京公租房违规将纳入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纳入征信系统的项目越来越多,其中一些引发争议,这令人产生了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疑惑。

各方登场,征信机制有点忙

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随着时间推移,纳入征信系统的东西越来越多。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1119日,北京市首次将公租房违规家庭信息纳入到金融体系征信平台。对于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除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此外,还有很多行为被纳入征信,比如,西安规定将违反规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深圳规定,在地铁一年内三次逃票行为将会纳入征信系统。

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引争议

其中,无偿献血被纳入征信引发争议。那就不叫无偿献血了吧” “无偿献血和信用有啥关系?

反对者认为,明明是一个自愿的事,变成一个信用问题,这样真的好?对那些想献血、但身体情况不适合的人不太公平。

支持者则认为,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本意是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如果理解为献血可以消除征信记录实在是天大的误解。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毛寿龙对中新网记者指出,征信一般来说还是和金融相关。对于某项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还是要慎重。

北京大学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新海对媒体表示,征信是很专业的概念,与规范商业活动,降低交易成本相关。一旦扩大到社会层面,会使这一系统过于泛化。

个人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

央行的数据显示,目前,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随着征信系统作用越来越大,也有人担心信用机制可能会被滥用。

央视财经评论员刘戈认为,个人征信信息边界不明,源于各方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解出现较大差异,很多人往广义的方向理解,认为社会信用体系不仅涵盖了信用市场及其信息服务,还涵盖了道德、产权、法律,涵盖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是一个大筐

今年8月份,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曾表示,个别地方违法违规将不适用于失信惩戒机制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发现的此类问题,已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孟玮还强调,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扩大化;防止包括个人信用分在内的其他信用建设举措应用的泛化、扩大化。

毛寿龙表示,纳入征信的项目太多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的隐私情况,在使用上造成一定困扰。什么样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这些都要有明确的法定依据,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

把无偿献血也纳入?征信系统不能变为道德档案

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征信系统是这几年一个常常见于媒体的词,它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

现在社会,金融必不可少。企业要借钱,个人要贷款,或用于买房、或用于消费,但向银行借钱,银行就需要了解他是谁;是否能按时还钱。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银行要了解个人、企业的经济状况:收入多少,以前是否借过钱,是不是有过借钱不还的记录等。 要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个人要单位证明、工资证明等;企业要财务报表等,而且,之前是否借过钱,是否有过欠钱不还,更难证明。

于是,就有专门的机构给个人与企业,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即个人信用报告),再提供给各家银行使用。这种银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有了这个系统,个人与企业向银行借钱时,银行查查信用报告,再花点时间重点核实一些问题,便会很快做出判断。

在中国,建立这个系统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社会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它所覆盖的各项信用记录和历史,有助于政府和商业机构对个人、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判。所以,征信系统,其实是一个金融企业用来判断个人经济、金融信用状况的系统。

中国的征信系统近年来快速发展。2007年中国信用信息指数仅为3分。随着征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信用信息指数已经连续3年达到满分8分,领先于部分发达国家。

2018年,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利用征信系统,在贷前审查环节拒绝高风险客户申请9117亿元,在贷后预警高风险存量贷款13028亿元,清收不良贷款1594亿元。截止到2019619日,中国已建立全球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征信系统累计收录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日均查询量分别达550万次和30万次。

毋庸讳言,由于征信系统中记载的内容,关乎一个人是否能贷款,而金融又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力,所以,这事实上形成一种奖惩机制,即对守信者的奖励,对失信人员的惩罚。所以,征信系统不仅仅记录个人与企业的信用状况,本身也是一个起点,反过来促进个人与企业诚实、守信,从而推动全社会信用状况的提升。从这个角度看,征信系统,的确有能动性,有指挥棒的作用。

不过,近年来,征信系统有一种明显的扩大化倾向,很多人呼吁,把横穿马路、随地吐痰等行为都纳入其中。

如果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对无偿献血的人另眼相看吗?这些人能享受优惠的利率或者更容易贷款吗?显然,这些答案几乎是否定的。无论个人是否献血,都不会影响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的评估。

但是,虽然金融机构不会针对是否献血做出反应,并不等于这类内容记载进入征信档案之后,不会对公民造成影响,在更严格的规则之下,征信档案中的内容,可以让公民在公共服务方面获得奖励或者被惩罚。于是,征信系统就越过了金融的边界,变为道德档案了。中国是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讲的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个人的道德高低,不能影响公民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从部门之间的关系来看,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是一种把部门责任分担给其他部门的行为。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比如前段时间,无锡大货车压断高架桥之后,货车超载的问题就引发社会关注,超载入刑被舆论热议。超载入刑有诸多不合理之处,限于篇幅而不累。,重要的是,超载入刑的实质,是把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分担给立法与司法部门。

多年之前,针对频发的伤医案,当年的卫生部也曾联合多部门发文,要求在医院建立专人负责的治安驻点。这也是把卫生部门的事,分摊给公安部门。结果可想而知,多年之后,所谓医院治安驻点也不了了之。

在无偿献血这件事上如何提升公民的积极性,卫生部门在系统内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血液管理还存在地域分割现象,在甲地献血了,在乙地无法用献血证兑换相应的用血额度,而现在人的流动性非常大,患病求医往往也是跨省的。再比如,献血之后,公民用血仍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虽然血液处理的确需要成本,但这样就形成群众无偿献血,医院仍然卖血的误解,显然不利于推进中国无偿献血的发展,人们更需要无偿献、免费用这样简单明了的激励。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其他途径的收入来填补血液处理的成本呢?所以,在提倡、推进无偿献血这件事情上,其实在征信系统之外还有很多空间,卫健部门可以做更多的尝试和努力。

无偿献血入征信,警惕信用机制被滥用

近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献血入征信,立即引起争议。反应激烈并非舆论敏感,而是征信系统和献血制度本身的意义和原则,让献血入征信这个动作,实质上传递出了这样的信号。

社会征信系统,是有着严格的经济和法律意义的社会信用体系,是通过对一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衡量其经济上的诚信和可靠程度,从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一套方便可信的体制工具。社会征信系统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诞生的,是为了方便经济活动而存在的,这就是为什么它的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也是为什么它原本记录的是贷款是否逾期还款、是否有经济上的违约行为,约束也是通过限制贷款、限制消费等经济手段。

退一步讲,即使将社会征信系统延伸至广义概念的信用系统,它也是强制约束型的体系。例如,有些国家和地区的信用系统,会涵盖学术剽窃、公共交通工具逃票等行为,这些都是需要用强制性约束来守护的社会底线,一旦突破失信,不仅有道德瑕疵,也是在违法边缘游走。而献血,是一种被鼓励的、自愿的行为,献血值得鼓励,不献血也不该被唾弃,这是《献血法》确定的无偿献血制度的精神和原则。

如果将献血纳入征信,就容易给人这样的观感:不献血就对应失信。也就是说,不献血的对价是影响你借房贷、车贷甚至不能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合理吗?不合理。那么,将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合适吗?不合适。

将鼓励自愿的献血,装进必须强制的征信系统,显然存在错配。当然,这并不是各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探索将献血纳入征信的本意,《通知》里的表述是以此作为献血激励机制。诚然,献血需要更多激励,献血体系也需要完善。公众的献血积极性不高,对于献血对身体造成的副作用还存在误解,甚至不时发生血荒,部分地区还有献血指标摊派的问题,对于公众而言,异地用血无法互通的问题仍然存在,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的问题还未解决……鼓励更多的人献血,还有很大的需要努力的空间,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的想法也不错,只是,这些都不是将献血纳入征信系统的理由。因为,征信系统从来不是一个激励机制,而是一个强制性体系。

将献血纳入征信系统,存在跟风的可能,或许也有方便的考量,但必须指出的是,这是对征信系统的误读和滥用,也会损害征信系统本身的公信力——如果底线被不断移动,最终底线将不复存在。近年来,社会掀起了一股信用热潮,起源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大数据建立起来的信用系统,当初企业使用信用二字,就是想沾征信系统的光增加自身系统的权威性,但如果政府机构将各种需要约束甚至激励的行为都放入征信系统里,就是在消耗甚至瓦解它的权威性。在这一则新闻的热评里,网友们用生不生孩子、冲不冲厕所都纳入征信来调侃,但现实中,却真的有一些政府部门将类似的行为,例如在地铁上大声播放音乐、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则甚至频繁跳槽纳入征信。

献血需要激励,但献血纳入征信,不该成为激励的方式。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在信用热潮下,任何对征信体系的泛化、扩大和滥用,都值得警惕。若万物皆可征信,则征信不再可信。

征信系统的泛化倾向应该予以正视

最近,征信很忙。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北京公租房违规将纳入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纳入征信系统的项目越来越多,其中一些引发争议,这令人产生了“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疑惑。

眼下,随着诚信社会的建立,征信系统正在发挥着一种约束和警诫作用。对于一些不讲诚信的行为,譬如乘车逃票、赖账不还、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等,一旦通过征信系统上了“黑名单”,将在乘车、坐飞机、消费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起到了一种警醒、警示作用。

然而,当下社会语境之下征信系统似乎存在着一种泛化倾向,被坊间形容为“征信系统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比如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再比如,西安规定将违反规定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的个人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等。将无偿献血与个人征信相挂钩,就有些令人费解,甚至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国家提倡无偿献血,无偿献血的确是一项惠人利己的善举,一个公民一旦无偿献血,在其家人和本人需要血的时候,也会享受到无偿使用的待遇。但是无偿献血有一个设置前提,那就是自愿的原则,不能搞“拉郎配”。愿不愿意无偿献血,要多尊重公民的个人意愿,愿意无偿献血的持欢迎态度,不愿意无偿献血的也不能过于苛责,这样才更能体现文明社会的品质与属性,也是无偿献血的一个原则。

征信系统的泛化倾向应该予以正视。建立征信系统目的是让人们遵守公序良俗,是纠正人们不良行为的一种手段,但绝不能滥伤无辜。征信系统一旦泛化开来,啥都拿着征信系统说事,久而久之势必陷入一种人人自危的困局。在正常的道德范畴内不经意间就上了征信系统,放在谁身上都会不舒服。不能让泛化的征信系统成为另一种“道德绑架”的工具。

对于泛化的征信系统,必须借助法律之手进行有效的钳制。一方面,社会征信系统的覆盖范围要让“法律说话”,用法律去界定,进行“法律过筛”,不能随心所欲,让其野蛮生长,凡事都可“入征信”;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民意,不能凭着某些部门的“长官意志”去行事。社会治理环境下哪些项目可入征信,哪些不能入征信,不妨进行民意听证。大家都能接受的事物推行起来才会顺畅,反之多数公众去抵制,十之八九不会有好的效果。

征信系统的建立须有边界意识,不能凡事都套用征信系统,凡事都拿征信系统说事,征信系统似乎成了化解社会道德不良行为的不二法器。这样做既有悖于法律,更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立。征信系统只能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来使用,不能让多数公民成为无端的受害者。滥用征信系统也是一种“病”,对这种泛化的征信行为必须进行“法律纠偏”。

应该为征信系统设定“职责范围”

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最近,征信很忙。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北京公租房违规将纳入征信、探索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随着时间推移,纳入征信系统的东西越来越多(据1123日《中新网》)。

所谓征信系统,原本是出自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客户设置的一套信用体系,一旦所服务的客户在经济往来中出现失信行为,比如对欠账不还的老赖,征信系统会将这些人的失信行为纳入数据库,作为污点对其今后的经济活动以及消费支出等个人评价产生影响。总的来说,征信系统本就是金融机构针对服务客户设置的信用小提篮

但征信系统前面一旦加上社会两个字,其涵盖范围就不只是经济方面的失信行为,还包括社会公共道德、个人言行以及拒绝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等等,也就由原来的小提篮变成了无所不容的大箩筐

坊间有句老话叫虱多不痒、债多不愁,言下之意是当问题多到无法再多的时候,它也就不再是问题和负担,反而可以一身轻松破罐子破摔。针对个人的征信系统其实也是如此。本来,人们对单纯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失信行为非常忌惮,担心被纳入征信黑名单会降低自己的社会声誉。但如今拖欠电费、物业费、公路通行费、公租房违规、乘车逃票、景区乱刻乱画等甚至连无偿献血也将纳入征信系统,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显然也就是虱多不痒了。

尽管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本意是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如果理解为献血可以消除征信记录是天大的误解,但征信系统缺乏边界,呈现出的泛化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也很大程度降低了征信系统对维护契约精神的威慑力。如果一个人因为当老赖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他可能会惶惶不可终日,会穷尽各种办法去掉老赖标签、消除征信记录。但当几项或所有的征信记录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他还愿意努力拼搏去消除吗?

应当说,这几年征信系统的建立,确实对人们提高信用意识恪守契约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征信系统既不是万能药,黑名单也不是一黑就灵,尤其是由泛化使用带来的虱多不痒,更降低了征信系统在人们心目中本该有的严肃性。虽然探索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本意是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但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也并非一定要选择纳入征信系统,纳入征信系统更不一定就对无偿献血起到激励作用。只要开动脑筋,在现代互联网大数据运用的背景下,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注定还有更多选项。

在笔者看来,人们不是误解对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探索,而是对征信泛化使用背后创新智慧匮乏的一种批评。最近几年,征信机制确实很忙,但不排除在有些领域的确是在瞎忙,甚至还出人们的一片不解甚至怨言,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忙到点子上。因此,也应该给征信系统设定职责范围,说到底,征信系统不是货运列车,既不能什么东西都能装,更不能想挂几节就挂几节。

无偿献血与征信挂钩,需要制度补全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引发“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争议。

“无偿献血制度”的本质属性在于“无偿”,提供有偿的献血服务与制度强调的“公益性”是相悖的。随着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日趋完善,“信用等于财富”的观念更为普及,因无偿献血得到征信优惠似乎与“无偿”属性不符。而且,以国家规定的形式,将无偿献血与征信挂钩,地方在执行上难免会出现偏差。

首先,必须明确,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会不会产生征信修复作用?眼下,争议的症结点在于,会不会有人为了消除失信记录或提高征信而进行献血。倘若真的能修复征信记录,很难想象会不会有少数恶劣的失信人,通过血液买卖的方式,消除失信记录。这既与“无偿献血”的公益性相违背,还会产生更多违法影响。

不可否认,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部分地区曾推广过“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修复个人信用”的措施,可适用的范围相对有限。征信与无偿献血挂钩,在操作层面上难以控制不法倾向的出现,需要慎重考虑。

其次,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惠待遇,未必需要通过征信系统。有支持者认为,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本意是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提供优惠待遇,与“消除征信记录”无关。由此反问,假设一个人从未进行过无偿献血,可他的征信记录较好,他是否能在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享受优惠待遇?

从献血到征信,再从征信到享受优惠待遇,涉及的征信内容是复杂且多样的。因无偿献血而享受优惠待遇,等同于征信记录好享受优惠待遇,在宣传和操作层面上恐怕难以在概念上界定和区分。而在我国的征信制度中,金融生活方面的影响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我们得避免部分人因经济背景突出,而享受“特殊照顾”,这易引发社会矛盾。

最后,无偿献血与征信挂钩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隐患。众所周知,献血记录中涵盖的血型、血量、性别、年龄等等个人信息十分敏感。将无偿献血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必不可免地需要将献血记录与征信系统关联。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风险形势不容乐观,因征信活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比比皆是。仅仅出台一条法规恐怕无法堵住安全漏洞。

事实上,国务院在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指出: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且不论规定与规定之间可能存在争议,倘若征信机构无法得知民众个人的献血情况,又怎么在生活中提供优惠待遇呢?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征信激励措施鼓励人们献血,其初衷是好的。不过,恐怕还需要进一步出台补充性质的规定明确边界。既不能违背“无偿”的初衷,又不能滋生违法倾向,将献血优惠控制在可操作的范围之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d25ca41df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ab.html

《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无偿献血将纳入征信系统,“征信很忙”引热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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