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金葵花卡”客户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0-01-19 12:11:04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招商银行“金葵花”卡申请书

一、 客户资料

二、招商银行“金葵花”卡章程

  第一条 “金葵花”卡由招商银行面向本行“金葵花”贵宾客户发行,可在境内外通用、以人民币和某一指定外币结算,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综合理财等功能,持卡人凭此卡可享受招商银行提供的专属银行服务。

  第二条 招商银行办理“金葵花”卡业务的分支机构、特约单位和“金葵花”卡持卡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 “金葵花”卡按所加入的交易网络不同,分为带有“银联”标识的VISA卡、MasterCard卡和其它卡;按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以及依附上述银行卡品种发行的联名/认同卡。

第四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常住国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凡符合招商银行“金葵花”贵宾客户标准的,均可根据需要申领“金葵花卡”。

第五条 “金葵花”卡可在招商银行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特约商户使用,也可在境内外中国银联、VISAMasterCard和其他银行卡组织的受理点使用。

  第六条 “金葵花”卡密码包括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持卡人可通过招商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设备等渠道进行修改。持卡人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视为本人所为,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持卡人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登记有与本人姓名一致的签名的交易凭证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招商银行有权根据有效凭证将持卡人使用“金葵花”卡的收支款项、费用等记入其账户。

第七条 “金葵花”卡人民币账户资金可以持卡人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劳务所得、投资回报等存入。外币账户的资金可以持卡人的外币现钞存入或从其外汇账户(含外钞账户)转入,该账户的收支均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持卡人在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时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相关现金制度办理。

第八条 持卡人在境外使用“金葵花”卡,应限于服务贸易项下支付,不得用于资本项下投资及贸易支付,也不得用于国际法律所禁止的非法交易行为。

第九条 持卡人凭密码在境内指定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时,只能提取人民币现金,每日累计提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持卡人在境外使用“金葵花”卡取现时,每日累计提现金额不得超过1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每月累计提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

第十条 “金葵花”卡不得透支。如因境外银行或特约商户受理的原因造成透支,或因交易手续费而发生透支,招商银行有权向持卡人追索透支款项及透支利息,并冻结卡片使用,直至持卡人完全归还透支款项及透支利息。

第十一条 “金葵花”卡账户内的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或外币利率政策核算利息,并由招商银行依法代扣缴利息税。

  第十二条 “金葵花”卡有效期为三年。若持卡人上月存放在发卡机构的日均金融资产总额低于“金葵花”贵宾客户标准时,招商银行将向持卡人收取“金葵花”卡账户管理费。

  第十三条 招商银行应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挂失、处理投诉、对发生交易的卡片按月发放对账单(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等服务,对持卡人关于交易和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更正要求,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 “金葵花”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将卡片出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单位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机构的款项。

第十五条 持卡人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住址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形式通知招商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

第十七条 若卡片损坏,持卡人需重新办理新卡。

第十八条 若卡片遗失、被盗或密码遗忘,持卡人应及时通过招商银行的服务渠道办理口头挂失或书面挂失。若办理了口头挂失,持卡人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口头挂失规定时间内或书面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持卡人可凭挂失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件补领新卡。

第十九条 持卡人因密码泄露、卡片管理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在已办理口头挂失但自动解挂后所发生的经济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第二十条 若持卡人不遵守本章程,发卡机构有权取消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金葵花”卡。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招商银行制定和解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招商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修改本章程的权利,修改后的条款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招商银行“金葵花”卡主要功能说明及责任条款

“招商银行‘金葵花’卡主要功能说明及责任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为“招商银行‘金葵花’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之一,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条款所指“客户”为申请表所列“金葵花”卡申请客户,所指“银行”为招商银行,所指“招商银行银行卡”或“招行卡”为招商银行发行的带有磁条格式的借记卡(如“一卡通”、“金葵花”卡等),所列功能为“金葵花”卡主要功能。

(一)、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功能说明及责任条款

1.招商银行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以下简称个人银行(专业版)〕是招商银行开发的个人客户网上理财软件系统,招商银行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网上理财服务。

2.客户凭卡号、密码和数字证书进行个人银行(专业版)网上交易。客户对网上交易指令及由此产生的结果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

3.客户需要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和数字证书等资料,由本人泄漏客户资料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

4.客户需要妥善保管储存数字证书的载体,因本人不慎遗失、被盗或损坏而产生的风险、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

5.客户使用个人银行(专业版)的功能及交易限额由客户自行设定,并可进行修改。招商银行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新功能或修改限额。新功能如需申办确认手续,以在网点公布的方式通知客户,未公告,视同享有其功能。

6.银行不介入客户与商户之间的交易纠纷,一切由于商品质量、送货服务等引起的争议均由客户及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7.因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二)、自助转账服务责任条款

1.客户申请招商银行自助转账功能的账户归本人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委托他人办理转账业务。

2.申请自助转账功能的招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不慎遗失或被盗,客户应尽快通过电话银行进行挂失,并及时与银行联系,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在受理挂失前,账户资金被他人支取(转账),银行不负赔偿责任。

3.客户选择自助转账功能后,密码应注意保密,客户因密码保管、使用不当导致他人利用账户进行转账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客户本人负责。

(三)、外汇通实盘买卖服务功能说明及责任条款

第一部分 功能说明

1.招商银行外汇通实盘买卖服务,即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是指招商银行接受客户通过招商银行电话银行、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方式提交的委托交易指令,按照招商银行根据国际市场汇率制定的交易汇率进行即期外汇买卖并通过招商银行银行卡(以下简称“招行卡”)完成资金交割的业务。

2.个人外汇买卖资金的管理

1)招商银行(外汇通实盘)买卖业务通过招行卡内的外汇买卖专户(简称专户)管理和清算交易资金。

2)专户分为现钞专户和现汇专户,专户的现钞存款按照招商银行公布的现汇价格进行交易,但仍按现钞存款进行管理。

3)专户活期存款可以直接转为专户定期存款,到期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方式同银行同类存款。

4)专户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在当次存期内只限一次,计息方式同银行同类存款同类业务。

3.密码管理

1)外汇通实盘买卖业务使用与招行卡相同的查询密码;

2)办理个人外汇买卖专户资金转账业务,使用与招行卡相同的取款密码;

3)交易委托使用交易密码,交易密码的初始值与取款密码相同,交易密码遗忘可凭取款密码进行重置,重置后的交易密码与取款密码一致。

4.转账操作

1)招商银行外汇通实盘买卖交易系统在招行卡内设有外汇买卖专户,客户须将外汇资金转入外汇买卖专户方可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2)客户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将招行卡内活期外汇存款转入外汇买卖专户,也可将专户资金转回招行卡活期。

3)客户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将专户活期存款转为专户定期存款,。

5.委托指令的投放:招商银行为客户提供即时委托、挂盘委托、止损委托、二选一委托、追加委托、撤单委托共6种委托指令。

6.交易查询:客户可通过交易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查询交易委托的情况,

7.客户的委托是否成交,成交的时间、币种、汇率、金额等均以招商银行电脑中记载的记录为准。

8.招商银行柜台目前暂时只提供美元、港币等货币(具体以当地招商银行公布为准)的现钞服务,客户提取其他币种的现钞时则必须先兑换成招商银行提供现钞服务的币种后方可提现。

9.客户在取消外汇通实盘买卖功能时,必须先撤销所有未成交委托,再依次关闭所有外汇买卖专户,关户时银行自动结清专户利息并按原币种代扣利息所得税,并将扣税后的本息和转回招行卡活期帐户。如果在关户时发生货币兑换,兑换汇率以银行当时报价为准。

10.客户可在委托后通过系统确认委托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银行查询,否则以招商银行的电脑记录为准。

第二部分 责任条款

1.客户在进行查询、委托及资金转账时,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凡使用正确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2.客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客户自己泄露密码而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客户在进行外汇通实盘买卖委托时,若因输入或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应由客户自行承担。

4.招商银行外汇通实盘买卖交易系统中的报价由招商银行发布,招商银行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报价(含买入价和卖出价),其他银行或机构的报价不构成对招商银行报价提出质疑的理由。

5.当国际市场汇率出现异常波动,招商银行保留暂停异常波动货币交易的权利,招商银行所指的汇率异常波动是指招商银行外汇通实盘交易系统中记录的两个相邻报价波动超过该系统设定的波动幅度,目前该波动幅度定义为50点,并且招商银行保留调整该幅度的权利。

6.遇我国法定节假日和国际上主要金融市场假日,招商银行保留外汇通实盘买卖休市的权利。

7.因遭受通讯线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招商银行保留暂停交易的权利。

(四)、快易理财服务功能说明及责任条款

1.招商银行快易理财服务(以下简称“快易理财”)是在电话银行自动业务基础上增加的人工交易服务。

2.招商银行根据客户通过交易指定电话发出的交易指令办理相关业务,招商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有权录音,如客户与招商银行因交易指令的内容发生争议,以招商银行录音为准。交易指定电话是指客户在本申请表“客户填写栏”中填写的电话号码。招商银行仅为客户通过交易指定电话发出的指令提供快易理财服务。

3.招商银行根据账号、密码和交易指定电话号码核对客户身份。客户应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和交易指定电话号码,因本人泄露以上资料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本人承担。

word/media/image1.gif 4.招商银行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快易理财服务新功能。如招商银行基于客户利益考虑认为新功能需申办确认手续,以在网点或电话公布的方式通知客户;如新功能为原有功能的增值服务,对客户利益不构成伤害,招商银行认为无需确认,则视为自动增加新功能。

5.快易理财服务为收费人工服务,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按招商银行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客户授权招商银行直接从主理财账户中按年扣取使用费。

6.快易理财服务中相关业务收费标准参照招商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7.招商银行保留对快易理财服务使用的最终解释权。

(五)、自助贷款

见《招商银行“金葵花”卡自助贷款协议》。


四、招商银行“金葵花”卡自助贷款协议

特别说明:自助设备指甲方提供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自助查询机等。

甲方:招商银行

乙方:(客户)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招商银行金葵花卡自助贷款功能及由此产生的储蓄存款质押贷款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自助贷款功能,须填具《招商银行“金葵花”卡申请表》(下称“申请表”),该申请表与本协议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确认乙方有权使用自助设备向甲方申请贷款,并不表示乙方提出贷款申请后甲方有必须发放贷款的义务。

3.自助贷款限额:

1) 自助贷款限额是指乙方使用金葵花卡自助贷款功能从甲方获得贷款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不表示乙方在限额内的贷款申请将一定获得甲方的核批同意。

2) 乙方的自助贷款限额以甲方审批的为准,甲方审批确定的日期为贷款限额的生效日期。

3) 在贷款限额内,乙方通过使用自助贷款功能所获得的每一笔贷款,均适用本协议。

4.如甲方变更通过自助设备申请贷款的流程和规定,由甲方通过自助设备在乙方办理业务时提示给乙方,或由双方重新签署协议。

5.乙方通过自助设备办理贷款业务时,在自助贷款限额内获得的每一笔贷款(含展期后的贷款、债务转化后的贷款)的产生、存在、延续、消灭,均以甲方自助设备记录作为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及本协议履行的相关证据;甲方通过自助设备向乙方发放贷款的转账记录作为替代借据的有效依据。若由于乙方未按自助设备提示操作而导致贷款未能发放或错误发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愿意以其自有的存于招商银行金葵花卡(客户号见《招商银行“金葵花”卡申请表》)内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和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包括本协议签定后新存入的定期存款)作为乙方通过自助设备向甲方申请贷款的质物。

乙方声明用于质押的所有存款均属本人所有,不存在所有权争议,未作任何质押和其它担保,未办理挂失、止付,来源合法,若产生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乙方同意在贷款期间由甲方冻结其金葵花卡内用于质押贷款之定期存款,双方同意该冻结已将质押存款特定化,并已交由甲方占有。乙方在未还清贷款之前,如金葵花卡遗失,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挂失补卡。在乙方未还清质押贷款本息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撤销质押申请。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账户被冻结而无法归还贷款或进行债务转化或其他有关贷款操作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8.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乙方通过自助设备从甲方获得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提前还款补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质物孳息与转存

乙方的质押存款在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但“存本取息”存款用于质押时,将停止取息。乙方已到期的存本取息类存款,在存期内按原定利率计息;期满后按活期利率计息。

乙方用金葵花卡中的整存整取存款作为贷款质押,乙方委托甲方在定期存款到期后办理自动转存,存款的到期日以自动转存后的到期日为准,转存后的存款仍由甲方予以冻结,并作为原贷款的质物。

质押存款的利息作为质物的孳息,甲方质权的效力及于该孳息。

10.贷款申请与发放

1) 乙方按照自助设备的提示输入用于质押的存款顺序号和申请贷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经甲方核批无误后,甲方将贷款发放到乙方质押存款所在的金葵花卡内。

2) 贷款最低起贷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最高贷款金额由甲方核批确定,且不超过甲方给予乙方的自助贷款限额以及质押存款可贷金额。

3) 贷款申请成功后,甲方将贷款发放至乙方提供质押的定期存款所在的金葵花卡人民币活期账户内。

4) 每一笔定期存款只可为一笔贷款作质押。

5) 甲方保留不核批贷款申请、不发放贷款的权利。

11.贷款期限及利率:

1)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2) 贷款利率由甲方根据贷款发放时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逾期利率按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12.贷款用途

本协议下发放的所有贷款可用于综合消费,但不得用于买卖股票。

13.贷款归还

1) 贷款的归还采取利随本清、一次清偿的方式。

2) 乙方授权甲方在贷款到期时从乙方金葵花卡人民币活期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如果乙方金葵花卡人民币活期账户余额不足时,甲方可不予扣收贷款本息,并将该笔贷款转入逾期状态,同时给予乙方自贷款到期日起最长30日的还款宽限期。

3) 宽限期内,乙方金葵花卡人民币活期账户内有足够的存款时,甲方可在当日扣收全部贷款本息。

4) 乙方可通过自助设备主动申请归还贷款。

14.提前归还贷款

若乙方提前还贷,甲方除按原定利率和实际贷款天数计息外,还将收取相应补偿金。补偿金收取标准:提前还款时间不足1个月的,甲方收取自提前还款日至贷款到期日的应付贷款利息作为补偿金;提前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收取1个月的贷款利息作为补偿金。

15.贷款展期

乙方无法如期还贷的,在贷款到期日前可通过自助设备向甲方申请展期,经甲方核批后可给予展期,但展期前必须付清原贷款利息,否则贷款将转入逾期。

16.贷款逾期处理

贷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又未批准乙方贷款的展期申请或债务转化申请的,贷款转为逾期处理。逾期后的贷款自贷款逾期之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17.债务转化

贷款到期后30日内,乙方无法如期还贷的,可通过自助设备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可予以债务转化,即甲方向乙方发放一笔相应金额的贷款用以归还原贷款,乙方同意新发放之贷款仍以原存款质押。但办理债务转化前必须付清所欠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18.质物处分

贷款到期且宽限期届满后,如乙方金葵花卡人民币活期存款余额不足,甲方有权直接扣划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以归还贷款本息。

质押存款未到期,但甲方依法或依本协议采取提前收贷行动或乙方提前还贷,须以质押存款抵偿贷款本息时,按如下方式处理:

1) 当质押存款为整存整取存款时,甲方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办法处理,抵偿后剩余部分,可按原定利率和存期续存;但当乙方再次以同一顺序号剩余部分存款办理质押贷款,当该笔质押存款未到期而再次用于抵偿贷款本息时,抵偿后剩余部分将按活期利率计息。

2) 当质押存款为存本取息的存款时,甲方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办法处理,抵偿后剩余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

19.贷款提前到期: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亦有权处分质物:

1) 乙方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纠纷等其它司法程序及其它甲方认为会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形;

2) 乙方死亡后无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

20.乙方委托甲方在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先以乙方人民币质押存款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以外币质押存款按还款当日甲方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后偿还贷款本息:

1) 乙方贷款逾期超过30天宽限期而未偿还贷款本息的;

2) 其它严重违反本合同行为的。

21.若乙方以外币存款作质押的,当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贷款本息之和达到用做质押的定期存款本息之和的98%时或其他甲方认为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相应担保物或直接扣划质押存款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22.如税务机关委托甲方代扣贷款合同印花税,乙方同意甲方在发放贷款时代其扣除应缴的贷款合同印花税。

23.若因司法机关对乙方用于质押的存款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挂失、密码输入错误等情况)导致其质押存款所在金葵花卡被甲方采取临时性冻结措施从而导致乙方借款到期时甲方无法正常扣收,或者产生其他影响乙方自助贷款操作正常进行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如遇有争议问题,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有权签字人:

签署日期:

五、招商银行“金葵花”卡主要功能申请要素填写一览表

银行提示:本表为“招商银行‘金葵花’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的附件之一,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表所列功能选项为“金葵花”卡主要功能,申请人为申请表所列“金葵花”卡申请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所称“招行卡”为招商银行发行的带有磁条格式的借记卡(如“一卡通”、“金葵花”卡等)。客户可根据需要,在开立“金葵花”卡的同时,自主选择开通本表所列功能,在阅读并知悉“招商银行‘金葵花’卡主要功能说明及责任条款”后,完整填写本表。银行将根据客户填写本表内容为其开通相应功能并以本表作为客户申请开通相关功能的申请确认。

功能名称及填写要素列示如下:

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

业务类别 申请文件数字证书 申请移动数字证书 □关联银行卡 (请打“√”选择)

招行卡卡号

1. 2.

3. 4.

5.

自助转账

申请业务类别:

首次申请 □增加账户 □取消账户 (请打“√”选择)

账户类别: 账号

1、 □一卡通 □金葵花卡 □信用卡 □存折

2、 □一卡通 □金葵花卡 □信用卡 □存折

3、 □一卡通 □金葵花卡 □信用卡 □存折

4、 □一卡通 □金葵花卡 □信用卡 □存折

5、 □一卡通 □金葵花卡 □信用卡 □存折

其它功能:

1、是否开通招行卡通过ATM等自助设备向他人招行卡转账功能?

□是 □否

银证通(如选择该项服务,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书)

股东代码:

1、深圳A股: 2、上海A股:

3、深圳B股: 4、上海B股:

托管券商

招商证券 河北证券 国泰君安 长城证券 其他

银基通(如选择该项服务,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书)

业务类型□基金账户开户 □增加交易账户 □修改账户资料 □撤销交易账户

基金公司名称

基金账户卡号(增加交易账户时填写):

分红方式 □分红再投资 □现金分红

自助贷款(如选择该项服务,需要签署本申请书中的《招商银行“金葵花”卡自助贷款协议》。

申请限额(请打“√”选择)

10 30 50 100 100万以上

快易理财

主理财账户

交易定制电话号码:(此项很重要,请慎重选择。填写时请加区号,固定电话请勿使用分机)

手机(必填项): 家庭电话:

办公室电话: 其它电话:

参与理财的本行本人账户

1

2

3

4

5

是否开通第三方定制账户转账功能 □是 □否

当日累计第三方定制账户转账限额 □无限额 □限额为(人民币)

定制账户信息:

是否开通第三方非定制账户转账功能 □是 □否

当日累计第三方非定制账户转账限额 □无限额 □限为额(人民币)

第三方非定制账户转账事后电话核对设定:每日转账笔数达: 次 每日转账金额达:

需要电话核对。

注:第三方账户含本人他行账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ecd8268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60.html

《招商银行“金葵花卡”客户申请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