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8-10-21 05:42: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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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浦东新区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浦东新区民政工作主动服务浦东二次创业大局,着力推动民政领域创新创制创优,率先推进现代民政示范区建设,基础民生保障不断改善,基层社会治理活力迸发,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升级,有力地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浦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民生托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1、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框架逐步形成。加强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制度安排,救助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分类施保措施不断深化,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稳步推广,率先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工作和“救急难”工作试点,社会救助安全网进一步织密筑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完善,领域拓展延伸至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个方面,救助管理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领域,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投入城乡各类救助资金29.49亿元,救助群众783.24万人次;投入节日帮困送温暖资金10.68亿元,惠及群众365.81万人次;实施市民综合帮扶47.51万人次,投入资金19565.32万元。

2、社区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坚持组织开展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进行社区灾害风险评估,强化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灾害自救能力逐步提升。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协同推进社区综合减灾体系建设、社区市民防灾减灾体验馆建设和民政应急备灾保障基地建设。全区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9个,基层灾害(气象)信息员总量达到1358名。

3、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平稳有序。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三合一”联动机制、气象等级响应机制等措施,妥善应对寒潮、高温天气应急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浦东新区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实现全覆盖。

(二)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浦东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效应,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了全面建成“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标。“9073养老服务格局得到巩固深化。“十二五”期末,全区养老床位总数达25010张,占户籍老年人口的3.04%;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2家,助餐点98个;区级老年活动中心3家,街镇综合老年活动中心19家,居村老年活动室1400余家,基本实现全覆盖;5.96万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占户籍老年人口的7.24%2.63万名“老伙伴”结对互助。以实施“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科技助老平台功能逐步完善, 医养结合机制初步确立,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建立了老年特护院、长者照护之家、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等一批满足多元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在全市首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并荣获2013年浦东新区“社会建设创新奖”。

2、残疾人和儿童福利工作积极推进。保障残疾人职工福利,推动福利企业标准化管理,被民政部列为全国民政标准化工作试点。“十二五”末期,全区发展福利企业135户,建立国家、市级和区级示范型福利企业16安置残疾职工4767人,残疾人就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未成年孤儿救助工作,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完善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机制。

3、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加强拥军优抚褒扬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细化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了各类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优待抚恤资金2.43亿元,服务重点优抚对象8133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4306名,安置率达到100%,其中自谋职业率98%;接收安置军休干部44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浦东首创的“三同”实践活动在全国军地得到广泛推广,实事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社会化拥军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了军地军民共建,浦东成功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弘扬烈士精神编撰《浦东英烈》,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进社区、学校、军营活动,基地教育功能进一步强化。

4、慈善事业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募捐条例》,依法规范募捐活动。发挥“慈善公益联合捐”品牌效应,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十二五”期间,累计募捐资金5.77亿元。完善社区慈善网络,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实现居委会全覆盖。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稳步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为33.58亿元,累计募集公益金2.1亿元,为更好地履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1、基层社区治理格局不断优化。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契机,初步形成政社互联、多方互动、能互补的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依法实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居委会直选率和村委会海选率稳步提升。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成功创建28个居委会自治家园市级示范点,总结推广陆家嘴街道居委会自治金、塘桥街道潮汐式停车、合庆镇“1+1+X”村民自治模式等成功经验,加强居民自治经费规范化管理和项目化运作,居(村)委会“减负增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序推进基层公共事务共商共治,强化社区委员会功能,推进街镇全面建立社区发展基金,社区多元主体活力不断激发。协同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科学划分基本管理单元,镇管社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2、社会组织主体作用不断发挥。加大社会组织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实现分类建设、分类扶持、分类管理。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打造“供需对接·一站式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与社区服务作用进一步发挥,浦东公益示范基地效应进一步显现,被市民政局授予全市唯一一家“上海公益社会组织示范基地”称号。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联动网络和预警网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全区近300家机构获得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发展区级行业协会22家,建立上海联盟行业协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服务浦东产业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十二五”期间,全区投入社会组织政策扶持资金4672万元,社会组织总量达到1893家,其中社会团体37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14家,备案群众团队6070家。浦东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培育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加强社会服务机构专业人才职位设置及薪酬体系指导率先探索建立梯次发展、严进严管、激励导向的社工督导人才队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十二五”期末,全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达到5000多人,拥有专业社工机构46家,社会工作已覆盖到老年人服务、家庭服务、来沪人员服务、少数民族与宗教人士服务、社区矫正服务等多个领域。社区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全区实现街镇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全覆盖,注册各类志愿者23万人。浦东被评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

(四)民政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

1、社区服务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三一两全”(一门服务、一口受理、一头管理和全年无休、全区通办)达标率为100%,社区公共服务便捷度、透明度、亲和度进一步增强。因地制宜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全区建成社区生活服务中心39个、社区服务网点316个,进一步把服务终端向居住区延伸。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全区累计中标项目264个、涉及资金10687万元,扩大了民政公益资金的受益面。

2、专项社会服务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服务浦东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撤三建二”(撤销原川沙新镇、六灶镇、祝桥镇,建立新的川沙新镇、祝桥镇)、南汇新城镇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合理划分并做实基本管理单元。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3A等级水平,完善和丰富结婚颁证仪式,委托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事实收养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和解决。殡葬行业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和生态节地葬稳步推进,殡葬惠民政策覆盖困难群众和社会孤老、烈士遗属、残疾人等特定对象。在本市率先编制《浦东新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开展镇级标准化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试点,加大农村乱埋乱葬整治力度。健全清明冬至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实现每年约300万人次集中祭扫活动的安全文明有序。

二、十三五时期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浦东建成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区的冲刺阶段,也是以自贸试验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引领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时期,率先在更高水平上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明确。浦东民政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立足现有基础,认清发展形势,推动更深层次的改革,努力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浦东现代民政事业的新局面。

(一)全面深化改革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是浦东开发开放的生命线。十三五时期,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上海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任务实施,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为浦东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等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主动对接全市对浦东提出的国家改革示范区的要求,围绕建设“开放、创新、高品质的浦东”,民政工作面临着重大发展良机和改革提速任务将为现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社会活力。

(二)经济社会深度转型对民生改善提出新需求

十三五时期,浦东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向具有标志性的全球城市核心区迈进。主动适应城市功能定位和各类人才集聚,满足多元需求,合理引导预期,成为民政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一方面,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等变化给民政带来新挑战,“十三五”期末户籍老年人口预计将接近100万,深度人口老龄化、常住人口不断增加等,给民政基本社会服务和社会政策带来严峻挑战。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提出新期待,合理回应民生诉求的全面升级,要求民政加快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步伐,推动民政工作水平全方位提高。

(三)特大城区发展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浦东社会多元化、流动性和开放性凸显,要破解特大城区治理难题,建立起透明高效、活力多元、和谐包容、共建共享的特大城区治理体系,浦东比其他区域面临更大压力和更高要求。民政部门作为承担社会领域改革任务的重要职能部门,按照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要求,亟需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和方式,提升社会资源动员与整合能力,为市场、社会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三、十三五时期浦东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民政部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结合自贸试验区、“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战略功能定位,以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为主线,进一步补短板、兜底线、促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进一步转方式、增活力、促和谐,提升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与服务中的协同互动,努力构建政社合作、多元参与、开放包容、公平法治的现代民政事业体系, 努力当好民政领域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为浦东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要求

1、坚持以民为本、促进公平共享

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引导和检验民政事业发展的最高标准,筑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居民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助力浦东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2、坚持多元参与、提升治理能力

落实社会治理精细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建立主体多元、治理协同的扁平化治理格局,进一步改进民政工作方式,增强“三社联动”的新优势,调动各方资源,延伸政府臂力,促进公众参与,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

3、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活力

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主动服务和融入自贸试验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等发展大局,坚持底线思维和进取意识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深化改革和不断探索创新相促进,善用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增强民政发展活力,厚植民政发展潜力,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4、坚持统筹协调、提高整体水平

增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统筹意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与浦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保障和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区域统筹,科学配置民政领域公共资源,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以城带乡、互动融合、成果共享。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加强部门联动、外力驱动,实现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以浦东战略功能定位为引领,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核心任务,不断推进民政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努力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高效、覆盖更加广泛,与浦东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体系,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作用充分发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拓展、基本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普惠、公平。聚焦托底功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困难群众和社会特殊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社会救助领域目标群体的覆盖率达到100%。救灾防灾能力显著提升。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优抚对象等特殊社会群体为主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基本形成,大数据体系得到有效应用,梯度化、精准化程度显著提升,总体福利水平达到全国领先。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均衡、可及。科学划分民政基本服务单元,建成一批与浦东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相配套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实现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加快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老年宜居社区数量稳步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更加强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取得全面进展。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更加完善,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更新改造有序推进。

——基层社区治理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高效。凝聚社区治理合力,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联动优势,及时有效回应居民需求,实现社区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乡社区更加富有活力。创新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的内容、载体和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社会组织发展与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成熟。持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营造法制健全、政策完善、待遇公平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有序竞争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机制,社会组织数量与质量并增,公益生态链更加成熟,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和领军人才。

(四)主要指标(见附件)

四、十三五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健全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受益面和参与面,推动社会救助向全过程、发展型转变,形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托底有力、运行高效的现代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关于上海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浦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衔接各项制度措施,形成有梯度、分类别、全覆盖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延伸覆盖低收入困难家庭,统筹兼顾其他困难家庭,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完善分类施救制度,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充分借助综合帮扶平台,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加大综合帮扶力度,适度扩大救助帮困对象受益面。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加强与卫生部门衔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医疗救助时效。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机制。

2、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职能,进一步统筹专项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整合。强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建设和应用,将收入核对机制引入所有低收入专项救助项目,并向养老服务等领域延伸,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社会救助帮困主体、社会救助资源和困难对象三方信息互通共享。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备案制度,充实相对独立的基层专职收入核对员队伍,提升队伍工作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培育社会救助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品牌,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里疏导等专业服务。深化政企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3、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完善四级救助网络,延伸社区救助触角,开展“尊严受助行动”,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获得临时食宿、急病救治等紧急救助,维护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救助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联动机制。探索完善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的新模式。

4、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民政牵头,民防、气象等五部门联动的防灾减灾综合业务平台,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共同探索具有浦东特色的社区综合减灾模式。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4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区、街镇两级防灾减灾体验设施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加强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安全综合保险制度,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二)完善现代社会福利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以深化国家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全面建成涵盖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老年宜居城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满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多样化需求,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

1、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以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为引领,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给,重点发展面向失智失能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到2020年全区新增养老床位5600张左右。大力推进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全力推进“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到2017年实现街道全覆盖。探索推进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布点和服务,全面完成居村委会老年活动室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养老睦邻互助点建设,培育150家示范睦邻互助点。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建设老年宜居社区,2020年实现街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深化开展“老伙伴计划”、家庭照料者培训、喘息服务、居室适老改造等家庭养老支持项目,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

2、推进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为老服务专业人员培养,鼓励引入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从事为老服务,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持有国家资格证书的达到40%,探索稳步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的激励制度,不断壮大养老服务行业高素质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并实现与医保联网,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2017年全区一定规模(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继续加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老年护理床位建设,不断提高老年护理床位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加快建设科技助老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多层次专业服务团队和加盟商服务团队,将各街镇、社区和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纳入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高科技、信息化手段为新区老人提供紧急救助、主动求助、居家养老、主动关怀等一系列服务的科技助老服务平台,形成“智慧养老”服务网络。

3、完善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管体系。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建立健全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补贴领取资格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各类养老服务的个性化、精准化和效率化。健全统一需求评估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工介入等方式,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员队伍,建立服务轮候机制、不同服务类型之间的转介机制,确保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得到公平有效利用。加大养老机构综合评估与监管,依托第三方力量开展养老机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消防安全等综合评估,建立等级划分与评定和督导制度,引导全区养老机构朝着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加大合格供应商的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养老服务合格供应商目录,完善准入、退出、考核办法,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改造和提升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和管理水平。

4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财力保障与政策扶持。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力度,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在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施养老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的市场选择机制。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制定浦东新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对纳入保基本范畴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探索打造全区养老机构行业监管信息网络。健全梯度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推进财政补贴逐步向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转变。研究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养老机构的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培育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品牌化发展。

5、积极推进残疾人和儿童社会福利工作。加大社会福利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和吸纳服务企业等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完善示范福利企业基地建设标准,探索建立示范福利企业基地奖励机制,探索符合区情的福利企业综合优惠政策。推进福利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福利企业年检社会责任报告及信息披露制度。打造全区残疾人集中就业数据平台,实现福利企业与残疾人“双向”选择,不断创新残疾人集中就业新途径。落实儿童福利工作,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完善家庭寄养工作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

(三)打造社区治理与服务体系

加强以街镇、居村为重点的基层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构筑居民区自治、村级治理和社区共治体系,推进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倡导服务向下补齐,建立需求回应以及分类服务机制。

1、建立健全社区多元共治平台。进一步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多元共治机制。规范社区委员会职能,完善社区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社区委员会、社区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驻区单位、两代表一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群众活动团队等作用,积极引导各方参与社区共治。进一步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重点推进社区共治议题形成机制。建立街镇约谈条线职能部门机制,提升社区议事活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广发展社区发展基金(会),有序拓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做强社区共治自选动作品牌,着眼于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问题,努力提升潮汐式停车等一批项目品牌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大力推进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职业化薪酬体系,建立较为完整的岗位等级序列,健全公开招聘、劳动用工、岗位设置、培训考核、档案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

2、进一步提升居民区自治水平。以自治动力、自治效率、自治参与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居村自治水平。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的关系,加强党组织领导,推进居委会和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加强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居委会和业委会的自身优势,重点解决居民区急难愁问题。拓展丰富社区自治项目,促进各类社区自治活动有效满足社区居民需求,鼓励社区居民自下而上生成自治项目。重视社区自治规则和自治方法探索,重点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积极推广陆家嘴居民自治金等成功经验,以自治金落实自治项目。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减负工作,支持与鼓励基层社区以信息化手段开展自治活动的探索创新。

3、深化推进城乡统筹治理。以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深化推进城乡统筹治理。综合考虑城乡治理的有效性、服务的可及性、群众参与的便利性等因素,努力做实基本管理单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行政执法和专业管理力量的科学、合理、均衡配置,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力度。针对南汇、川沙、祝桥等人口大镇,进一步探索有效的镇管社区架构和运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行政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治理的格局。做实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全区各行政村全面推行1+1+X工作法,健全村民自治工作体系,提升农村社治理科学化水平。

4、深化行政区划管理和发展。遵循特大型城区行政管理的发展要求,深化研究新城和特大镇的行政区划体制,协助开展特大镇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理顺开发区、自贸试验区与周边街镇之间的关系,促进产城融合、港城融合发展。深度优化和理顺镇与管委会之间、街镇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5、创新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慈善法》、《上海市募捐条例》,实现慈善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提升慈善组织专业运作能力。搭建跨界合作平台,举办沙龙、展览等活动,搭建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跨界合作的慈善事业推进机制,增强慈善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全面打造慈善活动品牌。积极探索网上捐赠联合劝募等新兴捐赠模式。着力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公益品牌形象。

(四)建立现代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优质发展,构建符合浦东特点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率先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打造社会组织产业链和生态圈,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完善社会组织生态体系。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通过降低登记门槛和政策引领,重点发展四类组织:即提供社区生活服务、推动社区互助救助、满足文化体育教育需求、促进基层治理和社区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服务行业发展的支持型社会组织;引领业务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具有较强民间性、较快成长性的社会组织,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生态体系。

2、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出台“十三五”浦东新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完善浦东公益示范基地和街镇园区功能,加大探索和发挥公益集聚地的联动、示范和规模效应。提升浦东公益活动月、公益文化周等品牌活动效应,努力搭建政社、社社互动合作与交流平台。加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属地化管理与服务。强化规范管理、分类管理和服务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不断营造和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3、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建设,规范运作,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供需对接·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和引导公益服务项目规范、可持续发展。完善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参政议政和争先创优,指导和帮助社会组织在运作模式、服务领域以及资源整合等方面积极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自治能力、专业服务能力以及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4、扎实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加强社工督导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社会工作督导计划,不断提高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探索有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和办法,提高社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发展,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能力,发掘并培养社区领导人才,提高社区的社会服务水平。创设社工人才发展基金会,鼓励社工人才快速成长。到2020年,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达到100家,每万人社会工作者占比达到15人。

(五)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服务水平

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思想,以服务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引领双拥工作,优化安置模式,健全服务体系,拓展双拥内涵,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1、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强化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发挥双拥平台作用,拓展延伸双拥工作领域,努力推动创建活动在更高层次上稳步发展。落实《关于推动上海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协调地方和驻军在相关领域紧密融合发展。深化“双拥在基层”、“三同”、“三互”等活动,着力解决好事关部队建设改革和军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加强双拥新媒体、新阵地、新样板建设。

2、推进市场化退役安置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共同服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退役士兵“阳光安置”,落实各类单位招考(聘)退役士兵各项优惠政策。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继续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管理和服务好易地及无军籍退休职工。着力打造市级示范性军休管理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拓展军休社会化服务渠道,实施康乐幸福工程、牵手关爱工程等,积极营造军休文化。

3、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健全“普惠”加“优待”优抚保障模式,对现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完善抚恤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标准调整和资金拨付“两个”及时到位,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推进优抚“暖阳行动”、“关爱功臣”等活动,提高优抚工作服务水平。创新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安置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优抚社工服务,积极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帮扶、居家养老和精神慰藉等个性化、项目化服务。

4、做好烈士褒扬工作。继承和弘扬烈士精神,深化烈士纪念日活动内涵。加强烈士事迹整理编撰,持续推进烈士事迹进社区、学校、军营活动,不断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做好南汇烈士陵园改建等项目。

(六)优化社会服务体系

以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需求为核心,把握新形势下基本公共服务目标要求,加大民政专项社会事务推进力度,提升婚姻(收养)、殡葬等管理服务水平。

1、做实做优社区服务。深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一门办理、一头管理、一口受理”, 鼓励有条件的街镇拓展和完善受理中心的服务功能,推进全程公开,实施延伸服务,落实综合服务,探索网上服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度、透明度和亲和度。创新社区生活服务,推进社区“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建设,着力探索社区生活服务供给新模式。大力发展市场服务,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供给;吸收借鉴市场管理方式,努力提升社区服务供给效率。推进志愿互助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体系,全面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做好志愿服务项目的设计、推广和宣传,更好实现社会发展需要、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吸引更多群众自觉参与。

2、加强婚姻(收养)管理工作。根据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拓展服务项目,丰富颁证仪式,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婚姻登记预约等便民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公安、法院系统婚姻信息与民政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婚姻文化、婚姻道德、婚姻法律的宣传教育,扩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婚介机构管理服务。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会同公安、司法、计生、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完成解决事实收养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项工作。加强社区收养法规宣传,依法规范市民收养子女和捡拾弃婴的处置。开展收养评估试点,不断完善收养工作机制。

3、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坚持公益方向,加大政府投入,推进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更新改造,新建临港殡仪馆,重点推进区级公益性公墓和镇级公益性标准化骨灰堂建设,重点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形成区、街镇、居村三级公益性殡仪服务和骨灰安葬的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化、均等化。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殡葬管理制度化建设,加强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加强农村乱埋乱葬整治,规范殡葬中介服务市场。加大惠民力度,逐步扩大基本殡仪服务补贴政策惠及面,积极实施公益性骨灰安葬全覆盖。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优化葬式结构,节地生态葬比例达到32%。宣传推进殡葬改革,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提倡文明节俭治丧,倡导现代祭祀方式。

(七)加强现代民政能力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高运行效能,着力建立与浦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民政管理服务体系,为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1、建设法治民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统筹推进民政执法、守法、普法建设。规范民政行政权力,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优化民政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式,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民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运营能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民政法制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2、建设智慧民政。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民政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实现统筹整合、信息共享、精细管理、延伸服务。探索建设覆盖民政全业务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一体化。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民政大数据运用,不断增强便民服务和辅助决策能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民政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3、强化人才支撑。抓好民政干部管理队伍建设和民政领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民政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机制。加强民政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开展养老护理、殡葬服务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培养和造就一支民政业务与标准化管理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到202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占管理人才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民政行业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

4、培育民政文化。坚持“为民、务实、创新、奉献”的民政理念,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打造具有民政特点、浦东特色的民政精神家园,培育民政工作者的共同价值观和民政系统的行业精神。巩固树立民政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和矛盾化解,促进现代民政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民政工作合力

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主要依靠政府和市场、社会的紧密合作而完成,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更要发挥市场、社会的主体力量通过完善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强民政内部各系统之间的协调合作,推动救助、养老、双拥、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区层面建立健全民政系统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注重多元规划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协同服务的新机制。

(二)深化经费保障机制,拓展民政事业投入

建立以人口为基础、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民政事业经费支出的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经费支出的效率和绩效。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要求,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拓宽社会化筹资渠道,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加强监测评估,确保规划有序推进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统计,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多方面的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提交中期评估报告,如遇重要原因需调整规划时,及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附件

“十三五”时期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

:带“*”的是《上海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养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设定的指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fe69b30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7c.html

《上海浦东新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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