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发布时间:2013-10-18 09:28: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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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完善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摘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为了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发挥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把利润做到最大化,在稳住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开发一些新的经营生产状况较好、产品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业务,必须要制定比较合理有效、并能适应目前金融市场实际、更能切实可行的利率定价机制,以此推动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稳健发展。本文主要介绍了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定价原则,就当前现存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定价原则;现存问题;解决方法

引言

农信社应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定价能力,逐步建立符合农村贷款业务特点的风险定价机制,根据借款主体的信用程度、负担能力、贷款项目的风险情况和资金成本,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降低了农民融资成本。

1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原则

1.1 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全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浮动区间内浮动。

1.2 成本、效益和风险匹配原则

指贷款利率的确定要能够覆盖经营管理贷款所付出的成本、承担的风险和期望的资本回报,在有效管理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

1.3 差别化原则

指贷款利率定价应根据不同客户对象、信用等级、贷款方式、综合回报、银企合作情况等,在进行成本、风险、收益等精细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定价。

1.4 市场化定价原则

指贷款利率定价要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状况进行灵活调整,宁让利率,不让市场,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发放的贷款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和贴现贷款。

2 农村信用社目前贷款利率定价分类

按客户群体可归纳:

1)效益型定价

主要集中于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等。农村信用社在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一般都上浮50%以上,这类贷款在实际办理中利率较高,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规模中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的利息收入来源。

2)竞争型定价

主要集中在股金证、定期存单、房产等抵押贷款。这些贷款是农村信用社防控风险能力最强的贷款,这类贷款安全系数较大、效益性较高,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农村信用社对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幅度较小,但也普遍高于其它金融机构。

3 农村信用社目前贷款利率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利率定价偏高

虽然经过多方考虑,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利率定价机制,但总体利率水准较高,大多数客户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望而生畏。在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贷款年利率为6.31%的标准下,例如绝大多数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在办理一笔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保证的公司类短期贷款,执行利率均在7‰以下,同时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而农村信用社办理同样一笔贷款,并且能达到我们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指标、担保方式指标、存贷比率指标、到期信用偿还记录等,这些严格指标情况下,经过多项权重系数相加利率测算后,执行利率大多数都在10‰以上。这样无形之中就加重了企业生产成本和还贷压力,使的利率水准远远高于股份制银行和商业银行,同时,因为利率问题丢失了很多原来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使农村信用社处于贷款营销难的困境之中。

3.2 利率定价误区

在贷款利率市场化执行中,我们还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那就是与企业发放贷款时作协商利率。固然经过银企协商沟通后,将企业借款利率下幅了很多,但大部分信用社为了完成各自的中间业务收入指标,收取企业不同金额以账户监管费、财务顾问费等名义的费用,企业在通算的过程中,感觉到整体利率价位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还相差甚远。同样也使部分信用社只为了完成本社指标任务,却忽略了收息率和对整个联社利润收益的直接影响,从而走入了极端的误区。

4 完善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机制的有效手段

4.1 积极建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

可由政府牵头或政企合作等方式提供农业信贷担保基金,组建农村担保基金机构和担保资金补充机制,以商业性担保为主,互助性和政策性担保为辅,多家担保机构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涉农企业和农户等担保难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

4.2 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改革现行农村金融利税政策,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税率,减免所得税,适当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拨各力度,提高税前拨各比例,从政策上对农村金融给予扶持。

4.3 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培育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有效整合农村地区金融资源,通过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引入等,逐步发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立起“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自发性”农村金融体系,培育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有竞争性的农村市场将在金融服务品种、质量、贷款利率等方面使“三农”得到更多实惠,真正满足农民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资金需求。

4.4 简化贷款手续

农村信用社应采取有效措施简化涉农企业贷款手续。如充分发挥信贷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涉农企业的日常跟踪了解。信贷人员在日常对企业已有了较充分的了解,当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时,可缩短贷前调查的时间。金融机构日常也应加强与涉农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结合实际做好支农资金投放规划,合理简化贷款手续和审批环节,主动提供金融服务。农发行、农行上级行可适当下放一定额度内涉农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权限,缩短贷款审批时间等。房管、土地等政府部门应建立涉农企业季节性贷款抵押评估、登记“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

4.5 加快农村信贷品种创新步伐,满足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

农村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三农”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差别化服务,创新信贷产品和管理方式,探索新的信贷投放方式和融资途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和推出适应本地经济发展和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提供有差异的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努力满足农村多方位的信贷需求。①适应农村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开发农户大额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②开展农村外出务工贷款、农村工商户联保贷款、亲属担保贷款、公职人员担保贷款等,加大农村个体企业创业贷款发放力度。

其中企业贷款定价实行贷款基准利率加点的贷款定价方法;联社执行的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期限贷款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风险浮动幅度的确定指标称为浮动指标,风险指标包括信用等级和担保方式,贡献指标包括存贷比例、入股比例、贷款利率和贷款用途(公务员、单位职工贷款利率定价无贷款用途指标)。

浮动指标根据风险和贡献大小划分为三个不同等级,各等级分别横向对应不同的风险系数;不同的浮动指标纵向对应不同的浮动权重。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为拓展信贷业务,以下三种情况可对企业实行市场化利率优惠。

1)争取其他银行优质客户;

2)维护和巩固农村信用社优质客户;

3)确需实行市场化利率优惠的其他情况。

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对以下利率优惠情况,贷款额度及优惠幅度在信用社权限内的由信用社审批。公务员、单位职工参加农村信用社信用集中评定的,其贷款支农优惠幅度参照对文明信用农户、文明信用工商户的利率优惠执行。

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利率优惠:

1)对新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中评定的文明信用农户、文明信用工商户实行的利率优惠;

2)对政府统一贴息的救灾、恢复生产类贷款实行的利率优惠;

3)联社规定可以由信用社审批实行利率优惠的其他贷款。

建立健全农业风险担保补偿机制和商业性农业保险,降低农业贷款风险。①设立农业贷款风险担保补偿基金,降低农业信贷资金风险,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增强金融机构放贷能力。⑦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适当给予农村商业性保险一定的政策补偿,如财政补贴、减免相关税收等,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5 结语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扩大,农村信用社实行差别化贷款利率服务的自主权也灵活了,如何合理进行贷款利率定价,对农信社的支农效果、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0b05266fe4733687e21aa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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