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
发布时间:2022-11-10 12:28: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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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2016年版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证。为应对中国教育发展新常态,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在巩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机制创新,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构建更加科学完善、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精神,以“育人为本”、“改革创新”、“提升质量”的教育改革方针为指导、围绕把学校建设成国内先进、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的思路,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整体优化培养方案,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各专业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2.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反映国家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规格要求的同时,探索分层次、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处理好一般人才培养与- 1 -
优秀人才培养的关系。
3.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原则。遵循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加强文理交叉渗透,重视艺术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推进素质教育。
4.突出办学特色原则。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符合国家专业目录培养要求的基础上,要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教师教育专业要继承和发扬我校教师教育的特色和优势,适应并引领我区基础教育改革。非教师教育专业要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办学的特点和优势,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根据广西产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的服务面向,科学地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努力将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反映在培养方案中。
5.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原则。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创造”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构建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且把学生素质拓展、科技竞赛等各种课外实践活动统一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切实加强和统筹规划实验、实习、科研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我校师范生顶岗实习和校企联合办学新模式,不断探索打造实践教学新平台,真正体现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
6.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专业性;又要积极构建第二课堂,大力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做到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
7.坚持课程结构优化与内容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各专业要通过调研,准确把握未来产业结构变化特征、高中新课改的特征对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充分论证课程结构体系。课程内容和设置要服从培养目标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间的知识整合与衔接,实现知识结构、课程体系的优化,杜绝因人设课现象;打破课程间的学科专业壁垒,努力开设新课程,增开讨论式、研究型和特色课程,办出专业特色。
8.分类培养突出特色。鼓励学院在本科人才培养上大胆改革创新,深化分类培养,丰富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专业特色。部分试点专业,如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进行- 2 -
卓越教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校企(地、校)合作办学专业等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定位,制订特色化人才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
《广西师范大学发展定位规划( 2013-2020年)》指出,学校要培养适应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强,引领和服务广西教育的高级人才; 发挥人文社会科学传统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服务广西人文、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优秀人才;促进优势基础学科与新兴(应用)学科的交叉融合,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适应产业发展的广西急需应用型技术人才。
各专业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及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提出的新要求,在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相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注重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彰显专业特色。
三、修订重点
(一)继续推行通识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通识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的需要,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大学教育应以通识教育理念为统领,实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二者有机结合。构建优质通识教育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实践育人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构建有利于个性发展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教学理念,在强调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内容的规划和建设,强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现有学分学时框架内,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科学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效果。要积极推进实验和实践教学改革,要- 3 -
增加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推进创新方法课程、开放实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建设,课内课外相结合,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各种竞赛活动,训练学生的创新方法,强化学生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培养。
(三)优化课程体系框架,融入专业大类培养思想
以专业大类培养人才为主导思想,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拓宽专业口径,立足于知识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先进性,科学重组和有效整合课程资源,构建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开放课程有机融合、比例协调的课程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尤其是目前已经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更要以此为指导,优化课程体系框架。
(四)发挥学科优势,规范特色人才培养
对于基地班、独秀试验班、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等专业,制定完整的本科阶段培养方案,其培养方案要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教育思想,充分体现我校的传统特色、办学优势。
三、学制、学分学时要求及学分计算办法 (一 学制与修业年限
1.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以总学分要求为依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3-6年内完成学业。
2.“专升本”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年,以总学分要求为依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2-4年内完成学业。
(二 总学分与总学时要求
根据我校每个标准学期17个教学周、每个教学周5个工作日、每学时40分钟以及全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实际,各类专业的总学分、总学时要求如下(见表1):
表1 各类专业的总学分要求及周学分安排
基本学制 4年制
专业类别 人文社科类 艺术、体育类 理工类
2年制
人文社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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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不低于160 不低于165 不低于165 不低于80 课内总学时 ≈2800 ≈2900 ≈3100 ≈1200
(专升本)
艺术、体育类 理工类
学期/周学分安排
的周学分数应做到合理安排,科学分布。
不低于82.5 不低于82.5 ≈1350 ≈1550 原则上每学期所安排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25学分,各学期(三 学分计算方法
各专业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见表2):
表2 各类课程的学时与学分换算方法
课程类型(课程性质) 理论课
通识素质教育平台课 其他平台课程
实验(实训)课
独立设置(≥34学时) 非独立设置(<34学时)
艺术、体育类术科课 独立设置(≥27学时)
非独立设置(<27学时)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其他实践教学环节
—— ——
由学校统一规定学分 折合成周数后,原则上 每2周计1学分
说(1)最小学分单位为0.5学分;(2)表内原则规定的学分计算方法可根原则上每27学时计1学分
原则上计0.5学分 学分计算办法 由学校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