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及借贷法则

发布时间:2019-09-05 01:52: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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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及借贷法则

收款收据需要和记账凭证装订在一起只能作为凭证附件的。首先要把收款收据分类填在凭证上的"摘要"里。

(借:现金 贷:预收帐款),或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借贷只是会计借贷记帐法里的一种记帐符号。你要记住法则就行了。

借貸法則

˙意義:凡交易之發生應依平衡原理及會計基本方程式,將每一交易所影響之會計要素,視其增變化,分別記錄於帳戶之適當位置。

˙法則:1.資產增加借方,資產減少貸方

2.負債減少借方,負債增加貸方

3.業主權益減少借方,業主權益增加貸方

4.收入減少借方,收入增加貸方(與業主權益同方向)

5.費用增加借方,費用減少貸方(與業主權益反方向)

˙圖示說明:

(一)(T字帳)

(二)

(三)

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

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在帐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若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时,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

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四类:

  (1)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2)权益(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额记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

  (3)成本费用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或转销额记贷方,费用结转后一般无余额,如有余额在借方。

  (4)收入、利润类账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或转销额记借方,收入、利润结转后期末应无余额。

在会计实务上以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

具体地说:

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

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

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

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

一般资产类账户都为借方余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贷方余额。其结构是不同的。

另外有一个想当然的方法:借过来了当然我的帐本上就会有更多的东西了,所以是企业的资本增加的时候是借方,反之亦然。

一、借方是资金的流出,贷方是资金的流入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式一)

由:所有者权益=利润+资本

得:资产=负债+利润+资本(等式二)

由:利润=收入-费用

得:资产+费用=负债+收入+资本(等式三)

三、对于等式一、二、三,左边性质的科目(资产、费用类账户)增加记在借方,右边性质的科目(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资本、收入)增加记在贷方;反之,左边性质的科目减少记在贷方,右边性质的科目减少记在借方

原则是: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例如:美国政府向美联储借钱,开了一张面值1亿的债券,美联储收到债券后,资产增加,记在证券账户的借方,同时美联储给政府一张支票以便政府可以出去买东西,此时负债增加,记在应付款账户的贷方,借贷平衡,但其实就是借钱这件事儿;

再假如政府拿着支票去找波音买飞机,波音把支票存入花旗银行,此时花旗银行负债增加,记在贷方,同时货币资金也即资产增加,记在借方,平衡(本质就是存钱),然后花旗银行把货币资金账户拆成两份:10%作为保证金,90%拿出去贷款,还是平衡(此时属于会计处理);

对于波音公司来说,收到支票是现金增加,记在借方,同时收入增加,记在贷方,平衡(本质是得到收入);

    所谓记账规则,就是指记录经济业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

    运用借贷记账法登记经济业务时,首先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确定它所涉及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是增加还是减少;然后,确定应将其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1:企业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500元。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库存现金这一资产项目增加了500元,银行存款这一资产项目减少了500元。因此,它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这两个账户,应登记在“现金”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2:企业从银行借入资金1000元,归还以前所欠的应付账款。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短期借款项目增加了1000元,应付账款这一项目相应地减少了1000元。因此,它涉及到“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这两个账户,应登记在“短期借款”账户的贷方和“应付账款”账户的借方。

    3:企业发行债券收到款项50000元,存入银行。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了50000元,相应地使企业的各负债类科目应付债券增加了50000元。因此,它涉及到资产类“银行存款”账户和负债类“应付债券”账户,应登记在“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和“应付债券”账户的贷方。

    4:企业用银行存款归还银行短期借款20000元。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减少了20000元,相应地使企业的短期借款减少了20000元。因此,它涉及到资产类“银行存款”和负债类“短期借款”这两个账户,应登记在“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和“短期借款”账户的借方。

    从以上所举各项说明,在借贷记账法下,对任何类型的经济业务,都是一律采用有借必有贷,借贷金额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对有些复杂的经济业务,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则需要将其登记在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登记在一个账户的贷方和几个账户的借方。借贷双方的金额也必须相等。总之,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要求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借贷相反的方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连续、分类的登记。即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记入一个账户的贷方,同时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记入借方的金额同记入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概括地说,“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就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出纳人员为了对会计要素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在按一定原则设置了会计科目,并按会计科目开设了账户之后,就需要采用一定的记账方法将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登记在账户中。

    记账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单式记账法,一种是复式记账法。

    单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不完整的记账方法。它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一般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记录,有时即使登记在两个账户中,但两个账户之间的记录也没有直接联系。它既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也不便于检查账户记录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单式记账法只能适用于经济业务非常简单的单位。财政部统一规定,我国的企业,要采用复式记账法。所谓复式记账法,是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当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它是一种比较完整、系统的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有两个显著特点:首先,它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至少要在两个相互联系的账户上以相等的金额作双重的记录;

    其次,所有账户之间的数字存在平稳关系,可以进行试算平衡。复式记账法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种科学的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记账方法。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处理经济业务,能够把所有经济业务相互联系地、全面地记入有关账户中,这不仅可以了解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通过账户记录还可以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同时,由于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上进行记录,这样,所有账户的有关发生额必然保持一种平衡关系。根据这种必然相等的关系,就可以检查账户中记录是否正确,便于及时查找原因,加以更正。应用复式记账法记录各项经济业务,还可以通过账户对应关系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复式记账法在会计核算方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从编制会计凭证到登记账簿,都要运用复式记账原理。

    复式记账法,根据记账符号、账户分类、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等方面的差异,主要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记账符号是会计核算中采用的表示其核算对象增减变化的记账标记,它可以用来表明经济业务变动的方向。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表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损益增减变化和结果。借贷的具体含义为:

    1)在账户上,“借”表示账户的左方,称为借方,“贷”表示账户的右方,称为贷方。

    2)用“借”、“贷”反映经济业务时,“借”表示资产、费用的增加和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减少,“贷”表示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的增加和资产、费用的减少,具体地说就是:

    “借”表示:①资产的增加;②费用的增加;③负债的减少;④所有者权益的减少;⑤收入、利润的减少;通过账户记录时。上述内容应登记在账户的借方(左方)。

    “贷”表示:①资产的减少;②费用的减少;③负债的增加;④所有者权益的增加;⑤收入、利润的增加;通过账户记录时,上述内容应登记在账户的贷方(右方)。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基本结构是:每一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一般来说规定账户在左方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为“贷方”。如果我们在账户的借方记录经济业务,可以称为“借记某账户”;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经济业务,则可以称为“贷记某账户”。

会计科目怎样分类

一、资产类

1 库存现金

2 银行存款

4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新增

5 其他货币资金

4 短期投资(分拆)

5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

6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新增)

7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新增)

8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应收票据

11 应收账款

12 预付账款

13 应收股利

14 应收利息

15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新增)

16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

17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18 其他应收款

19 坏账准备

13 应收补贴款

20 贴现资产(银行专用 新增)

21 拆出资金(新增)

22 贷款(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3 贷款损失准备(银行和保险共用 新增)

24 代理兑付证券(银行和证券共用 新增)

25 代理业务资产 (新增)

26 材料采购(更名)

27 在途物资(新增)

28 原材料

29 材料成本差异

30 库存商品

31 发出商品(新增)

32 商品进销差价

33 委托加工物资

34 周转材料(新增)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35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 贵金属

37 抵债资产 (金融共用 新增)

38 损余物资(保险专用 新增)

39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新增)

40 存货跌价准备

41 持有至到期投资(新增)

4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

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

44 长期股权投资

29 长期债权投资(更名)

4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6 投资性房地产(新增)

47 长期应收款(新增)

48 未实现融资收益(新增)

49 存出资本保证金 (新增)

50 固定资产

51 累计折旧

5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 在建工程

54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5 固定资产清理

56 未担保余值(租赁专用 新增)

57 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新增)

58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专用 新增)

59 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专用 新增)

62 无形资产

63 累计摊销 (新增)

6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5 商誉(新增)

41 未确认融资费用(变更类别)

66 长期待摊费用

67 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增)

69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70 短期借款

77 交易性金融负债 (新增)

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金(融共用 新增)

79 应付票据

80 应付账款

81 预收账款

82 应付职工薪酬

50 应付福利费(合并)

83 应交税费 (合并)

53 其他应交款(合并)

84 应付利息(新增)

85 应付股利

86 其他应付款

92 代理业务负债(新增)

93 递延收益(新增)

94 长期借款

95 应付债券

98 保户储金(保险专用 新增)

99 独立账户负债(保险专用 新增)

100 长期应付款

101 未确认融资费用 (变更类别)

102 专项应付款

103 预计负债

104 递延所得税负债(更名)

三、共同类

106 货币兑换 (金融共用 新增)

107 衍生工具 (新增)

108 套期工具(新增)

109 被套期项目(新增)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0 实收资本

111 资本公积

112 盈余公积

114 本年利润

115 利润分配

116 库存股(新增)

五、成本类

117 生产成本

118 制造费用

119 劳务成本

120 研发支出(新增)

121 工程施工 (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122 工程结算 (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123 机械作业 (建造承包商专用 新增)

六、损益类

124 主营业务收入

129 其他业务收入

13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新增)

132 投资收益

136 营业外收入

137 主营业务成本

138 其他业务支出

1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 销售费用(更名)

150 管理费用

151 财务费用

152 勘探费用 (新增)

153 资产减值损失 (新增)

154 营业外支出

155 所得税费用(更名)

156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按经济业务的不同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和共同类六大类,具体如下:

1.资产类科目是指用于核算资产增减变化,提供资产类项目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类科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现金: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3)其他货币资金: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等。

4)短期投资:该科目核算的是投资期限小于或等于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该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持有的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短期投资应按照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当总市价低于总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应收票据: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7)应收股息: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

注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购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购入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8)应收账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9)其他应收款:该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0)坏帐准备: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提取的坏帐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有关的坏账准备。

11)在途物资:该科目核算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12)材料: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

13)低值易耗品: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的实际成本。

14)库存商品: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

15)商品进销差价:该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16)委托加工物资:该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7)委托代销商品:该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售价。

18)存货跌价准备:该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9)待摊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企业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0)长期股权投资:该科目核算的是投资期限长于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它股权投资等。

21)长期债权投资:该科目核算的是投资期限长于1年的债券和其它债权投资。

22)固定资产: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23)累计折旧: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也应该计提折旧。

24)工程物资: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为建筑工程等购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的实际成本等。

25)在建工程:该科目核算的是进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成本。

26)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27)无形资产: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8)长期待摊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2.负债类科目是指用于核算负债增减变化,提供负债类项目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负债类科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短期借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含 1 年)的各种借款。

2)应付票据: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4)应付工资: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5)应付福利费: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提取的福利费(按照应付工资的14%计提)。

6)应付利润: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并经批准分配的利润和现金股利。

7)应交税金: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注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契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8)其他应交款:该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9)其他应付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例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10)预提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11)待转资产价值: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

12)长期借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借款。

13)长期应付款: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指用于核算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提供所有者权益有关项目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下列内容:

1)实收资本: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2)资本公积: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资产。资本公积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1)资本溢价;

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4)其他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包括:

1)法定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

3)法定公益金。

4)本年利润: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5)利润分配: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其他转入;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应付利润;

6)转作资本的利润;

7)未分配利润。

4.成本类科目是用于核算成本的发生和归集情况,提供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类科目主要包括:

1)生产成本: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生产费用。本科目应当设置的明细科目是:

1)基本生产成本;

2)辅助生产成本。

2)制造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5.损益类科目是指用于核算收入、费用的发生或归集,提供一定期间损益相关的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我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损益类科目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3)投资收益: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4)补贴收入: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5)营业外收入: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6)主营业务成本: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注意:不包括增值税。

8)其他业务支出: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及相关的税金和附加。

9)营业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注意: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10)管理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险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无形资产摊销、存货盘亏或盘盈、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注意: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置本科目,而将发生的管理费用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11)财务费用: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注意: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部分计入在建工程,不计入财务费用

12)营业外支出: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13)所得税:该科目核算的是企业当期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0430a8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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