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57号)

发布时间:2018-11-23 12:08: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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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57号)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已经20012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00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

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进行违法犯罪

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

括常服、值勤服、作训服、多功能服、制式衬衣及警帽、领带、腰带、纽扣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

徽、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    

第三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由公安部统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由公安部统一配发。

第五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由公安部指定的企业生产。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由公安部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


第六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生产供应计划生产,不得超

计划生产,不得将生产任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

第七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有和

使用。    

第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穿着和佩带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严禁

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第九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

标志式样、颜色、图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和标志。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作商业性广告。    

第十一条

  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演出需要,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保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着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发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擅自扩大着

装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警察应当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将人民警察制式

服装及其标志赠送、出借或者出卖给他人。

第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产或者擅自转让

生产任务的,除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处罚外,并可由公安部取消其人民警察制式

服装及其标志生产资格。

第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

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

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

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着装单位违反规定,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

正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违反本规定,擅自赠送、出借或者出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

,由所在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b0df42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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