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山东省内
★山东省外
录取原则
省外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为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要求文化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艺术类最低文化控制线,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一)本科录取原则
(二)分数计算
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各省美术类统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三)并列成绩的情况
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省内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录取原则
(二)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1.艺术文理兼收的专业,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2.按鲁招考〔2012〕134号、鲁招考〔2013〕11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招生要求须按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教育部教学司〔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全省招收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学生,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在本科二批。
●备注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316339071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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