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POS虚构交易套现的运营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20-08-02 09:44: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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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POS虚构交易套现的运营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课题组 邱建华 涂福寿 汪志勇

【期刊名称】中国信用卡

【年(),期】2014(000)002

【总页数】4

近年来,信用卡日益成为人们重要的支付工具。与此同时,利用POS进行信用卡套现的现象愈演愈烈,套现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针对这一问题,工商银行加大了风险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工商银行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共涉及资金异动类、账户管理类等87个模型。全过程运营风险核查的有效实施,使得POS套现准风险事件和风险事件被及时遏止,监控效果逐渐显现。

一、POS虚构交易套现风险事件特征分析

1.危害程度较高

利用POS虚构交易套现的行为违反了金融机构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制度,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越过银行资金防火墙,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提供便利,严重危害银行的资金安全。套现行为是交易双方的虚构交易,但交易金额却计入金融机构的交易总额中,社会消费能力指标相应虚增,相关部门考察居民消费能力、制定经济政策的准确度受到干扰,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决策。

2.数量呈上升态势

2013年以来,江西省相继发生多起POS套现风险事件。39月工商银行江西分行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抓取可疑POS交易准风险事件46起,确认风险事件13起,其中一类风险事件达9起,风险事件涉及金额958.8万元,且有继续上升趋势。江西分行在全省收集的可疑POS交易准风险事件、风险事件主要分布在南昌、上饶等地,其原因是南昌市是全省经济、行政中心,而上饶毗邻江浙,经济活跃度较高,两地资金相对充裕,居民理财意识较强,投资渠道广泛,民间资金需求强烈。此外,九江、赣州、宜春、萍乡、吉安等地也是准风险事件、风险事件的多发地区(如图1所示)。

3.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

传统的信用卡非法套现活动为申办POS机具、对外揽客、套现、结算一条龙模式。监测发现,随着防控力度的加强,POS套现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

一是改变POS类型。传统套现活动一般使用当地POS、有线POS,现逐步改为使用外省POS、无线POS(无需连接电话线,可移动使用)。

二是变换使用POS。不法分子为减少涉案金额,不断变换使用POS,且变换频率较高,使用时间较短,给取证工作及涉案金额的认定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是转变揽客方式。传统的套现活动一般是不法分子直接与客户进行接触,如今不法分子让客户将信用卡邮寄到其指定的地址,刷卡套现完毕后,再将信用卡邮寄给客户。

四是转变结算方式。套现活动从传统的当场结算、现金结算,转变为转账结算、网银结算。

二、利用POS虚构交易套现典型案例分析

1.利用POS消费虚增交易流水,涉嫌洗钱或套现

典型案例:某牙科诊所客户在某银行开立个人银行卡账户,并申领个人转账POS终端,一直闲置未用。201332627日,该客户个人银行卡账户突然启动,通过POS与其他5名客户发生大额资金划转。大额资金转入,相同金额转出,每笔交易时间只相隔几分钟,POS主账户当天不留余额。两天内累计交易超过1000万元,交易金额、频率与牙科诊所不匹配。

案例分析:该账户大额资金转入、相同金额转出、每笔交易时间只相隔几分钟,且POS消费金额较大,符合大额洗钱的特征。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重大可疑交易要做好反洗钱登记上报工作,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减少银行结算风险和监管风险。该台个人转账终端交易金额与牙科诊所不匹配,牙科诊所及其负责人存在出租或出借个人转账终端,为他人过渡、转移大额资金的嫌疑。诊所负责人及其交易对象,可能存在虚增个人账户现金流、套取相关行业利益等行为。此外,不排除个人转账终端管理人员,为完成上级银行的考核任务,虚增个人转账终端交易量的情况。

2POS特约商户非法套现

典型案例:某塑料厂以货款名义转入单位法人肖某个人账户600万元。银行监测人员通过其上下游交易对象和历史明细查询分析,发现该塑料厂2012年以来主要上游资金来源是银联POS清算网络转入的70笔资金,金额共计9 092 711.76元,资金全额通过网上银行、业务集中处理平台等渠道转入单位法人肖某及其妻子杨某的3个个人结算账户过渡,最终通过POS刷卡消费、ATM取现、网银等渠道转入8个往来户及150多个个人账户,账户无实质性业务往来且不留余额,具备利用POS特约商户消费功能违规为他人刷卡套现的行为特征。

案例分析:上述行为给银行带来两类风险。一是资金损失风险。信用卡作为新兴的支付工具,为人们的消费支付带来便捷,但无真实交易背景违规套取现金、恶意透支的行为极易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最终造成银行资金损失。二是外部监管风险。银行对特约商户POS交易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如果其违规为他人刷卡套现行为带来不良后果,银行将因监管不力承担资金损失,并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3.银行员工违规套现

典型案例:某银行一名员工持贷记卡在一商户POS消费2笔,累计10万元。其中201373日消费50 000元,资金于75日回流至该员工另一账户,该账户当日ATM取款5000元、转账45 000元,贷记卡账户于824日还款44 600元。115日,该员工又持贷记卡在同一商户POS消费50 000元,资金于当日回流至另一账户,该账户当日ATM转出50 000万元,贷记卡于1224日还清透支欠款。从表面上看,该员工是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但通过银行内控部门核查分析不难看出,该行为是利用信用卡套取资金转作他用,即信用卡违规套现。

案例分析:银行员工以虚假签购为名利用POS交易套现,或多次刷卡循环套现,违反《员工禁止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和违反《员工禁止行为处理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第四款,套现或为他人套现提供便利的,最轻处罚是记大过,情节较重或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开除处分。

三、利用POS虚构交易套现风险分析

利用POS虚构交易的实质,是持卡人或商户为达到一定目的,利用POS交易平台虚增交易流量。其交易本身不存在套现行为,表面看也不存在太大现实风险,但虚增交易流量影响金融机构对持卡人或商户的贡献度及信用评价,从而为不法分子申办高额度信用卡,进而恶意透支套现或贷款占用银行资金创造条件。其主要危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监管风险增大

一方面,持卡人通过虚假POS刷卡消费等不真实交易,变相实现银行卡取现,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容易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信用卡套现使人民银行难以对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入流出进行有效监控,为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

2.影响银行对客户的评价

以工商银行为例,客户星级评价系统以客户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为评价依据,贡献度越高,星级越高。而个别客户利用银行客户星级评价系统评级规则中的漏洞,通过虚假POS交易达到提升星级的目的。虚假POS交易的造星行为,严重干扰了工商银行对客户的星级评价,这些假星客户与优质客户混合在一起,使银行工作人员在营销时难以区分,若不对其资产进行进一步核实,银行极易陷入圈套。

3.对银行利益造成实质损害

为提高星级客户的忠诚度,工商银行对五星级以上客户实行费率优惠和贵宾服务。例如,五星级客户跨行汇款手续费在柜面费率基础上打5折,六星级客户打3折;五星级客户可办理理财金卡,理财金卡免收年费、享受柜面贵宾室办理业务服务,白金卡可享受铁路、航空贵宾服务等。而虚假POS交易客户通过套取工商银行高星级资格申领理财金卡或财富卡,享受银行贵宾客户政策,使银行利益受损。

4.易形成信用风险

从理论上讲,客户星级越高,对银行的贡献越大、信用度越高、风险越小。然而虚假POS交易的套星行为打破常理,使客户的信用度、风险度难以评估,有的甚至存在恶意透支或套现行为,若仍按客户星级发放高额信用卡,一旦客户恶意透支,则极易造成透支本息难以收回的后果,形成信用风险。据工商银行某省分行信用卡中心通报,今年以来,该行已发生几起信用政策及审批策略外泄后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欺诈办卡的案例,欺诈嫌疑人了解到六、七星级客户可办理高额度信用卡的信息,在短期内通过借记卡频繁转账、消费的方式来套高星级,然后申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或套现占用银行资金。虚增交易流量的POS交易已对信用卡的发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5.给持卡人带来极大风险

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并形成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将影响到个人以后生活的方方面面,还有可能不得不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四、遏制POS虚构交易套现的对策

1.不断优化运营风险监控系统

目前,工商银行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抓取POS虚构交易套现准风险事件的模型较少,由于系统设置规则的限制,抓取风险事件的数量还非常有限,监控威慑性得不到充分显现。系统的智能定位、识别作用还未有效发挥。因此,相关负责人要根据客户及商户不断变化的套现手法,及时向银行科技部门提出对应的系统优化需求,修改监控参数,调整监控规则,从不同侧重点构建业务运营风险系统监控模型,提高系统风险识别率。

2.落实监管制度

一是要严格落实相关监管制度,严把POS业务准入关,严格审定安装POS商户的资质,对其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严格POS机具发放审查程序。注重现场调查,提高审核质量,杜绝POS租用和中介机构代办现象。二是要定期走访签约商户,加大交易抽查力度,完善交易动态监控,强化异常交易识别能力,一旦发现交易异常应立即展开调查。三是应视风险状况对套现账户采取处理措施,对存在严重套现嫌疑的账户应果断冻结,对疑似套现或高风险客户采取电话警告、短信警告、降低额度等措施,对于违规的特约商户和POS机主,应要求其及时整改或撤销其资格,一旦发现有洗钱嫌疑的账户应立即向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从源头上遏制信用卡套现的情况发生。

3.加强信息沟通与合作共享

一是银行可与特约商户签订协议,约定若商户利用POS从事非法套现业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受到相应的经济惩罚,同时要求商户留存日常交易小票,作为真实交易凭证,银行定期进行核查。三是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等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集多方优势相互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有效遏制POS套现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

4.加大法律打击力度

2009121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防范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7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消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情节严重是指套现数额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套现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或者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关部门应加大利用POS虚构交易套现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令犯罪分子望而生畏,从而将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之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53f517d7b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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