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中学家长学校优秀家长学员评选表彰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15 11:23: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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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中学家长学校优秀家长学员评选表彰方案

 

为在家长中树立家庭教育的成功榜样,促进家长自觉学习先进的家教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技能和教育素质,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给孩子提供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家长学校决定评选一批优秀家长学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所有学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自觉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家长学员守则》,遵纪守法,敬业进取,道德修养好,堪称子女及邻里的表率。

2、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尊老爱幼,亲子关系和谐,邻里和睦。家庭学习气氛浓厚,能与子女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创学习型家庭。

3、家庭教育观念正确,教育方法科学。关爱孩子,尊重子女,经常和孩子沟通,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比较了解;善于用启发引导等方法教育子女,注重子女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家庭教育效果好。子女在校思想品德评价、行为习惯评价、学科综合评价、体质健康评价均达合格以上等第。

4、加强家校合作,正常登录学校网站,点击子女所在班级的班级记事和学科记事,正常与老师交流子女教育情况。配合学校各类教育活动,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从学校实际出发,为学校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按时参加家长学校组织的活动,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家长培训学习笔记,学习成绩优秀。无缺席、迟到、早退等现象。

6、积极撰写家庭教育心得体会,有关于家庭教育的文章在各级各类报刊和网站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等级奖,或在一定范围内交流。

7、能以身作则,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准确引导孩子学会生活、学会做人。能以良好的榜样激励孩子健康成长、不断进取。

三、        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61——10日):各级部、班级将《评选标准》传达到每一个家长学员,鼓励填写推荐表。

2、申报阶段(611——20日):由家长学员自行推荐,各级部、班主任根据评选标准产生优秀学员上报政教处。

3、认定阶段(621——30日):政教处联合家长委员会核查推荐材料,最终确定优秀家长学员。

4、表彰阶段(7月初):家长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家长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家长学校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748728e561252d381eb6e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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