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管理使用办法(试 行)
第一条 现场教学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形式,对于学员开阔视野、启迪思维,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提高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开发、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三统一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现场教学基地,目的是把理论课堂延伸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学习培训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现场教学与课堂学习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学员通过现场教学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 建立现场教学基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时代性。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兴产业、社会管理、统筹城乡、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群众工作等特色、亮点工作,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工作规律,突出地域特色,帮助参训学员深化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二)与理论学习和课堂教学相结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启示性。现场教学是理论学习的具体化和案例化,要努力增强现场教学的实践性、直观性、启发性,推动学员进一步理解、吸收理论学习和课堂教学内容。
(三)与岗位职责对干部的知识素养、能力素质要求相结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着眼提高学员知识层次和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建立覆盖各个层次干部、涵盖各项重点工作、具有鲜明特点的现场教学基地,切实帮助学员解决思想、工作中面临的疑惑和困难,进一步增强发现、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建立现场教学基地的程序
(一)选择定点。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基本原则,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结合各自特色工作研究提出现场教学基地选点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初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85fa536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79.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