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1:2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佳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性 质:有限公司 性 别

地 址:岳池县九龙镇界牌村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方(盖章) 方:

二〇一六 二〇一六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六

四川省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乙双方选择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           日止,期限为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广安岳池九龙镇界牌村。经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工作时间8-10小时,每月工作时间28天至29天每月休假1至2天。乙方每月请假不能超过3次,每次不能超过一天。乙方在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双方协商确定,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30 前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五、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费用;甲方支付80%社会保险费,乙方自付20%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 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 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向乙方付赔偿金。

第十 如果乙方要辞工,需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方能离开乙方不得擅自离岗。

其他

第十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 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岗位协议。

4、其他协议。

第二十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0e91c087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03.html

《劳动合同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