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20万元(含20万)~200

发布时间:2019-09-12 12:43: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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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万元(含万)~万元(不含万)项目政府采购定点施工单位协议

合同名称:年度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万元(含万)~万元(不含万)项目施工定点单位协议 (如乙方中多个分标,可填写多个分标号)

招标编号:

甲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乙方:(中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

甲方确定乙方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定点服务单位,负责单项施工预算价在万元(含万)~万元(不含万)的南宁市本级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及保修。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及保修工作。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为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期满后,甲方视情况可与乙方协商续签

、合同下浮系数

工程概(预)算投资额(万元)

中标下浮系数

分标

分标

分标

分标

、保证金和履约保证

乙方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缴纳伍万元每个分标的履约保证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可退付投标保证金的材料,再由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乙方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交至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再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转市财政专户。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无违约情况,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到南宁政府采购网下载定点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提出退付申请经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核同意后无息退还。

乙方如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将被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财政部门支付建设单位项目工程款原则:施工合同签订经备案后,经建设单位申请,财政将核付合同价款的到建设单位帐户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余款。

工程进度款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根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协定。

建设单位按工程价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给施工单位。

工程造价在万元(含)实行的是总价包干制,竣工结算不需送符合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实行的是单价包干制(即结算单价为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审定的综合单价乘以(下浮系数)),竣工结算按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存在违规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工程款。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果认为甲方有故意拖延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乙方应及时向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或资金拨款科室)或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反映情况。市财政局应查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双方约定

乙方不得将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的工程转交第三方完成。

乙方在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班子的配备人员(详见后附表),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班子人员作局部调整,要征得工程建设单位的同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

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工作,必须严格按合同签订时投入的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表的人员配备足够的、合格的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

乙方须实事求是、认真提交的每一期工程量及计量款,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乙方不得与监理单位串通,无中生有、虚报、冒报、谎报工程数量,对因变更而发生的新增项目单价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合理审核。在每一期计量时,乙方最终确认的计量款与工程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计量款差额在(含)以上的,视为乙方违约。违约三次,结算时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项目和单价变动,按市财政和审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南发改城市[]号)执行。

乙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个工作日必须如数及时开发票给建设单位。否则作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考核。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在施工定点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条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第一次,甲方给予警告处理;违约累计二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违约累计三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施工定点单位资格。乙方还将被取消今后一定时期内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定点的投标资格。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及中标承诺,接受每次的项目委托,如有拒绝接受委托的,第一次扣履约保证金万元,下一次接受项目委托之前必须先补足万元履约保证金才能再委托项目。如出现第二再拒绝项目委托的扣履约保证金,扣完全部履约保证金万元,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南宁市财政局核准后方可执行。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中标通知书

(2)

(3) 委托协议书

(4)

(5) 投标文件

(6)

(7) 招标文件答疑、补充通知

(8)

(9) 招标文件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

合同签订后,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两份送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乙方:

地址: 南宁市金湖路号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订日期:

附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配备表

序号

人员

人数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材料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f1e7e19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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