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 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 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 距领取年龄不足 15 年的,应按年缴费, 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 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 15年的,应按 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 周岁且已领取老 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 对已参加老农 保、未满 60 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 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 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 身。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70 元,试点地 区在此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具体标准和资金由各地 自行确定和安排。
60 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可申请老年生活补助
年满 60 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再纳入参保缴费范围,可以向政府申 请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 60 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也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 费。本市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年满六十周岁不满七十 周岁的,每人每月 70 元 ; 年满七十周岁不满八十周岁的,每人每月 80元;年满八十周岁的,每人每月 90元。符合条件的 60 岁以上市 民,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 动保障工作站办理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申领手续。
职工养老险居民养老险可衔接不可同时参保
目前,市民就业越来越灵活。不少市民有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 老保险的经历,对于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疑虑。对此,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两项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衔接,但不 可以同时参保。
曾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中断就业的城乡居民可以参 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不可以同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 老保险。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既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的人员,两项保险之间可以相互衔接。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 两项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折算,个人账户可以合并计算。但对 于按 15 年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的,缴费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农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 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按照缴费档次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 15 元,第二档 35 元,
第三档 50元,第四档 60 元,第五档 70元,第六档 75元,第七档 80 元。
2、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每月补贴标准为:第一档 5 元,第二
档 10 元,第三档 20 元,第四档 25 元,第五档 30 元,第六档 35 元, 第七档 40 元。
3、政府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 21600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 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139。
举例来说,
假设王大叔今年 50 岁,缴费档次每年 500 元,缴费到 60 岁,那
么退休后王大叔每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 =(500元+30元)X 10年
/139+55 元=93元。
假设小王 30 岁每年缴纳养老保险 500 元,一直缴纳到 60 岁,那 么小王退休后每月老金发放标准 =(500元+30元)X 30年/139+55元 +(30-15 年)X (1 + 1%)=184 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7d1c5b6a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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