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15 12:26: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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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文秘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要精心筹划,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使“12·4”进一步成为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载体和舞台,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12·4”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征地拆迁等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谋划“12·4”系列宣传活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把“12·4”法治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法治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继续通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法治宣传志愿者、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要丰富内容,创新方式。要围绕“12·4”宣传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地方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治展览、法治宣传栏、普法宣讲团等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积极筹划组织法治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五)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各地宣传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各地、各部门要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沟通协作,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新闻、法治节(剧)目。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让“12·4”宣传深入人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组织领导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在xx城区集中开展 12·4 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统一布置活动现场,安排好桌椅(每个参加单位安排3米宽的位置,两张桌,一顶帐篷),组织相关单位在城区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时间是20171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点,地点是xx市城区南宁百货·中环商业广场(xx市金港大道中山路路口)。请市直各相关单位、中区直驻贵各相关单位(见附件1所列各单位名单)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准备好宣传资料,于124日上午850分前到宣传活动现场,组织好本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具体位置见活动现场安排示意图(见附件1),请各单位将参加活动的领导和人员名单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见附件2)。
宣传报道。请xx日报社、xx电视台接通知后于近期在xx日报和电视上公告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并于124日上午派记者到场报道活动情况。
悬挂“12·4”法治宣传标语。宣传活动期间,请市直各相关单位、中区直驻贵各相关单位在本单位临街面悬挂法治宣传标语,营造“12·4”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3)。
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把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总结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不尽事宜,请联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传真:xx,电子信箱: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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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4154178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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