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围绕三个聚焦对某单位巡察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07 13:25: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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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先后围绕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采取“一个巡察组侧重一个扶贫项目、定点一个单位,附带所巡察县(区)或市直部门所有单位”的模式,开展了全市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通过直接进村入户、查看账目实物、查看现场等方式,严查执行扶贫政策走样、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做到为扶贫领域把脉问诊,助力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聚焦人防、食药、医疗、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个市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共反馈整改突出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件。同时市委巡察办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先后向住建、医保、扶贫等主管部门下发了**份巡察整改建议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巡察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白银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强化市县同频共振效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一是提级交叉巡察。将县区**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单位的管辖权上提一级,通过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市县巡察人员混编交叉的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全面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区和巡察组制度,定期深入县(区)开展督导调研、压力传导、工作会商,推动提级交叉巡察高效开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鼓励引导巡察组在规范运用授权方式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探索发现问题的简便有效管用的方法。要求巡察组借助网络媒体搜索有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的负面信息,精准突破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要求巡察组深入群众,入户率达到30%以上,全面了解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入户倒查的方式突破重点问题;

  要求巡察组通过流程看风险,紧盯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风险点,以风险点为主攻方向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三是创新巡察模式。按照巡察各环节的规定要求,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巡察**个党组织,全覆盖完成率达到了**%,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整改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已立案审查**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巡察整改推动集中解决共性问题。始终坚持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开展巡察政治监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发力严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一是靠实整改责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严肃认真地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在巡察意见反馈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推动问题整改,亲自报告整改结果。每轮巡察都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提醒督促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报告移送、定期督查和协作审核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将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审核把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的处置、重点事的监督、重点问题的督办。三是坚持综合施策。着眼于“共性”和“个性”问题,坚持“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紧盯巡察发现的具体个性问题,直接由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正式发函,或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纪律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认真分析研判,就事论事抓实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推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市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安排全市各级各单位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自查整改问题**条,上缴违规资金**余万元。市委先后针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有效放大了巡察效果。

  我局党组于20xx年1月14日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庚即召开党组会议,将13条反馈意见按职责分解到分管班子成员和部门单位,下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分解整改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成规办〔20xx〕33号),要求责任处室(单位)逐一对应问题要求,限定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局党组对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审定。现将对13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第一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意见内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主体责任的落实还不够到位,工作虽然都安排布置了,但是工作深度还不够,如何作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认识还不够,分管领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更多的是强调分管领导督促抓。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检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巡察中发现存在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就签送给派驻纪检组的现象。在查阅资料中,发现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没有佐证材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还需要加强。)

  (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

  (一)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局党组通过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责任分工通知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按职责分工,具体分解落实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3月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布置全局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落实、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前,正处级领导干部已与分管局领导、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机关党委和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力量,结合规划业务管理工作,将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和基层单位。

  (二)针对在业务工作中体现“一岗双责”还有差距,业务工作检查多,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少的问题

  局领导在调研、检查处室(单位)工作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要内容检查、部署。纪检监察机构随时跟踪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处室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每季度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标语宣传、阅读书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下一步,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半小时时间学习党纪党规和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要求,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

  (四)针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有待加强的问题

  去年,我局要求直属单位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今年将配齐基层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严格追责问效。

  (五)针对办公室办文时直接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或事项直接签送给派驻纪检组办理的问题

  我局将切实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办公室收到涉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文件要求后,先报请局党组领导审签,再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责分工,由机关责任处室(单位)办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理。

  (六)针对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融入业务工作中去研究探索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成立以来,主动融入规划业务中心工作,一直坚持参加党组会、办公会、业务会,及时了解、熟悉和掌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具体要求,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及实施过程。目前,局各部门已形成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的自觉,主动邀请纪检组、监察室参加有关决策事项的会议。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将进一步通过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发现和查找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七)针对建立与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够深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不细化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嵌入规划行政审批办公系统,随时予以跟踪监督。通过行政办公管理系统、责任监管平台和查阅项目档案等形式,掌握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情况,监督相关业务处室、分局、单位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监管功能,要求局班子成员即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推进平台向直属单位和基层单位延伸。加大监管维度,将试行聘请人民监察员,对规划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特别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规划编制、审批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无缝监管。

  二、对第二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意见内容:(一部分干部在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与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上,认识不十分明晰,工作缺乏创新,勇于“担当”的锐气不够。一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循规蹈矩,怕“担责”的思想较为明显。)

  (八)针对反腐倡廉与依法行政和发展关系认识不明问题

  局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在党组(党支部)会上,要求首先利用时间学习了解党风廉政及反腐化工作形势和任务,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与依法行政和发展的关系,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纪检监督问责内容。对因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谋善为而有工作失误的同志,只要没有腐化行为,组织可以出面保护,防止出现畏手畏脚,不敢担当的现象。

  (九)针对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创新、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年初,我局印发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20xx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制定了有关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创新担当意识、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分管局领导,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定培训对象,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课目,拟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检业务与廉政建设、保密业务、规划编制改革、新型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规划、乡村规划师业务、规划验收核实、建筑项目审批、测绘成果管理、规划执法与督察、机关公文写作等各类培训。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专业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严格组织实施,培训落实及参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建立了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价系统、电子监查服务质量和效率系统,通过人事监察部门组织干部日常管理情况抽查、年度创新工作考核等方式,对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工作纪律、创新意识、担当务实的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考评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我局将加大对非专业干部的专业培训力度,使其具备规划专业素质,提升专业业务能力。对那些履职尽职、改革创新、担当有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力的干部优先晋级提职。坚决换掉“不为之官”,培养“有为之才”。

  三、对第三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意见内容:(部分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确定,还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办法,有的是进行比选,有的是采取招投标,有的是党组研究指定设计单位。)

  (十)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规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对规划设计项目编制金额达到限额标准的,实施公开招投标。

  我局即将研究制定规划设计、规划电子设备及社会服务采购租赁管理办法,统一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将招投标项目通通纳入监管范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加强对招投标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备、社会服务采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坚决按照合法程序办理,涉及腐化问题的,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四、对第四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意见内容:(规划管理的工作效率提升还不高,“事难办”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表现在有的工作人员进取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不同程度存在慢作为现象。规划工作实行分线管理,分线间相互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实际效率。)

  (十一)针对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不高问题

  我局逐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从20xx年开始,对93项涉及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督、测绘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分类进行“废、改、立”或重申落实,并明确了制度建设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认真做好公开承诺践诺和问题台账动态管理。

  我局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解决了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建立完善了社区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师制度,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定点帮扶村和社区群众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规划为民办实事,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根本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反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开辟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窗口直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将进一步清理精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明确权责界限,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调整、更新行政权力事项,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十二)针对进取心不强、“事难办”、“慢作为”的问题

  我局结合规划审批权力运行情况,去年制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责任制的通知》(成规办〔20xx〕169号),实行项目审批负责人制度,每周办公例会通报建设项目进展台帐,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协调,特别是对项目方案的修改及优化过程进行服务指导,减少项目的反复修改,促成项目及时办结,规避项目审批的灰色空间和体外循环问题。凡因工作责任心给规划服务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问责,切实杜绝“事难办”、“慢作为”现象。

  (十三)针对分线管理相互扯皮的问题

  我局将制定分线管理统筹协调办法,近期将印发《关于明确分线管理统筹协调要求的通知》,要求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线部门管理的事项,分线处室(单位)之间应首先进行充分沟通协调,若仍有重大分歧的,由各分线处室(单位)的分管局领导召开联席业务办公会,联席业务办公会上仍有重大分歧或根据法定程序要求须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的事项,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而解决分线间相互扯皮,影响实际效率的问题。

  五、对第五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意见内容:(对干部还缺乏严格管理,严格监管,会议提要求多,具体过细的监督少。干部选拔中群众参与少,如机关副处以下干部基本上未参加过干部民主推荐活动。群众反映,领导班子在选派干部中对一些干部的个人情况掌握不清,如系统个别单位有的中层干部由局直接下派,有的下派同志缺乏担当意识。)

  (十四)针对干部缺乏监督管理的问题

  我局建立了干部作风动态督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动态考核,我局人事和监察部门每月组织抽查通报干部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近几年来,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50余人给予了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纪律处理。

  我局将继续坚持完善动态督查制度,细化干部日常管理措施,加大问责力度。

  (十五)针对干部选拔民主推荐活动一般干部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从20xx年起,已开始从各处室单位里选取部分副处级以下一般干部及职工代表参与民主推荐。

  (十六)针对解决对下派干部个人情况不明、担当意识不够,下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的梯队培养,多储备一些年青干部,更加注重从工作一线选拔优秀干部,从技术岗位上选拔政治成熟的工作,从工作勤奋、有担当的干部中上挂下派锻炼。同时,加强对上挂下派干部的管理和动态考核,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我局将严格规范任用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严格干部信息审核认定,明确拟选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人选产生范围、推荐方式、选拔程序,做到公开透明。

  六、对第六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意见内容:(抓作风建设还要在结合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干部队伍的状况,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抓紧抓实。机关会议多的现象仍还存在,如有的会议仅仅是传达文件内容,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或文件交换传达,但也要下级单位到市规划局开会传达。)

  (十七)针对结合规划工作特点和干部队伍状况抓作风建设不够、抓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问题

  我局制定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运转经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严格规范请(休)假和考勤制度 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规定》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规则》,加大了对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作风建设情况的巡查抽查,加强了对规划业务办理质量、效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了工作不实、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执纪不硬等问题。基本建立健全了一套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机关处室、分局、规划执法监督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表》,明确了事权分工、岗位责任和问责机制,强化了干部动态考核。严格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十八)针对会议多等会风问题

  切实改进会风和文风,已经采用先进的视频会议系统,推行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按会议内容确定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与会议毫无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通知参加。尽量减少会议,减少公文,提高会议及公文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至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以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整治“四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等方面开展监督。巡察组听取了县发改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进行问卷调查216份,开展个别谈话76人次,调阅档案资料324份,查阅财务凭证195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2个、线索12条。拟按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检视和查找班子问题,发现在公共资源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等方

  面存在问题*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宏观经济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职能职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如,*年*月*日委党组在组织中心组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重要讲话时,未能很好地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贯彻措施。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年以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述责述廉报告。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在讨论个别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作决策。二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存在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先于班子成员发言的情况。

  如,*年*月*日委党组会讨论审议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方案时,党组主要负责人先发言同意后。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

  1.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一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大。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地县生产总值波动态势,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对策建议还不够到位。如,2017-2019年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等撰写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期,且调研工作结合实际不够,成果缺乏前瞻性和操作性。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跟踪研究、贯彻落实不够。如:牵头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一站式”服务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县委明确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国家试点综合协调工作,但县发改委仅印发了

  《**县产城融合示范县建设总体方案》,对目标任务分解、牵头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统筹推进的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仍发现有测绘后扩建和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三是统筹争取城市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还不够大。围绕强化城市的定位和功能,在争取提档升级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获得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和扶持效果不够明显。如,2019年县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亿元,仅比2018年增加*亿元,增幅较小。

  2.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监管职责力度不够。一是重大项目策划储备质量不够高。充分发挥投资拉动效应的基础工作不够充分,统筹重大项目前期论证、过程监督、后评价管理等环节不够深入,指导行业部门策划包装项目不够到位。如:*年以来,充实重大项目库项目*个总投资约*亿元,但入库项目大多处于策划阶段,离落地实施有较大的差距。二是投资项目调整变更设计现象明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存在质量不够高的现象,导致部分投资项目超概算、超工期。三是牵头实施投资项目进展不够快。如,截至*年*月,全县*个扶贫协作项目中,仍有*乡产业发展配套项目未完工。

  3.履行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进展较慢。未深入学习宣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不够及时到位。二是招投标综合监管不够有力。针对全县招投标市场现状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围绕突出问题和“三定”规定改治理、改监管、改制度不够,在提高招投标领域的行政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上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对“治标”依赖有余、对“治本”举措较软,导致围标串标、借用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标后执行管理不到位。对标后仅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的形式进行管理,方法简单,手段不多,造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单位标后问题整改不到位。四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牵头统筹和督

  促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开展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还亟待解决。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以工会名义超范围发放钱物。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规定“工会活动文体比赛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资奖励;

  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1/3”。而县发改委还存在着普发或超范围发放钱物的问题。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接待函件、对象、接待人数、陪客人数的“四无”现象。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到位;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较少,廉政风险防控还有薄弱环节。二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未做到及时发现、防微杜渐,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未逗硬奖惩,对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管不够。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哨兵”作用不充分,督促推动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

  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行、食堂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报销费用。五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带好队伍、当好表率。

  (二)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作用。委党组要扎实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围绕“*大攻坚战”“*项行动计划”,针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等重大问题、重点领域,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更多具有前瞻性、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二是要认真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委党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编制高质量规划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切实推动重大政策执行落地。委党组要加强国、省出台的重大政策的跟踪研究,扎实抓好政策衔接、落地实施,确保上级各项重大部署有效实施。四是要充分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委党组要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东西扶贫协作和县县对口帮扶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等工作的综合协调,切实肩负起牵头抓总作用。

  (三)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县发改委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本轮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对账,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54661f0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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