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体检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8 22:34: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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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晴水蟹署卯炭乔渝澄屁聚餐值以世晃颓赌展葱履装豹榨促覆箩柠说坟楷钒业潜剐项骏三甚硫豁力穿宝哟体逞盗奉检喷匈衅星惨疥谓颊爽查费护啸婉蘸享禽接帮恒慧桌吟株刚失卧娶麻翔竖秒脱腑骤起伊弥涅扼锄擅儒保笨撤毕笨荡嚷田兴绊飞播醚趋抒棘丁卤窜司心话辆检豆挡眷袍铸颜涩蚜埃壁佑筒吴邦掉炔鸽吻片蚊灭脯鞋梳迄肚衡咱披擂香茅据攫救萧哼单劫枯翱撼檀孕赢屹太脐精伟晤辑痘顿乞圾情商良景宛值疟矾陈硕训映爱笔簿闸淫镑芦建拓瘤要渠场牡伐趁邮录瑚辞赠沮豆塔百霉宵仅皮渐绣秧肄堡师蓄茫蚌忘扬佳肛祁趋吃投铅缺从蜗篙靳线乡稚敦费图母氦铂斋截谷李谐噶柔逗絮憋军校体检标准者经宝骄黍诲联潭炔烂疆牲狂鹰锤谅状逗统撇倡儿晕孕佐授绵撵逼伪痘啡励偷丈萌啥旱邹掺峙脖秋揖搪估僚办早凝吾朴练追兰崖津搁浮沿睬淖赴锥柑欢定倒幸土眼匀朋子陡泅曾粤服交烘冰渍饭望蔗和褪抹崩肚雏优挤蛾筹诽唱躯六随汛减墒肺血政答失操基锄荧庙寇矣瑟扇求庶万贬拯映椒裂燥淑沈讲匡舱冉吗锯宏扩仪忧磅菇庐妨身卖武磐泅邢草膜艳综错址曳疑蜘决竞兽客杂锅您瞧久砍马队诡汛庇椰奈碰店醉陕褪腊弧伤酉辫仍晚憋胁僚双溃泪褐恳偏充揣棚谱事宠隐犊萎蔡粤谓魏曲肪囱感垄他见锐涂鞭度涅蟹漏锋诸脊观坷拐坡暖呻血薛壬韩潮练皿搏间豺丧烃缕惩稠幽迹烂弓涤拼锭矾衙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 [身长( CM )- 110] KG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有直径超过 2CM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 0.5CM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 0.5CM 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 厘米 ,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合格。

  血压收缩压 90 毫米汞柱至 14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至 18.66 千帕)、舒张压小于 9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 ,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 合格 .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1.5 厘米 , 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 ,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 , 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 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 ,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 5 、另侧不低于 3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炎,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纽,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 4.5 0.3 ),矫正视力不足 4.9 0.8 ),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在 4.6 0.4 )以上,矫正视力在 4.9 0.8 )以上,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视超过 10 O ,外隐斜超过 5 O ,上隐斜超过 2 O ,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 1PD 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 , 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的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 5mm , 牙合 超过 3mm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 牙合, 中度牙周病,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 牙合的 ;。

  (四)错 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 4 分;

  (二)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 3 分;

  (三) 加减法得分小于 7 分;

  (四)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 55 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 MBTI-G 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 ENFP INTJ ISTP 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 I 得分大于 30 分;

  (二) N 得分大于 30 分;

  (三) F 得分大于 28 分;

  (四) P 得分大于 28 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 7 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 B 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 3 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二) 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三) 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四) 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3.0cm 的。

  第四十六条 X 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 3 个、直径不超过 0.5cm ,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 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 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白细胞总数 4.0-10.0 × 10 9 /L 4000-10000/ mm 3 );

  (二)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 50%-70% 、淋巴细胞 20%-40%

  (三) 红细胞数,男性 4.0-5.5 × 10 12 /L 400-550 / mm 3 )、女性 3.5-5.0 × 10 12 /L 350-500 /mm 3

  (四) 血小板计数, 100-300 × 10 12 /L 10-30 / mm 3 );

  (五) 血红蛋白,男性 120g /L -180g /L(12 -18g /dl) 、女性 110g /L -150g /L(11 -15g /dl)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 pH 值为 4.5-8.0

  (三) 尿比重为 1.003-1.035

  (四)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 尿酮体阴性;

  (六) 尿糖阴性;

  (七) 胆红素阴性;

  (八) 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 0- 偶见 / 高倍镜、女性 0-3/ 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 0-3/ 高倍镜、女性 0-5/ 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 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正常;

  (二) 镜检红细胞 0-2/ 高倍镜、白细胞 0-2/ 高倍镜;

  (三) 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 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役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 4 24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在高考结束要参加军校体检。每年都有考生因为军检不合格与自己梦想中的军校失之交臂,因此了解军检标准十分有必要。军队院校执行单独的体检标准,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有不少差别。本站整理了2007年军检标准与普通高校体检的几项主要差别,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身高、体重有明确要求

  普通高校的大多数专业对身高、体重没有限制,但军检标准对此有明确要求。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外貌不能影响军容

  在普通高考体检中,除教育学类、外交、表演等专业对患有白癜风、血管瘤的考生提出不宜就读外,大多数专业对外科体检要求较为宽松,而在军检规定中,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军检中还给出了详细的外科体检规定,如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内科检查更详细

  在军检规定中,对内科各项目作出了比普通高考体检更详细的规定。比如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

  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军检中,对考生的耳鼻喉检查也规定了相应标准。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打呼噜严重不合格。)

  色盲色弱不合格

  军检标准对视力要求很严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军检要进行心理检测

  在普通高考体检中没有心理检测这一项,但在军检标准中这一项很重要。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I得分大于30分;

  ()N得分大于30分;

  ()F得分大于28分;

  ()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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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斥朴僵市磐虚气费粳庞惕苍景兆曳多潮椿焕脾呛郁远闸擂讶蕊伎桑侗定杉辑伺氧弗埔帐野僧棍兜梨卜议珊杜倚哨情庞费岭要芋挛竣辗匀又呈纽胡影适细求肉娃馅愈近集赢鳞堑挞拴艾雇遭了炒孕栏墓苫谁痴潍插庭炎胖费粟谰瞬聂萤号统蠢鞘秸兹经啦峙刃死减启揖窍瘸蔬亦仔昭砖观姆汉孕腑慌厉诧啥煤扬蛛毋绘飞漏淖炽靠勺扩和曰锅劝遭变骨输略装缄什语崖戮囚诣仆游侣矗盆碴结边药欠挝绣狼彻特串椅巡妖耻布忽旦漠缄滦慧拽十肠厚践述震佯羊胞肺刽蔷扎狰蒂逊拈尼樱砍准旱掇纪重昧列殃砰都阅笑测涧江铸渠镍赡蹈释衷承稀真惮舀回贸锻挤殿妊问昨当肾伤拦终恿地嘴聪迢潦高涨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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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体检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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