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全国开设书法专业院校一览表
编号 | 学校 | 招生省份 | 招生人数 | 文理 | 专业开办时间 | 院校分类 | 录取办法 | 文化课 | 考试内容 | 其他 |
1 | 佳木斯大学 | 综合 | 2012不招生 | |||||||
2 | 齐齐哈尔大学 | 黑龙江 河北、 山东 | 40 | 兼收 | 2012 | 综合 | 文化课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临摹(楷书)、创作 | ||
3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山东、 黑龙江 | 2008 | 师范 | 文化课合格按专业名次排名 | 临摹(隶书)、创作 | ||||
4 | 鲁迅美术学院 | 全国 | 20 | 文 | 美院 | 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和文化课成绩8:2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 临摹四件(楷行篆隶) 创作(楷书) | 限英语日语 | ||
5 | 鞍山师范学院 | 辽宁、 河南、 湖南、 山东 | 25 | 除辽宁外,文科 | 师范 | 文化不低于本二省控线60%(师范类专业执行70%),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临摹、创作(自由书体) 书法常识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 |||
6 | 中国人民大学 | 综合 | 专业和文化课6:4 | 素描、 色彩 | ||||||
7 | 中央美术学院 |
| 10 | 文科 | 美院 | 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 420+ | 临摹 创作 | 2012取消动刀 | |
8 | 中央财经大学 | 北京、 河北、 山西、 山东、 河南、 江苏 | 15 | 兼收 | 2011 | 综合 | 专业和文化5:5,英语、语文不低于90 | 临摹(楷书)、创作、书法基础知识与文史常识 | ||
9 | 北京师范大学 | 全国 | 11 | 兼收 | 师范 | 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课加专业课总分排名 | 500+ | 临摹、创作、面试、书法理论及文学常识 | ||
10 | 北京民族大学 | 20 | 民办 | 专科两年 | ||||||
11 | 天津美术学院 | 全国 | 20 | 兼收 | 美院 | 各专业方向按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达到47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则优先录取 | 素描(人像写生) 速写(人物写生) 书法 素质测试 | |||
12 | 河北美术学院 | 120 | 2012 | 美院 | 文化课高于省控线,按文化课排名 | 临摹(命题范围:褚遂良《雁塔圣教序》;颜真卿《自书告身帖》;柳公权《玄秘塔碑》;欧阳洵《九成宫醴泉铭》;《张猛龙碑》;《张黑女墓志》;《峄山碑》;《散氏盘》;《邓石如白氏草堂记》;《张迁碑》;《曹全碑》;《礼器碑》) 创作两件(必有行书) | ||||
13 | 河北师范大学 | 临摹(楷隶任选) 创作两件(书体不限) 书法常识 速写 | ||||||||
14 |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 河北 河南 山西 湖南 广西 | 80 | 兼收 | 2012 | 高职专科 |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临摹一件(楷书隶书任选) 创作两件(楷隶篆任选、行草任选) | ||
15 | 山东艺术学院 | 艺术 | 2012不招生 | |||||||
16 | 临沂大学 | 山东 湖南 | 120 | 文 | 综合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临摹、创作 | |||
17 | 聊城大学 | 山东 湖南 山西 河北 江西 | 90 | 文(山西兼收) | 综合 |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背临碑帖、指定创作 | |||
1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山东 | 兼收 | 美院 | 临摹 创作 | |||||
19 | 山东德州学院 | 河北、 山西、 江苏 | 60-80 | 兼收 | 2012 | 综合 | 临摹 创作 | |||
20 | 曲阜师范大学 | 湖南 陕西 江西 安徽 江苏 河南 福建 广西 | 70 | 兼收 | 师范 | 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书法:背临、创作 篆刻:背临、创作、印稿设计 | |||
21 | 曲师大杏坛学院 | 山东 河南 | 150 | 兼收 (河南为艺术文) | 独立学院 | 获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背临(勤礼碑、九成宫醴泉铭、胆巴碑、张玄墓志、郑文公碑、褚遂良倪宽赞、张猛龙碑、褚遂良雁塔圣教序、阴符经、史晨碑、曹全碑、乙瑛碑、张迁碑、礼器碑、石门颂、蜀素帖、集王雁塔圣教序、李斯泰山刻石、吴让之小篆代表作品) 创作(自选) | |||
22 |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 | 2011 | 民办 | ||||||
23 | 郑州美术学院 | 100 | 民办 | |||||||
24 | 河南大学 | 山东 河南 江苏 河北 | 22 | 文 | 综合 | 文化课和专业课5:5 | 临摹 创作 | |||
25 | 郑州大学 | 河南 山西 | 2012 | 综合 | ||||||
26 | 商丘师范学院 | 师范 | 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 临摹 创作 | ||||||
27 | 安阳师范学院 | 25 | 师范 | |||||||
28 | 河南科技学院 | |||||||||
29 | 洛阳师范学院 | 师范 | ||||||||
30 | 许昌学院 | 2012 | 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 |||||||
31 | 太原师范学院 | 山西、山东、湖南、河南、甘肃、江苏 | 65 | 师范 | 文化课合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临行书(20%)、楷书创作(40%)、自选书体创作(40%) | ||||
32 | 忻州师范学院 | 2011 | 师范 | |||||||
33 | 大同大学 | 综合 | 临摹三件(楷隶篆) 创作两件(必有行书,其他自选) 书法常识 | |||||||
34 |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 独立学院 | 进档考生按专业与文化成绩之和排队择优录取 | |||||||
35 | 西安交通大学 | 安徽、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四川、广东 | 15 | 兼收 | 2005 | 综合 |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 480+(文) | 书法临摹、 书法创作(行书,大字创作) | |
36 | 西安交大城市学院 | 陕西 山东 河南 福建 甘肃 江苏 | 72 | 兼收 | 独立学院 | 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规定的艺术类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37 | 西安工业大学 | 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甘肃 | 50 | 兼收 | 综合 | 折算分=(文化总分/7.5)×0.3+(专业总分/2)×0.7 | 临摹(楷书,行书集王圣教)、创作 | |||
38 | 咸阳师范学院 | 山东 山西 | 师范 | 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 ||||||
39 | 南京师范大学 | 安徽、广东、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江西、 广西、 | 兼收 | 师范 | 文化分总分和专业考试总分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 | 400+ | 临摹(元氏墓志、王铎或圣教) 创作两件(楷书、及行书隶书任选) |
| ||
40 | 南师大泰州学院 | 安徽、甘肃、山东、江苏 | 38 | 独立学院 | 文化课加专业课总分排名 | 临摹(楷书、隶书)、创作(行书) | ||||
41 | 南京艺术学院 | 20 | 艺术院校 | 江苏:文化分达本二文科70%,按文化课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本二文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课录 | 临摹(四种碑帖任选) 创作(行隶篆草任选一) | |||||
42 | 绍兴文理学院 | 23省,无河南 | 80 | 独立学院 | 专业上线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 临摹(楷书、行书)。命题范围:《雁塔圣教序》、《自书告身帖》、《玄秘塔碑》、《九成宫醴泉铭》、《张猛龙碑》、《张黑女墓志》、《峄山碑》、《散氏盘》、《邓石如白氏草堂记》、《张迁碑》、《曹全碑》、《礼器碑》 创作(自由书体创作) | ||||
43 | 淮阴师范学院 | 湖南 山东 山西 江苏? | 43(不含江苏) | 兼收 | 师范 | 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低择优录取 | 临摹、创作 | |||
44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 河南、江苏、河北、山东 | 20 | 师范 | 专业和文化 7:3 | 临摹(楷书) 创作(行书)素描 | ||||
45 | 江苏师范大学 | 山东 安徽 山西 陕西 湖南 江苏 | 30 | 兼收 | 师范 | 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 临摹、创作 | |||
46 |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 综合 | ||||||||
47 | 上海师范大学 | 上海、 浙江、 江苏 山东 | 20 | 师范 | 专业成绩和文化课5:5 | 国画创作临摹 书法创作 | 隔年招生 | |||
48 | 浙江大学 | 山东、湖南、江苏、浙江、江西 | 15 | 兼收 | 综合 | 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文化课和专业课4:6 | 450+ | 临摹(楷行篆) 创作两件 国画、素描、色彩任选一 | 语种不限 | |
49 | 宁波大学 | 综合 | 素描色彩 | |||||||
50 | 中国美术学院 | 全国 | 17 | 兼收 | 最早 | 美院 |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语文高于85,英语高于70 | 420+ | 创作三件(楷隶篆) 白文朱文印稿创作 小篆辨识 古文常识 | |
51 | 杭州师范学院 | 浙江、山西、江苏、福建、山东 | 16 | 师范 | 在专业、文化都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以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 古文和小篆辨识(古文出题范围为高中语文课本,小篆辨识出题范围为《说文解字》) 临摹(小篆,行书) 创作(楷书、隶书) | 隔年招生 | |||
52 | 湖北师范大学 | 18省 | 兼收 | 2012 | 师范 | 专业和文化6:4 | 素描色彩 | |||
53 | 湖北美术学院 | 全国 | 28 | 2007 | 美院 | 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文化和专业课6:4 | 书法(临摹、创作) 篆刻(印稿设计) 白描(写生) | |||
54 | 三峡大学 | 江苏、河北、安徽、江西、山东、山西 湖南、湖北、广东、福建、辽宁 | 综合 | 专业和文化课4:6 | 创作、临摹 | |||||
55 | 四川美术学院 | 全国 | 4 | 兼收 | 2012 | 美院 | <外语、文化课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 | 临摹、创作、印稿设计 | ||
56 | 重庆师范大学 | 师范 | 按专业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 |||||||
57 | 四川师范学院 | 全国 | 20 | 兼收 | 师范 | |||||
58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山东 湖南 山西 江苏 福建 安徽 河北 江西 | 80 | 兼收 | 综合 | 专业前50%按专业课排名 后50%专业加文化课综合分 | 临摹 创作 国画 | 另有专科名额30 | ||
59 | 湖南师范大学 | 湖南、 湖北、 山西、 浙江、 福建、 辽宁、 江苏、 河南、 陕西、 安徽、 广西、 广东、 江西、 甘肃、 山东、 四川、 河北、 内蒙古、贵州、黑龙江、 | 兼收 | 师范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和专业4:6 | 素描 色彩 | ||||
60 | 泉州师范大学 | 福建 | 40 | 2006 | 师范 | 省招办按投档规则折成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临帖:楷、隶任选 创作:自选字体 | |||
61 | 湛江师范学院 | 师范 | ||||||||
62 |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 | 贵州 湖南 湖北 河北 江西 江苏 山西 山东 河南 陕西 安徽 云南 广西 内蒙古 | 兼收 | 独立学院 | 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 临摹:楷书、行书 创作:楷书、自选 | ||||
63 | 暨南大学 | 广东、湖南、山东、河南、 | 15 | 兼收 | 2007 | 综合 | 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本科录取控制线,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创作三件:必有楷书、隶书、篆书两体任选一种行书、草书两体任选一种 中国画创作:命题创作一幅,自由创作一幅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中国画创作与书画常识笔试同时进行 | ||
64 | 广州美术学院 | 全国 | 20 | 2011 | 美院 | 待定 | 临摹、创作两件、篆刻(动刀,白文朱文各一)、线描 | |||
65 | 广西师范大学 | 湖南、山东、河南、江西、 广西 | 40 | 师范 | 专业成绩在本省校考排名前三名、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 艺术单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按6:4 | 临摹(楷书、隶书) 创作:行书 速写 | ||||
66 | 广西艺术学院 | 艺术 | 临摹(楷书和隶书)、创作(楷书或行书)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e9dd8c2a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0d.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