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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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二、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六项基本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接受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也可以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考核时间为121日至15日。五、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一)个人述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个人述职以用人单位为单位组织所属公益性岗位人员逐一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1
(二)谈话考核。通过谈话考核,进一步了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思想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谈话考核人员范围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四)集体研究。根据个人述职、谈话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用人单位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确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等次,并作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的结论。

(五)张榜公示。考核等次和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结论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县就业局和用人单位设立专线电话,接待群众来信、电话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响较大、问题较为严重,不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拿出处理意见。
(六)办理手续。对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人员,按要求签定上岗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的,用人单2位、就业困难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上岗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并上报县就业局备案;对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工作、经常迟到早退、病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等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上岗协议。
(二)对不再签订上岗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上报县就业局,书面说明上岗协议不再签订的原因,并为其办理社保信息变更、失业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依据,对出现人岗不符、人员不在岗等情况的`,将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核减公益性岗位指标。
(四)考核结果作为调配使用以及奖惩、培训、辞退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达两次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要全面把握,实行领导负责制。
(二)严格制定考核办法。各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符合本单位的考核办

法,考核办法制定既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要求,杜绝出现对人不对事的现象。
(三)严格工作程序。年度考核结果关系到公益性岗位人员切身利益,各项工作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和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
及程序进行,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又要体现集体研究的结果,防止和杜绝不按程序操作的情况发生。
(四)做好稳定工作。年度考核期间,各用人单位既要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同时还要做好所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考核期间工作不乱、人心不散;对重点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杜绝出现因工作程序不符、工作透明度不强、考核不公引起的上访或群访的问题发生。
(五)要客观公正。考核工作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能用的则用,不能用的坚决不用,切实把考核工作做好做实,为单位用人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凡在签订上岗协议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套取就业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方案、办法等,都必须报县就业局备案,以便县就业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对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的年度评审工作。
2017115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2]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市积极开发环卫、园林绿化、劳动保障协管、社区保安、保洁、交通协管、治安联防协管等公益性岗位,目前已开发岗位2683个,实际到岗2349人。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岗位队伍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公益性岗位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科技副市长胡海斌同志为组长,纪检、财政、审计、人社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红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纪检、财政、审计、人社部门抽调。
二、人员分工
为明确考核职责,考核人员分成两组,对全市26个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进行全面的考核。
第一组:
组长:张红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张四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郝雪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
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各一人第二组:
组长:市纪检委副书记
副组长:田培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员:许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纪检委、财政局、审计局各一人三、考核内容
根据《博乐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博市政办发[2017]116号)文件的规定,对各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增减变动情况,人员招录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人员核对、账目查看等方式进行五、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对公岗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将自查情况上报考核组。
2.考核工作从20121219日开始,1227日前完成。3.各单位要及时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支付凭证,以备考核组成员查查验、核对。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将人员组织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备考核组人员进行查验、核对;凡是不到的人员均按空岗对待,一律除名。
5.请各单位届时提交2012年全年社保缴费凭证(纸质和电子版),并按月将缴费情况进行分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89b67c416791711cc7931b765ce0508773275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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