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2019年5月前)
一、 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 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 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 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 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 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 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 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一、 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 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严禁层 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 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 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 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国家煤矿安监
局)
二、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 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 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 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 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理等方面隐患,加大重大灾害治理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煤矿 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要严格煤矿复 工复产,确保工作质量,严防走过场,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 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 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3月15日5时45分,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古州东升阳胜煤业公 司15203综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 3人被困。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瓦斯治理, 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在处理各类隐患时, 要严格制定安全措施,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 何采掘活动。各地要严格履行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及签字手续,切 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符合办矿主体条件的, 要依法引导其淘汰退出或由有资质、有能力的煤炭企业整体承包(托 管)。(国家煤矿安监局)
五、 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1日,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 事故,截止3月23日上午7时已造成64人死亡,28人失联,危重 21人,重伤73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2019年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常德市汉寿县段发生旅游大巴 起火事故,造成26人死亡,28人受伤。
七、 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2019年4月10日,四川省川煤集团广能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 发生瓦斯事故,造成3人被困。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重大风险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检查 巡视;井下发生重大险情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采取有效措 施进行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灾害严重、瓦斯涌出异常、急倾斜 煤层开采、采掘布局或通风系统复杂、安全管理薄弱矿井执法检查力 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今年以来瓦斯事故反弹明显 的特点和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督促煤矿企业加 强瓦斯治理、通风管理、放炮作业和机电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严防 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八、 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2019年4月24日凌晨2点,焦煤公司赵固一矿16031工作面生 产期间发生顶板溃水溃泥事故,造成1人失联,目前抢险救援正在进 行中。
有关要求:要求各矿井一是立刻对现有生产采掘头面开展隐患排 查,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要坚决停产; 二是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 作,对顶底板水、断层、构造等进行探查,地质情况不清的坚决停产; 三是加强顶板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2019年4月25日,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三金煤矿发生事故、造 成4人被困。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严格遵守煤矿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指令,切实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 大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地 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和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 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煤矿开采秩序;对非法违法开采 的组织者,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及时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对责令停产停工的矿井,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防止 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对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 出的煤矿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社会公告,严防以“回撤设备”名义 冒险作业。(国家煤矿安监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32a26424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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