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桥E160E3501地块龙塔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及观

发布时间:2019-09-20 14:07: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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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桥E1-6/01E3-5/01地块(龙塔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及观音桥F1-1-2/02地块小学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答疑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观音桥E1-6/01E3-5/01地块(龙塔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及观音桥F1-1-2/02地块小学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答疑内容告知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中说明“本工程共包含2个子项目,中学新建工程和小学新建工程,估算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13亿元,具体如下:

1、观音桥E1-6/01E3-5/01地块中学新建工程,位于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占地面积约47.2亩,办学规模为36班(初中),估算总投资2.93亿元。2、观音桥F1-1-2/02地块小学新建工程,位于渝北区龙塔街道片区,该工程地块西侧为兴盛大道,南侧为天江鼎城博园,占地面积33.6亩,总建筑面积约3.54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0班、一所6个班的幼儿园,地下车库约210个,估算总投资2.2亿元。”,已经说明了本项项目招标的工程分为两个子项目,且每个子项目的工程投资都不超过3亿元,建筑面积都不超过4.5万平方米。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要求“2.业绩要求2.1勘察业绩:20146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承担过指在建或已完工);2.2设计业绩:20146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承担过指在建或已完工);2.3施工业绩:201461日至今(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勘察、设计的业绩要求都是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但是施工业绩确实要求“单项合同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业绩要求中少了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米,这种设置突然改变,属于对施工单位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应该公平公正,前后要求需要一致,不能排斥潜在投标人。施工业绩应改为:2.3施工业绩:201461日至今(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暂定建安工程费4亿元,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招标业绩设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技术部分设计方案折叠位置盖章是设计单位盖章还是牵头单位盖章。

答:联合体投标的,技术部分设计方案折叠位置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鲜章)即可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6.“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袋不需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单独与投标文件大袋一起提交。问:此处是“资格审查部分”袋还是“资格审查资料袋”,包括4.1.2中封套上写明“资格审查资料”,请明确。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4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拟派人员的职称是否需要与《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备案截图一致。

答:职称是否一致不作要求

问题5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单位与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其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否只需牵头单位盖章签字。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6法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分别加盖对应证明单位公章(鲜章)。

问题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该项目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问:此处现委托该项目是否是指项目经理。

答:否,此处指投标授权代理人。

问题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企业资信部分及相关声明等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对己方出具的资料签字盖章,招标文件其余应签字盖章的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问:其中企业资信部分是否是指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总工期:15个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中都是要求填写日历天,请给出一个明确的日历天数,避免投标单位因少算或多算日历天导致对招标文件工期的不响应。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4.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4.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可以用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答:否,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一人一岗,不能兼任。

问题11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3) 商务部分 第三点 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20151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总投资在5亿及以上的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问:在建业绩算不算加分项?

答:勘察或设计EPC业绩,在建完工均可,施工EPC业绩必须是已完工或交工或竣工的业绩。

问题12BIM国家级奖项《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商务部分第5条所指的“BIM国家级奖项”到底是什么奖?据我们所知,目前已有的BIM全国性大赛有三:一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主办的“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二是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主办的“市政杯”BIM应用技能大赛;三是由中国建筑信息模型科技创新联盟主办的“科创杯”BIM应用大赛,这三项大赛是否都符合“国家级”奖项的标准。请明确招标文件所指的“BIM国家级奖项”的名称、主办赛事及颁发奖项的机关、部门(社团)名称。

答: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中国建筑信息模型科技创新联盟或中国图学学会独立颁发的 BIM大赛奖项均符合要求

问题13商务部分。商务评审集中在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的评审又集中在“BIM”应用与管理。就工程项目而言,施工管理周期最长、投入费用最多,也是将设计文件变成工程实体的具体过程。建议增加施工单位的商务评审、减少设计单位的商务评审,至少应当保持均衡而不能明显偏向某个方面。

答: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根据承发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工程造价、质量、进度能否顺利实现,故重点考察EPC承包商设计方面的能力。

问题14勘察与设计费报价评分,在本项目中,勘察与工作本来就由一个单位完成,建议合并评分,即可防止投标单位不均衡报价,也可防止投标单位为了围标,对勘察费故意报低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分别报价,分别结算。

问题15商务部分评分中,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拟派本项目人员每具有1个具有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设计大师荣誉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请问:为什么这里是需要2具备设计大师荣誉的才能加满分?难道不具备或者只是具备1个设计大师荣誉的就不满足本项目的要求?还是说招标人另有用意?据了解,满足这个条件的并不多,并且像中建设计院或者是中铁等设计院均不能加满分,难道是为某些单位量身打造?

再则,如果贵单位非要设置设计大师荣誉,那么为什么不设置国家级部门颁发的设计大师荣誉呢?地方性部门颁发的设计大师为什么在本项目能加分?这里的种种巧合,不言而喻。请将招标文件此条修改成具备国家级相关部门颁发的设计大师荣誉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拟派人员的资历是单位综合实力的体现之一,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含直辖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包含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问题16商务加分项第6条:拟派人员增设BIM专业负责人且具有省部级政府部门颁发的BIM技术应用专家或BIM应用管理类专家或BIM项目经理证书,得1分,最高得1分。本来BIM专家证在全国都没推广,为什么在本项目还会运用这项加分?在设计行业里,看到这种加分方式,大家都明白其实就是为某家单位设置的专门的加分条件。并且我司将持续关注,看是否是这家公司最后如愿中标。建议取消本条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有BIM相关工作内容,本条款设置满足实际需求 BIM专业负责人具有省部级政府部门颁发的BIM技术应用专家(或BIM应用管理类专家或BIM项目经理证书)均可。

问题17商务加分第3条: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20151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总投资在5亿及以上的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请问这里是否可以理解成:201511日至今,我公司与某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过总投资在5亿及以上的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但是我司只是做的其中的勘察部门,那么是否也满足本项目的加分项?如果满足本项目的加分项,那么提供的业绩资料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对勘察业绩的要求来提供?如果我司既有勘察也有设计资质,那么是否是按照勘察业绩的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按照设计业绩的要求提供也满足,对吗?

答: 是,商务加分业绩提供资料要求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格审查对应业绩备注资料要求,但勘察业绩对应勘察业绩提供资料要求,设计业绩对应设计业绩提供资料要求。

问题18在本项目中,是否只是联合体协议书中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和签字,除此之外,不再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字或盖章?包括需要联合天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人员业绩证件也不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或者是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出具的相关承诺书也不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19EPC项目负责施工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据商务评分10分比例,设计占70%,施工总承包30%,牵头人不占主导,请给出合理解释?本项目勘察、设计资质要求设置明显,对施工总承包要求门槛放开,估计有潜在操作者有利用EPC方式获取嫌疑,显失公平!

答: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根据承发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条款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投标人须知1.4.11.3要求提供“三类人员”证书,并指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质[2015]206号)文件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问是全部提供还是其中一个就可?

答: 提供其中一个即可。

问题21投标人须知1.4.14.6.2中指明“本次招标不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严格按照渝建发〔20131号文件规定的《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相关政策及招标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备有关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外入渝企业所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备案。”请问不进行资格审查,那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配备主要管理人员?

答:将“投标前”三字更改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可不配备施工主要管理人员,但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渝建发〔20131号)文件规定配置施工管理人员,且满足施工现场需要

问题2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总工期:15个月,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要求为日历天,请问如何统一工期天数?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2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6.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本次招标不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是不是本次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表和相关资料?

答:详见问题21回复。

问题24招标文件第13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备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资料所对应的原件资料(除身份证、网页截图、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料外)均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复印件资料所对应的原件资料(除身份证、网页截图、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料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联合体成员为单位分类统一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招标文件第23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7.3款执行。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企业资信部分及相关声明等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对己方出具的资料签字盖章,招标文件其余应签字盖章的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以上两个条款对联合体投标单位资料盖章要求有差异,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适用)、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要求由联合体提供方分别盖章签字,其他包括由联合体分别提供的业绩资料、拟派人员等资料由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2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编制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名称:”等处,是署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还是署名联合体名称?

答:招标文件中无特别要求的,签署牵头单位名称即可。

问题26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打印是否有单面打印或双面打印的要求?装订是否有要求?

答:《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采用双面打印,图表单双面打印方式不作要求,文字部分中的特殊符号和公式字体不作要求,图表部分中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装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条内容

问题27招标公告中第三条投标人要求中的3.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14.6.1备注里B项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分工.....中的联合体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家单位任意两两组合还是必须勘察设计在一起,再与施工单位联合?

答: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必须为一家单位。

问题28如果是可以三家单位任意两两组合那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14.6.1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配备要求中人员是否由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任意一家单位提供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1.4.1项中对应要求执行。

问题29对于建筑行业资质是不是笔误忘了阔号(建筑工程)描述不准确,请明确。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30业绩要求

2.1勘察业绩:20146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承担过指在建或已完工)

2.2设计业绩:20146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承担过指在建或已完工)

注:

A.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若是在建项目业绩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是已完工的业绩,则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B.勘察业绩提供资料:中标(中选、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主要页面或审查合格书(仅针对已完工勘察业绩)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任意一项业绩资料中需体现项目规模特征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投标协议分工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C.设计业绩提供资料:中标(中选、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仅针对已完工设计业绩)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任意一项业绩资料中需体现项目规模特征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投标协议分工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质疑:本项目勘察设计所提业绩要求并不高,所提证明资料却很复杂,因为有些项目由开发商直接委托,没有中标通知书。很多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没有存档,并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800万,如提供虚假资料则不予退还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为简化程序,可否只提供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备查。

答:否,按招标文件业绩资料要求提供。

问题31对于建筑行业资质是不是笔误忘了阔号(建筑工程)描述不准确,请明确。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问题32请明确已完工提供什么资料,未完工提供什么资料?

答: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格审查对应业绩备注资料要求提供,即:

1)若为未完工勘察业绩,则需提供中标(或中选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若为已完工勘察业绩,则需提供中标(或中选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勘察报告主要页面或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若为未完工设计业绩,则需提供中标(或中选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若为已完工设计业绩,则需提供中标(或中选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问题33设计文案,明确单边打印还是双边打印,字体和大小。

答:详见问题26回复。

问题34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资质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质疑:重庆市满足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只有几家,招标人设置如此苛刻的资质是否会导致本次招标缺乏明显的竞争力,或者是招标人为某特定企业量身定制。请招标人明确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是否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通知1内容

招标人: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9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4a59d8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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