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0-01-23 05:10:44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附件1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数据采集方案

为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和《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数据采集范围和工作目标

数据采集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的所有在校生。全国学籍系统在我省部署实施后,将我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信息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和问题学籍处理,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数据库。

二、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1.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的数据采集实施细则,召开本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会。

2.开展培训。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籍主管领导、学籍管理员、计算机操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省教育厅负责培训省辖市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并为每个县(市、区)培训1名技术骨干;各省辖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学校的学籍管理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培训班主任。

2013525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在培训工作中可使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练习。526日起系统将重置、清空所有培训时录入的数据,527日系统正式启用,之后录入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3. 核对学校(机构)信息。各地中小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等核心信息,教育部已根据全国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机构)信息预置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务于515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进行核对,凡与实际情况有差异的,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集中报省辖市教育局,省辖市教育局将所辖县(市、区)学校(机构)信息勘误情况汇总后,于517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

三、数据采集

(一)非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及时间安排

1.准确采集纸质学生数据。学校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附件3)中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发至每个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填写并签字确认后交回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将核对无误的班级学生表格提交给学校学籍主管负责人和校长审核。校长及相关审核人员应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上签字确认。没有居民身份证件号的中国公民学生,须由学校开具《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附件4)。

2.将学生数据(纸质)录入EXCEL文件。学校组织专人按照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将学校校长和学籍主管负责人审核无误的学生数据(纸质)录入到EXCEL文件中且通过校验检查,EXCEL文件可按学校、年级和班级任一种方式命名存储。学校应组织专人核查录入EXCEL文件中的学生数据,确保与纸质数据一致。

3.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在EXCEL模板中录入,且通过校验的数据(EXCEL),上传到学籍信息系统中,状态由“待处理”转变为“成功”后,学校分学生下载、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家长确认后的学生信息表,须由校长、学籍主管负责人及班主任审核确认并签字

以上工作应在2013625日前完成。

4.审核上报学生数据。校长、学校学籍主管负责人或校长委托的管理人员需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且校长同意后,上报。学校须在20136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在数据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各学校按年级、班级将《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装订,并填写《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7)交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属学校交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5.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学生数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力量,集中认真审核所属学校上报的《学生纸质信息采集表》、《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并与学校上传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人及核查人员签字确认,之后在系统中上报。省辖市属学校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程序按上述要求办理。各地须在 2013715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县(市、区)数据审核上报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填写《县(市、区)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8)报省辖市教育局归档。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于726日前汇总填写《省辖市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附件9)报省教育厅。全省汇总后与数据库对比验证,形成全省中小学生基础数据。今后数据若需改动须逐级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6.及时解决省内问题学籍。全国学籍系统在录入或导入学生数据时,自动校验学生身份证是否符合规则,并在全省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校验出错或学籍相关信息重复的,定义为问题学籍。问题学籍分身份证件号错误、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三种情况。问题学籍首先由学校负责处理。身份证件号错误的,学校通过删除或变更方式解决。身份证件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删除、变更或佐证解决。变更或佐证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身份证件号重复的,所在学校都须提供佐证并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然后提交共同的学籍主管部门仲裁处理。对于无身份证号的中国籍学生须填写《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经学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时录入到全国学籍系统中存档。各地须在2013810日前完成省内问题学籍处理。

7.采集学生照片。学校须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照片采集要求》(附件5)采集每个学生照片,与数据录入同步进行。学生照片采集工作应在2013630日前完成。

(二)201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信息采集

2013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7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的学籍信息采集安排按照上述非毕业年级的采集程序和方法进行。2013930日前完成学校审核上报,1015日前学籍主管部门完成审核上报,1030日前完成学籍查重和问题学籍处理。

四、学生身份验证和全国范围学籍查重

1.学生身份验证。各省(区、市)学生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将与公安部身份认证系统对接,进行学生身份验证。验证有错误的学生数据及错误信息,下发给各省(区、市)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本办法第三部分“数据采集”的第6条。

2.全国范围学籍查重。验证无误的学生数据,在全国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重复学籍下发给各省(区、市)处理,处理方式参见本办法第三部分“数据采集”的第6条。

3.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为身份认证无误且全国范围学籍查重无问题的学生,分配全国唯一的学籍号,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并将学籍号下发给各省(区、市)。

五、工作机制

1.各地和学校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由教育局相关领导任组长,基础教育、财务、发展规划、营养办、安全办(科)、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工作组,明确数据采集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落实人员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建立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数据采集及相关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分管负责人及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省辖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数据采集及系统运行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责任人及有关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和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全面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及其含义,确保采集、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3.建立数据采集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省教育厅将建立数据采集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纸质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审核、问题学籍处理等进度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于进度慢、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学校,将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并对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4.建立教育部、省、市、县(市、区)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利用教育部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和省教育厅开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采集专栏网站(http://zxxs.haedu.cn),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要在网上建立覆盖全部学校的技术支持交流群,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对学校工作进行指导,解答用户的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定期汇总整理常见问题。


附件2

河南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注:201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籍采集程序和方法与非毕业年级相同


附件3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数据采集指标

基础数据表(初次采集时必须的数据)

1.学校基本信息表

2.校区基本信息表

3.班级信息表

4.学生基本信息表



附件4

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对于无身份证号的中国籍学生,学校须填写该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适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存档。

附件5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照片采集要求

1、学生照片规格

1.淡蓝色背景颜色,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

片。

2.照片规格:260()× 320() ,分辨率150dpi以上。

3.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学生应配戴眼镜,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数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照片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2、学生照片文件命名规则

1.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其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并按年级、班级分文件夹存储。

2.无身份证号学生,其照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标识码_班号_姓名,并建立单独文件夹存储全校所有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文件。

附件6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建设

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件7

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8

县(市、区)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9

省辖市学生学籍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cef60267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fb.html

《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