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关于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4 15:11: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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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和《XX县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的动态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监测预警方法

(一)明确相关标准

1.脱贫稳定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脱贫成效“好”户)。是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

2.脱贫巩固户。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的脱贫户。

3.脱贫监测户。是指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原则上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4.边缘户。指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原则上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监测对象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有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有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三)监测预警程序

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镇审查审核、县直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报由县级审定予以备案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和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排查摸底

1.开展贫困人口“回头看”。组织村“两委”干部、扶贫专干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情况,重点对前期摸排出的脱贫监测户和脱贫稳定户(包括已经在国办系统标注的不享受政策户和县级前期县级备案的脱贫成效“好”户)进行核查,按照标准和程序评定脱贫户类型报镇备案,并及时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分析贫困户现状,了解后续发展需求,逐户逐人逐项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

2.开展边缘人口摸排核查。全面摸排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情况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监测预警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同时针对前期已摸排出的边缘户,开展数据比对工作,按照标准与识别范围,通过农户申报,开展入户核实,再次重新经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审查审核、报县级审定予以确认备案,在全国和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二)强化监测预警

加强实地监测,定期入户核实填写《XX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卡》,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监测卡和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综合研判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收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通过红色标注进行预警;各村根据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动态管理

加强定期排查,及时发现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按照识别程序纳入监测对象范围,及时在省办系统中进行标注,客观真实地采集录入相关数据,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同时对已通过自身努力和救助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核、县级审定备案后上报至省扶贫办在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四)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督导暗访,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

五、开展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脱贫稳定户(不享受政策户、脱贫成效“好”户)、脱贫巩固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

2.实行差异化政策。脱贫稳定户(不享受政策户、脱贫成效“好”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脱贫巩固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XX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切实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脱贫监测户、脱贫巩固户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开展入户帮扶、脱贫稳定户原则上每季度至少1次开展入户帮扶),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努力实现所有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县级统筹、镇负责、村抓落实、帮扶到户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负责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乡村基层干部、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普惠制的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引导边缘户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加强社会协同的原则,制定和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d4d0e349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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